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外匯借款合同 篇1
借款單位:(以下簡稱借方)
貸款單位:(以下簡稱貸方)
借方根據號文件,(項目)所需資金向貸方提出申請,經貸方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雙方經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大寫)
外匯萬美元
配套人民幣萬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外匯貸款用于
配套人民幣貸款用于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外匯貸款年利率為%,配套人民幣貸款年利率為%,貸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復息計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調整或計息辦法變更,按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外匯貸款為自第一筆用匯日起,至年月日止,配套人民幣貸款為自第一筆用款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 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天內,借方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天內應對外簽訂定貨合同。定貨合同副本和用匯計劃送交貸方,經貸方審查同意后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用匯,借方應事先征得貸方同意并及時調整用匯計劃,以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第六條 借款償還
借方償還本息所用貨幣與所借幣種必須相同,并保證在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歸還。還款計劃如下:
外匯貸款自第一筆用匯后第個月開始償還,共分次還清,每次萬美元。
配套人民幣年月歸還萬元;
年月歸還萬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應在到期前兩周內向貸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方同意修改原還款期限,重訂利率。
第七條 還款擔保
借方請為借款保證人,并由保證人按貸方的要求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方未按期歸還本息,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借方未按規(guī)定用途用款的,須向貸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的違約金。
2.貸方因本身責任未按用款規(guī)定提供貸款的,應按延期天數(shù)向借方支付未貸款金額%的違約金。
3.借方未按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方有權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fā)生挪用貸款,借方除在限期內糾正外,對貸款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付%的罰息。
4.借方未按期歸還貸款,貸方有權從借方的其它帳戶中扣收,并對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加收%的利息。
第九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1)借方向貸方提供不真實的情況、報表和資料的;
(2)借方由于各種原因無力償還貸款本息,資產總額又不足以抵償其負債總額的;
(3)借方的保證人已失去保證書中規(guī)定的代償能力的。
第十條 貸方有權按合同規(guī)定檢查、監(jiān)督借方使用貸款情況。借方應向方提供有關報表和各項資料。
第十一條 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請書、憑證、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計劃及有關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貸雙方及保證方各執(zhí)1份;副本份,交等單位各執(zhí)1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附件:
借款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貸款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擔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銀行外匯借款合同 篇2
借款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用于:
所需外匯資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編號:)和其它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fā)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外幣名稱)萬元(大寫金額)。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第三條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甲方愿遵守xxx和其它有關規(guī)定,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帳戶,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用款。
第六條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
甲方因故不能按用款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占用天數(shù)收取‰的承擔費。
第七條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若以其它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償還,按還款時的外匯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甲方保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fā)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的罰息,并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銀行外匯借款合同 篇3
借款單位: (以下簡稱借方)
貸款單位: (以下簡稱貸方)
借方根據號文件,(項目)所需資金向貸方提出申請,經貸方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雙方經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大寫)
外匯萬美元
配套人民幣萬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外匯貸款用于
配套人民幣貸款用于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外匯貸款年利率為%,配套人民幣貸款年利率為%,貸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復息計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調整或計息辦法變更,按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外匯貸款為自第一筆用匯日起,至年月日止,配套人民幣貸款為自第一筆用款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 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天內,借方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天內應對外簽訂定貨合同。定貨合同副本和用匯計劃送交貸方,經貸方審查同意后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用匯,借方應事先征得貸方同意并及時調整用匯計劃,以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第六條 借款償還
借方償還本息所用貨幣與所借幣種必須相同,并保證在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歸還。還款計劃如下:
外匯貸款自第一筆用匯后第個月開始償還,共分次還清,每次萬美元。
配套人民幣年月歸還萬元;
年月歸還萬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應在到期前兩周內向貸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方同意修改原還款期限,重訂利率。
第七條 還款擔保
借方請為借款保證人,并由保證人按貸方的要求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方未按期歸還本息,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借方未按規(guī)定用途用款的,須向貸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的違約金。
2.貸方因本身責任未按用款規(guī)定提供貸款的,應按延期天數(shù)向借方支付未貸款金額%的違約金。
3.借方未按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方有權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fā)生挪用貸款,借方除在限期內糾正外,對貸款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付%的罰息。
4.借方未按期歸還貸款,貸方有權從借方的其它帳戶中扣收,并對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加收%的利息。
第九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1)借方向貸方提供不真實的情況、報表和資料的`;
(2)借方由于各種原因無力償還貸款本息,資產總額又不足以抵償負債總額的;
(3)借方的保證人已失去保證書中規(guī)定的代償能力的。
第十條貸方有權按合同規(guī)定檢查、監(jiān)督借方使用貸款情況。借方應向貸方提供有關報表和各項資料。
第十一條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請書、憑證、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有關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貸方雙方及保證方各執(zhí)1份;副本份,交等單位各執(zhí)1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附件:
借款方:(公章) 貸款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擔保方:(公章)
地 址: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及帳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銀行外匯借款合同 篇4
貸款人: 借款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xié)商簽訂合同如下:
?。保p方同意以下定義
?。保?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保?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幣種)。
?。玻?本合同項下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常谙?/p>
?。常?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矗⑴c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shù)計算。
?。矗?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矗?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收。
?。担庞米C的抵押和還款
?。担?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后,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并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于歸還貸款。
?。叮愂雠c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叮?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zhí)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zhí)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guī)、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xù)。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fā)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
