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整理的初任法官感想3篇(初任法官感想怎么寫),歡迎參閱。

初任法官感想1
初任法官自我鑒定
為期一年的預備法官培訓現(xiàn)已結束,通過在校集中培訓和校外實習兩個階段的學習,我增強了法官職業(yè)意識和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夯實了理論基矗通過實習,提高了司法司法實踐能力和審判技能,初任法官自我鑒定?,F(xiàn)就一年的培訓作自我鑒定如下:
在校集中培訓期間,我認真聽課,嚴守紀律,積極參與討論,并主動向老師請教學習中的疑難問題,按計劃完成了綜合知識、職業(yè)技能課程的學習,具備了法官的基本職業(yè)技能。通過學習,我堅定了政治信念,樹立了司法為民和廉潔司法的理念,培養(yǎng)自己的法律思維能力;對刑事、民事和行政審判的各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有了一定的掌握。通過案例分析討論、庭審觀摩和模擬庭審等教學環(huán)節(jié),增強了我運用法學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提高了案件審判技能。對各類案件的審判思路及理念有了深入的了解,尤其在駕馭庭審、適用法律、制作裁判文書和訴訟調解等職業(yè)能力上有了較好地掌握,具備法官應有基本能力;為下一步實習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夯實了理論基矗
在實習期間,我分別在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四個業(yè)務部門進行實習。
在立案庭實習期間,我勤學多問,積極參與,勇于實踐。通過實習,我能獨立完成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證據材料審查,并完成立案程序操作。在老師的指導下,我積極參與訴訟外調解工作,掌握了訴訟外調解的基本技巧。在信訪接待過程中我熟悉了接待規(guī)范及要求,能依照法律和法理解答當事人提出的問題,對當事人進行適當?shù)脑V訟指導,能及時發(fā)現(xiàn)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在信訪老戶的疏導和勸返工作中,我始終以極大的耐心去接待,用誠心與他們交流,用公心去釋法解疑,提高了自己引導當事人理性訴訟的能力,自我鑒定《初任法官自我鑒定》。
在刑事審判庭實習期間,我虛心求學,以能為師,刻苦研習,一絲不茍。指導老師對我在辦案過程中的各個環(huán)節(jié)進行認真細致地指導。在庭前準備階段,我認真閱卷并做好筆錄,及時接受點評,邊總結邊修正提綱,保證了庭審成效。我熟悉了審規(guī)范和證據審查方法,能及時把庭審提綱所疏漏的問題提交給審判長并與合議庭成員進行適時交流,保證了庭審效率。通過評議案件我認真記錄指導老師的對我審判意見的點評,總結自己在審理案件過程存在問題的原因及感受和體會,提高了審判技能和適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文書制作上我做到了文書邏輯清晰、說理充分、內容詳實和詞語規(guī)范。
在民事審判庭習期間,我直接參與案件的審判,在指導下我對案件的起訴材料進行了審查,認真做好閱卷筆錄并組織了證據交換和制作了庭審提綱,做到了審理思路明確,調查范圍全面、確定須查明的事實準確,歸納爭議的焦點詳實。庭審中我十分重視案件所涉證據并注意其在庭審中的運用;通過案件的評議我著力培養(yǎng)了法律思維方式,及時與老師進行了交流制作了評議筆錄,提高了法律適用能力和案件法理分析能力。在法律文書制作方面做到了格式規(guī)范,表述妥當,邏輯嚴密,層次分明。在實習中,我注重運用學法理和心理學知識,與當事人構建溝通橋梁,調控當事人心理預期。在老師指導下靈活調整了調解策略摸索調解技巧。這使我牢固樹立起了和-諧司法的理念,并把案結事了做為衡量自己工作的重要指標。
在行政審判庭實習期間,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學習了全部行政案件辦案流程,還參與案件的審判。在指導下我熟悉了行政審判案件各環(huán)節(jié)的重點和難點。庭前準備階段,審查材料做到了案情熟悉,焦點集中,思路清晰。庭審提綱我按照審查行政行為合法性的要求,結合案件性質和爭議焦點,確定了庭審的基本審查順序和重點審查的事實爭議。通過聽審、直接發(fā)問檢驗了閱卷的成效和審理思路,并在實踐中熟悉了庭審規(guī)范和證據審查的方法。實習中,我著重加強了案件審理報告的制作學習,做到了案件事實書寫詳略得當,證據采納表述清楚,行文層次清晰。在評議時,我對不同意見虛心接受、細心記錄,認真修改一絲不茍。
通過一年時間的培訓,我個人認為我具備了法官應有的基本職業(yè)技能和職業(yè)道德素養(yǎng),達到了初任法官的標準。我決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強學習的自覺性和連續(xù)性,持之以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法官,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初任法官感想2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暫行辦法
中共中央組織部
最高人民法院
文件
最高人檢察院
中組發(fā)[2008]25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新疆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現(xiàn)將《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暫行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在實施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報告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中共中央組織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檢察院
二○○八年八月十四日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法官、檢察官選拔工作,擴大選拔范圍,建設高素質、專業(yè)化的法官、檢察官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是指面向社會,從具有任職條件和資格的人員中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
