【簡介】下面是熱心會員“grf5503”整理的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以供參閱。

第一條 為了保證企業(yè)各項業(yè)務活動的穩(wěn)定和有序進行,既滿足工作需求,又杜絕浪費,規(guī)范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的采購、應用、存放和匯總等事務,特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指的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以下簡稱為“用品”)主要包含打印紙、傳真紙、打印機耗材、圓珠筆、水性筆、鋼筆、墨水、訂書機、電池、膠片、磁帶、計算器、辦公桌椅、各種文書拿紙、檔案專用紙、信紙信封、名片等。
第三條 企業(yè)倡導艱苦奮斗和節(jié)約能源。職工在領取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時,應愛惜公物,充分運用物件的效用,反對鋪張浪費。
第四條 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的領取分成個人領取和部門領取兩種形式。個人領取是指個人使用及保管的用品,如圓珠筆、鋼筆、墨水、橡皮等;部門領取乃是本部門共同使用的用品,比如打印機耗材、訂書機等。部門領取的用品須指定專人負責。
第五條 各部門應當每年10月31日前提交低值易耗品和辦公用品申請計劃,辦公室在收集各部門的審核后,進行匯總并報送會計部門審批,產生預算后提交公司審核,需嚴格控制審核數(shù)額的采購。采購由辦公室統(tǒng)一進行,并在次月的第一天派發(fā)。特殊要求需經部門領導批準即可領取。
第六條 子公司辦公室會把各部門遞交的申請表匯總后,進行統(tǒng)一采購,并進行登記和派發(fā)。辦公室應根據(jù)歷史耗費紀錄來確定采購數(shù)量,以保證企業(yè)的日常工作所需用品獲得滿足。
第七條 應當建立用品管理臺賬,并及時進行盤點。
第八條 打印機耗材(如墨粉、硒鼓)、剪子、美工刀、訂書機、計算器等用品必須按舊換新。
第九條 個人和部門領取用品時,需進行相應的登記。
第十條 新入職員工能夠領取所需的基本用品。職工在離職時,必須把剩下的用品全部退還給辦公室。
第十一條 本規(guī)定的解釋權歸企業(yè)辦公室全部。
第十二條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起效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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