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一区爱区精品无码_无码熟妇人妻AV_日本免费一区二区三区最新_国产AV寂寞骚妇

特許經營合同(優(yōu)秀10篇)

時間:2023-09-19 17:02:04 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 篇1

  一、專門用語定義

  特許經營合同涉及諸多的法律、經營管理和技術等專業(yè)問題,對合同中出現(xiàn)的一些專門用語,如管理體系、商標許可使用、區(qū)域保護、加盟金、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產品和服務的內容等。特許雙方經常因對上述專門用語的理解不同而發(fā)生糾紛。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fā)生,對這些專門用語的內涵和外延進行明確界定具有重要的意義。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guī)定:“管理體系是指特許人所有的有價值的專用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某某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又如:“本合同所稱產品是指特許人代理銷售的美國勝牌石油化工全系列產品及特許人代理的各種汽車清洗養(yǎng)護設備。包括……”。

  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范圍、期限、地域

  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許可的內容大致包括:許可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訣竅等等。合同應明確規(guī)定它們的名稱、登記號及其它登記注冊情況、有效期、許可使用的內容、方式和地區(qū)等事項。簽訂合同時,被特許者應該審核有關權屬證書的原件。許可范圍應明確規(guī)定使用的時間、地點、方式、使用權限等。合同期限短則一年,長則十年,最長可達二十年,通常為三至五年。期限的長短與行業(yè)特點、投資大小、投資回收期長短等因素有關。通常還應規(guī)定在哪些情況可提前終止合同,在哪些情況可延長或者續(xù)訂合同。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guī)定:“合同到期后,乙方 (被特許者)要求延續(xù)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特許人)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xù)的,應續(xù)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終止?!?/p>

  特許權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許人有權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地域范圍,它通常是用來限定被特許者使用特許權的空間范圍的。同時,它也可以用來限定特許者在特定地區(qū)發(fā)展加盟商的數(shù)量,防止因特許者貪婪而無節(jié)制地發(fā)展加盟店,避免特許體系內部發(fā)生惡性競爭,危害整個特許體系的健康運作,從而維護被特許者的利益。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guī)定:“特許人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區(qū)范圍內發(fā)展其他加盟店。”

  三、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八條、規(guī) 定,特許者的基本權利有:

  一、為確保特許體系的統(tǒng)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特許者有權對被特許者的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這是特許者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監(jiān)督權是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統(tǒng)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監(jiān)督權通常是通過執(zhí)行督導程序和制度來實現(xiàn)的。督導程序和制度各企業(yè)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職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麥當勞采用“神秘消費者”的手段來檢查監(jiān)督加盟店的產品、服務質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權向被特許者收取特許經營費及其他各種服務費用。特許經營費是指加盟費和特許權使用費,有的企業(yè)還收取一定數(shù)額的保證金。這些費用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其他各種服務費用通常有廣告費、店面設計費、專項指導服務費、委托代理費等等。這部分費用通常在特許經營合同以外單獨約定。有關費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許經營權的價值,同時又是特許者為被特許者提供各種服務的保證和源泉。有關各種費用的詳細問題我們在以后做專門討論。

  三、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guī)定,侵犯特許者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為,特許者有權終止特許合同,取消被特許者的特許經營資格。這是特許者的解約權。因為解約權的形式對特許雙方的影響很大,因此對相關條款的設計應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許經營體系是一個利益的共同體,特許者應充分估計解除合約對整個特許經營體系的不良影響,不是萬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約權。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九條、規(guī) 定,特許者的基本義務有:

  第一、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該特許體系的營業(yè)象征及經營手冊。特許經營權授予的依據是特許經營合同。在形式上,通常會舉辦一個象征性的授權儀式或頒發(fā)授權證書。營業(yè)象征通常是特許經營體系的統(tǒng)一店面設計、統(tǒng)一招牌、宣傳用品、工作服裝、營業(yè)方式等。經營手冊是指《單店營運手冊》、《 VI手冊》等。

  第二、提供開業(yè)前的教育和培訓。通常是由特許者統(tǒng)一安排教育和培訓,如被特許者有特殊要求,雙方另行協(xié)商。

  第三、指導被特許者做好開店準備。通常特許者為被特許者提供店址選擇、店面設計、廣告策劃、開業(yè)儀式的策劃、設備的安裝調試、物品采購、員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務。

  第四、提供長期的經營指導、培訓和合同規(guī)定的物品供應。

  四、被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特許經營合同 篇2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注冊號: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注冊號: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業(yè)特許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部分總則

  第一條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特許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特許經營體系,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公司或其他組織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兩店一年",是指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特許經營操作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yè)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單店特許",是指甲方將特許經營權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區(qū)域特許",是指甲方將指定區(qū)域內的特許經營權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約定設立加盟店,開展經營活動,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授特許經營權。