公開選拔是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的選拔方式之一。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選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初任非領導成員的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
第四條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應當堅持德才兼?zhèn)浜兔裰鳌⒐_、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用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
第五條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應當在國家核準的政法專項編制和法官、檢察官員額比例限額內進行。
第六條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工作,由省級以上黨委組織部會同同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
第二章
條件與資格
第七條 公開選拔的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應當具有以下條件與資格: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和資格;
(二)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三)具有相應的法律工作經歷:
擬任基層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具有二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擬任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市(地)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具有三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擬任高級人民法院法官、省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擬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應當具有八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
獲得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或者非法律專業(yè)碩士學位、博士學位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的,其工作經歷和法律工作經歷的年限可以適當降低,但不能低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有關規(guī)定。
(四)擬任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和資格。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人民檢察院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應優(yōu)先從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選拔。
第八條 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的公開選拔: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
(四)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
公告、報告與資格審查
第九條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應當發(fā)布公告。公告內容包括選拔職位以及職位說明、選拔范圍、報名條件與資格、選拔程序和方式、時間安排等。
第十條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應當在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的基礎上,根據選拔職位的層次、人才公布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合理確定報名人員的范圍。
第十一條 報名人員通過個人自薦或者組織推薦等方式報名,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應由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
第十二條 省級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按照公布的報名條件和資格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準予參加筆試。參加筆試的人數(shù)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確有困難的,經省級以上黨委組織部同意,可以適當降低比例。
第四章 考試
第十三條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官、檢察官應具備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方法和法律專業(yè)知識的掌握程度,特別是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審判、檢察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第十四條 筆試、面試依據中央組織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有關規(guī)定,由省級以上黨委組織部會同同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命制試題。命題前應當進行職位分析,增強命題的針對性。