?。叮?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guī)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叮?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叮?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罚?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guī)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罚?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罚?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罚?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罚?借款人發(fā)生或將要發(fā)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福?在上述一項或數(shù)項違約事件發(fā)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fā)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福?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猓疾糠只蛉抠J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shù)臋嗬?/p>
?。洌扇∪魏纹渌阋跃S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梗渌?/p>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為止。
?。梗?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梗?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zhí)1份。
貸款人:(公章) 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簽字) 授權人:(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銀行外匯借款合同 篇5
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貸方)
借方根據號文件,(項目)所需資金向貸方提出申請,經貸方審查同意發(fā)放貸款。雙方經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外匯美元(大寫)
配套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借款用途
外匯貸款用于。
配套人民幣貸款用于。
第三條 借款利率
外匯貸款年利率為%,配套人民幣貸款年利率為%,貸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復息計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調整或計息辦法變更,按中國工商銀行總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外匯貸款為自第一筆用匯日起,至年月日止,配套人民幣貸款為自第一筆用款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 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天內,借方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天內應對外簽訂定貨合同。定貨合同副本和用匯計劃送交貸方,經貸方審查同意后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用匯,借方應事先征得貸方同意并及時調整用匯計劃,以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第六條 借款償還
借方償還本息所用貨幣與所借幣種必須相同,并保證在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歸還。還款計劃如下:
1.外匯貸款自第一筆用匯后第個月開始償還,共分次還清,每次美元。
2.配套人民幣年月歸還元;
。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應在到期前兩周內向貸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方同意修改原還款期限,重訂利率。
第七條 還款擔保
借方請為借款保證人,并由保證人按貸方的要求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方未按期歸還本息,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借方未按規(guī)定用途用款的,須向貸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的違約金。
2.貸方因本身責任未按用款規(guī)定提供貸款的,應按延期天數(shù)向借方支付未貸款金額%的違約金。
3.借方未按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方有權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fā)生挪用貸款,借方除在限期內糾正外,對貸款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付%的罰息。
4.借方未按期歸還貸款,貸方有權從借方的其它帳戶中扣收,并對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加收%的利息。
第九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貸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發(fā)放的貸款:
1.借方向貸方提供不真實的情況、報表和資料的;
2.借方由于各種原因無力償還貸款本息,資產總額又不足以抵償負債總額的;
3.借方的保證人已失去保證書中規(guī)定的代償能力的。
第十條 貸方有權按合同規(guī)定檢查、監(jiān)督借方使用貸款情況。借方應向貸方提供有關報表和各項資料。
第十一條 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請書、憑證、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有關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貸方雙方及保證方各執(zhí)份;副本份,交等單位各執(zhí)1份。
第十四條 本合同附件:。
借款人(蓋章): 貸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 開戶銀行及帳號: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址:
年月日
簽訂地點:
銀行外匯借款合同 篇6
借款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用于所需外匯資金,于年月日向乙方申請外匯貸款。乙方根據甲方填報的《外匯借款申請書》(編號:)和其他有關資料,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fā)放外匯流動資金貸款。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外幣名稱)。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第一筆用匯日起到還清全部本息日止,即從至,共月。
第三條 在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內,貸款基準利率為按月浮動,利息每季計收一次。
第四條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使用貸款的有關情況、財務資料及進行信貸管理工作的便利。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開立外匯和人民幣賬戶,遵照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用款。
第六條 本合同所附《用款計劃表》和《還本付息計劃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保證按《用款計劃表》及時供應資金。如因乙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則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
甲方不能按計劃用款,必須提前一個月向乙方提出調整用款計劃。否則,乙方對未用或超用部分按實際占用天數(shù)收取‰的承擔費。
第七條 甲方保證按《還本付息計劃表》以所借同種外幣還本付息(若以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匯償還,按還款時的外匯牌價折算成所借外幣償還)。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甲方不能在貸款期限終止日全部還清本息,應在到期日十五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確定相應的貸款利率。未經乙方同意展期的貸款,乙方對逾期部分加收%的逾期利息。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如發(fā)生挪用,乙方除限期糾正外,對被挪用部分加收%的罰息,并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由作為甲方的擔保人,并由擔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擔保書。一旦甲方無力清償貸款本息,應由擔保人履行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以外的其他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共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收回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
單位名稱:(公章)
簽約人:(簽章)
乙方:
單位名稱:(公章)
簽約人:(簽章)
銀行外匯借款合同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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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年期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zhí)行或2.按貸款人制定的年期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zhí)行或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yōu)惠利率執(zhí)行,目前為或4.按貸款人自營統(tǒng)籌資金貸款利率執(zhí)行,貸款利息每計收一次,結息日為(復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費用,必須??顚S?,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于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貸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第六條用款計劃:根據項目進度,本項貸款提款期為年至年,每年用款計劃如下:
年萬美元;年萬美元;年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期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xù)支用貸款。
第七條貸款償還:貸款人以項目新增創(chuàng)匯和利潤、折舊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年萬美元;年萬美元;年萬美元。
如貸款項目提前實現(xiàn)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年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xiàn),借款人應在年底前提出調整還款計劃,并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日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guī)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xx年月日自一九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借款用途:為。
第四條借款利息:月息‰,年息%;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guī)定的浮動利率按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劃。
第六條借款償還:借款方在本著合同規(guī)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計劃以為資金來源歸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xiàn)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shù)額和延期天數(shù)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fā)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xù)。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xù)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其他規(guī)定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fā)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fā)放的貸款。
()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者發(fā)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guī)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jiān)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成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雙方達成協(xié)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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