第十五條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第十六條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3:1,確有困難的,經省級以上黨委組織部同意,可以適當降低比例。
第十七條 面試由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面試小組由黨委組織部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有關人員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職位的面試一般由同一面試小組負責考試和評分。
面試小組成員應當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公道正派。面試小組中必須有熟悉選拔職位業(yè)務和人才測評工作的人員。
面試小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
第十八條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確定應試者的考試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應當及時通知應試者本人,并在適當范圍內公開。
第五章 考察與體驗
第十九條 根據公開選拔法官、檢察官職位員額及筆試、面試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疾烊诉x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一般為2:1。
第二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會同同級黨委組織部,依據法官、檢察官任職條件和資格以及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對是否適合和勝任選拔職位作出評價。
第二十一條 考察可以采取個別談話、發(fā)放征求意見表、民主測評、實地考察、查閱資料、專項調查、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
第二十二條 對考察合格者,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市(地)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驗。
第六章 決定任用
第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法官管理部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管理部門根據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任用人選建議,按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黨組)集體討論提出擬任職人選名單,并進行公示。
公示后,未發(fā)現(xiàn)影響任用問題的,市(地)級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初任法官、檢察院擬任職人選名單,由市(地)級黨委組織部匯總,經高級人民法院、省級人民檢察院審核后,報省級黨委組織部審批。省級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初任法官、檢察官擬任職人選名單,報同級黨委組織部審批。
第二十四條 公開選拔的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在依法任命前,應當參加三個月以上的任職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
公開選拔的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依法任命后,方可辦理任職手續(xù);未進行公務員登記的,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未被依法任命的,不得進行公務員登記。
第七章 紀律與監(jiān)督
第二十五條 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一)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準事先內定人選;
(二)嚴格按照公開選拔工作方案規(guī)定的內容和程序操作,不準在實施過程中隨意更改;
(三)報考人員要自覺遵守公開選拔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不準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
(四)有關單位要客觀、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對象的真實情況,不得夸大、隱瞞或者歪曲事實;
(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紀律,特別要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準泄露考試試題、評分情況、考察情況、黨委(黨組)討論情況等。
第二十六條 對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工作要加強監(jiān)督。必要時,可以由紀檢機關、監(jiān)察部門和有關方面組成監(jiān)督小組進行監(jiān)督。
對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有關人員和人民群眾可以向上級組織部門、紀檢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檢舉。受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核實處理。
第二十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黨政政紀處分。對弄虛作假、搞非組織活動的報考人員,應當取消其參加公開選拔的資格;已經被任命為法官、檢察官職務的,應當依法撤銷任命。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委組織部可以會同同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根據本辦法,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并報中共中央組織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后實施。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中共中央組織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初任法官感想3
初任法官自我鑒定范文
自我鑒定
參加培訓以來,本人在領導、老師的關心、幫助及指導下,認真完成各項課業(yè)任務,提高了自身的知識水平和文化素養(yǎng),初任法官自我鑒定范文。通過培訓,深刻領會并深入貫徹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進一步提高自己的職業(yè)道德水平,培養(yǎng)法律思維能力,正確把握法律精神,了解當前民事審判工作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掌握民事審判領域相關新知識。提高自身的綜合素養(yǎng)及理論水平,使自己具備履行高級法官崗位職責的職業(yè)技能。
一、政治表現(xiàn)
嚴格按照培訓要求,遵守各項學習紀律,認真完成所有培訓課程的學習。通過培訓,更加注重政治理論學習,能在工作和學習中認真踐行“三個代表”思想,能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重領導,團結同志,熱愛本職,作風嚴謹,為人正派,能夠在本單位模范地履行一個法官的職責和義務。
二、專業(yè)課學習方面
在專業(yè)課學習中注重自學能力、綜合素養(yǎng)、法官職業(yè)技能、理論與實務能力的培養(yǎng)和提高。本人能正確處理“工”學矛盾,能按照轉自: 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利用業(yè)余時間自學各門課程,積極參加視頻教學和在線答疑,按時完成各項作業(yè)。上課時,專心聽講,心無旁騖,大膽質疑,不唯上,不唯書,對問題深入思考,盡力發(fā)表自己的獨到見解,得到積極評價;通過四個多月的學習,現(xiàn)已認真完成了《法官職業(yè)化建設的理論與實踐》、《法官自由裁量的空間與限度》等20多門課程的學習,掌握了所學知識。實現(xiàn)思維方式上的轉變。主要是從理解接受型向研究探索型轉變;不再僅僅關注對既有理論成果的學習和運用,而是逐步培養(yǎng)起獨立思考的能力和習慣;注意從理論發(fā)展創(chuàng)新的角度、從理論與現(xiàn)實結合的角度、從對已有理論的擴展和運用等角度進行分析研究。
存在的問題主要是研究能力不強,創(chuàng)新意識不夠,歸納、綜合、概括能力尚有待提高。工學矛盾處理不夠好,學習成績需進一步提高,自我鑒定《初任法官自我鑒定范文》。
本人決心在各級領導、各位老師的關心、指導和幫助下繼續(xù)努力,不斷進一步學習的自覺性和連續(xù)性,努力提高自身各項素質和能力,為構成和-諧社會做出更大貢獻。
自我介紹演講稿:檢察官面試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審老師大家好!我是泉港區(qū)檢-察-院的××。××年參加檢察工作后,我先是在石獅檢-察-院的刑檢和起訴部門從事了四年的業(yè)務實踐?!痢痢皣来颉逼陂g曾創(chuàng)下個人辦案××件的最高紀錄,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嚴打工作先進個人”。離開起訴部門后,我在職攻讀取得了研究生學歷和法律碩士學位,并在兼任檢委會委員、辦公室主任、民行科負責人的工作崗位上積極推動檢察理論和實務創(chuàng)新,較熟練地掌握了多媒體示證的編輯操作。近期還主辦了全省首例的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和全國首例的“支持反訴”案。有了這些經歷,我更向往重返公訴席,做一名主訴檢察官。我認為,“主訴”的“主”可以解釋為“主導追訴程序、主辦疑難案件和主持業(yè)務管理”,而“訴”則包含了“訴訟的質量、效率和責任”。主導首先要充當“法官之前的法官”。用庭審的標準,對罪與非罪、此罪彼罪、罪輕罪重進行相對獨立的法律判斷,把指控的準確率作為辦案的生命線;其次,要成為引導偵查的行家,強化提前介入、追捕追訴和補充偵查等配合制約機制,圓滿完成舉證責任;第三,要為案件的“快偵、快訴、快審”發(fā)揮積極作用,例如減少退補和延期審理、用足用好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化審等等;最后,鑒于法律監(jiān)督機關的憲法地位,主訴檢察官還要扮演好“法官之上的法官”,用正義之劍,維護公正的天平作為公訴部門的業(yè)務核心,主訴檢察官應該在主辦重大復雜疑難案件中展現(xiàn)駕馭各種刑事法律政策問題的才能;在還原案件事實、糾正違法偵查、粉碎偽證翻供、駁斥歪理辯護的較量中樹立檢察職業(yè)的權威;在打防結合和綜合治理的協(xié)作中實現(xiàn)公訴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檢察改革要求淡化行政色彩、增強司法屬性,作為公訴部門的業(yè)務領導,主訴檢察官應當著重在擬定提審提綱、組織案件討論、簽發(fā)法律文書、制定庭審預案等關鍵環(huán)節(jié)上加強對助手的業(yè)務管理,在明辨是非的唇槍舌戰(zhàn)和法理思考中把自己培養(yǎng)成專家型的檢察人才,在監(jiān)督、競爭、合作的氛圍下打造一批職業(yè)公訴人中的精英骨干。主訴檢察官是責、權、利高度統(tǒng)一的法律職務。自由裁量權的運作是一個嚴守辦案規(guī)則、嚴把審批權限的過程。處理好和檢察長、檢委會、科長的職權關系,關鍵在增強獨立定案的信心,克服擔心錯案追究的保守心態(tài)。當好主訴檢察官,缺不了強烈的政治榮譽感和高尚的職業(yè)道德,離不開刻苦的理論鉆研和豐富的實踐磨練。除此之外,我認為,還必須象第一公訴人方工那樣,“不喜歡交際”,遠離誘-惑,甘心寂寞,讓“距離產生公正”。我在設計檢察人員分類管理試點方案時,把主訴檢察官作為檢察官序列中的最具專業(yè)含量的精英分子,把主訴檢察官辦案組作為未來檢察權運作的典型模式。成為其中的一員,是我不悔的執(zhí)著。法學界曾經評價主訴檢察官制度改革是“對抗和危機的產物”。面對法官手中的法槌,律師身上的法袍,我們用主訴檢察官的名號,代表公訴人的威嚴,并且在儀式化的背后,強調名符其實的素質。因為,他的職稱,肩負著社會對司法的信任他的胸前,凝聚著法律和檢察職業(yè)的尊嚴
初任法官感想3篇(初任法官感想怎么寫)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