"特許區(qū)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qū)域。

"營業(yè)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店的場所。

"建筑物",是指營業(yè)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條特許經營許可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許可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只能選擇一項)

□單店特許。

□區(qū)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qū)域內:(只能選擇一項)

□具有獨占性:甲方不得自行或許可第三方在特許區(qū)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具有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但不得許可第三方在特許區(qū)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具有非排他性:甲方可以自行或授權第三方在特許區(qū)域內投資設立門店。

  第三條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xù)期的,應當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xù)期合同。

  第四條特許區(qū)域與營業(yè)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qū)域為:中國省(市)

  縣(區(qū))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qū)域。(見附件2:《特許區(qū)域附圖》)。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qū)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積為:

  1面積: 。

  2面積: 。

  3面積: 。

  4面積: 。

  5面積: 。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該筆款項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每月日前/□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元;

□按照加盟店□上月/□上年營業(yè)額的%,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保證金約定如下: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支付方式

□現(xiàn)金。

□票據。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當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與商業(yè)秘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承諾嚴格按照《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商業(yè)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發(fā)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第七條商業(yè)秘密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任何時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知識產權

  第八條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注冊商標。(可另附頁)

  注冊商標名稱:,《商標注冊證》編號:,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商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專利。(可另附頁)

  專利名稱:,《專利證》編號:,專利內容: 。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其他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當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xù)展手續(xù)。

  第十條乙方應當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規(guī)定,規(guī)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十一條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乙方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xù)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四部分加盟店的開業(yè)

  第十二條商號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提供書面許可文件。

  第十三條加盟店經營資格

  乙方應當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guī)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四條加盟店的開業(yè)指導

  甲方應當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yè)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和指導。

  第十五條加盟店的開業(yè)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yè)前,甲方應當對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

  第十六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tǒng)、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jiān)測制度以及《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等。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七條加盟店開業(yè)時間

  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yè),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條加盟店開業(yè)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yè)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yè)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甲方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yè)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特許經營操作手冊》規(guī)定的其他標準。

  第五部分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九條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供應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guī)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具體約定詳見附件3。

  第二十條加盟店經營所需的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或使用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貨物,應當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產品。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應當提前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shù)量和規(guī)格。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日內進行維修。

  第二十三條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價標準,不得擅自降低或提高零售價,甲方指定零售價標準方式為:

□統(tǒng)一零售價。

□其他: 。

  第六部分監(jiān)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四條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tǒng)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

  第二十五條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遞交上月的總營業(yè)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六條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yè)的前提下,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指導、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甲方可以委派督導員完成本條所述甲方工作。

  第二十七條甲方有權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當對乙方的人員提供不少于次的統(tǒng)一培訓。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當持續(xù)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

  第七部分加盟店的統(tǒng)一運營

  第三十條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tǒng)一性的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特許經營操作手冊》規(guī)定的統(tǒng)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

  第八部分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二條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tǒng)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監(jiān)督電話。

  第三十三條乙方對消費者直接投訴加盟店的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四條消費者向甲方投訴乙方設立的加盟店的,對確有瑕疵甲方已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推廣與宣傳

  第三十五條甲方開展推廣與宣傳活動,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第三十六條甲方在開展推廣、宣傳活動前,應當將有關活動信息或要求及時通知乙方。若活動相關費用須由乙方承擔的,甲方應當在活動之日前至少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三十七條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qū)域市場特點的推廣、宣傳活動,但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三十八條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特許經營費用。

  第三十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轉讓給第三方,雙方應當另行簽訂協(xié)議。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六條所述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yè)前及經營過程中的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yè)務培訓。

  三、累計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

  第四十一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兩店一年"的法律規(guī)定。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第四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當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yè)條件或未開業(yè)。

  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第十一部分違約責任

  第四十三條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元違約金。

  逾期未更正超過日的,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四條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五條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元違約金。

  逾期未更正超過日的,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四十六條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四十七條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當立即停止使用甲方許可的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四十九條乙方經甲方許可,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字號的,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后日內向原登記主管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條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特許經營操作手冊"中所列舉的所有手冊、可視光盤、教材等文件及其副本、復印件或復制品。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回購外,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yè)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二條乙方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由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乙方自行處理。

□其他: 。

  第五十三條競業(yè)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后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yè)務。

  第十三部分其他約定

  第五十四條聯(lián)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lián)系,應當用書面形式,且采用以下方式:

□掛號郵寄。

□直接送達的方式。

  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lián)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人:

  電話:,

  傳真:

  第五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fā)生爭議的,可協(xié)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的附件、《特許經營操作手冊》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簽于:

  簽于:

特許經營合同 篇3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店獲得總部(公司)開發(fā)的經營(制造/銷售)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店,并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xiàn)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分部許可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商標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tǒng),并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fā)展店。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系

  分部基于與總部簽署的《區(qū)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區(qū)域范圍內發(fā)展商,許可其設立店。

  分部與商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zhí)行本合同。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店的管理與監(jiān)督行為,并不表示總部與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guī)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商(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qū)域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xù)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商(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之外,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人或業(yè)務代表。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zhí)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xié)商解決爭議,是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商與店

  第五條商

  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歲至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

(三)有年以上行業(yè)的從業(yè)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記錄;

(六)有萬元以上至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萬元以上至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tǒng)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

  商為企業(yè)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yè)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萬元以上至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tǒng)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

  第六條店

  店應當注冊為,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guī)定的條件,其營業(yè)面積應當在平方米至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

  店應當按照規(guī)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店使用總部統(tǒng)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由承擔。

  第七條合同文本

  分部與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tǒng)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條合同審查

  分部與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xié)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后,應在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xié)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xié)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guī)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xié)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準期間,分部和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準,費返還商。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許可的權利

  分部許可店在特許區(qū)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設立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的全部商業(yè)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yè)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yè)名稱中的字號,登記號為,登記機關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發(fā)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有效期截止年月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chuàng)作的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年月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xié)商,就共同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xié)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系,共同經營,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chuàng)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組織名稱、合伙經營項目

  合伙組織名稱為:

  合伙經營項目為:

  第三條合伙期限

  自止。

  第四條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

  第五條工資、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隨著合伙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后,年底將發(fā)放獎金,獎金數(shù)額根據收入現(xiàn)狀和個人貢獻經合伙人會議決定。

  2、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chuàng)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zhí)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伙人有違反本協(xié)議第九條之規(guī)定的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xié)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七條合伙人會議、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一)合伙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伙人在合伙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伙人會議中占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yè)務;

(3)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yè)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為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其權限為:

  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yè)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yè)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伙人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組織的業(yè)務經理,并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伙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的個人表現(xiàn),有權對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占有的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擔任合伙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伙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為:

  1、組織實施合伙人會議;

  2、對合伙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伙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組織的業(yè)務經理;

  6、審核現(xiàn)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擔任合伙組織的財務、后勤負責人,并協(xié)助其他合伙人參與合伙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伙事務執(zhí)行人負責,主持合伙組織的日常財務、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伙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jiān)督財務制度的執(zhí)行,并及時向其他合伙人通報財務計劃執(zhí)行情況;

  3、督促合伙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jié)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伙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并形成預測報告,供合伙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并按規(guī)定手續(xù)報請銷毀或存檔;

  6、擬訂合伙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yè)發(fā)票;

  7、管理合伙組織現(xiàn)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核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伙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zhí)行進行監(jiān)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xié)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xié)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tǒng)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xié)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私自進行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yè)務,如違反規(guī)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yè)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yè)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xié)議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應先共同協(xié)商,如協(xié)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xié)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xié)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xié)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xié)議一份四頁,各合伙人各執(zhí)一份;

(三)本協(xié)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特許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就甲方準予乙方開設服飾品牌特許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甲方準予乙方在開設“”品牌服飾。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轉讓第三方。

  二、乙方自行在開設地辦理工商、稅務等經營手續(xù),費用自理,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合法經營。乙方于第三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干涉。

  三、乙方的裝潢和廣告及形象設計必須按照甲方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實施。

  四、甲方以統(tǒng)一價格的折向乙方提供貨品(不含稅),現(xiàn)款現(xiàn)貨,貨款兩清。從甲方工廠到乙方的貨物運輸、保險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只承擔溫州運輸費用。

  五、乙方必須以甲方規(guī)定的統(tǒng)一價格出售。甲方將根據季節(jié)變化、市場供求等因素統(tǒng)籌考慮零售價格,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貨物換貨率為首批%換,補貨買斷為折,換貨率按季節(jié)計算。

  七、乙方保證每月進貨金額不少于萬元。如果連續(xù)三個月乙方達不到約定的進貨額,甲方有權提出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八、店面及批發(fā)部不得小于平米。

  九、為了配合甲方及時掌握市場情況,增強市場競爭能力,乙方必須每天以傳真方式向甲方通報貨物的銷售、庫存情況,否則甲方將停止供貨。乙方向甲方補貨也必須以傳真方式告知甲方。

  十、乙方需調換的貨物必須保持完好,換貨的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可以在同一區(qū)域內開設分店或進入商場專柜銷售,但需經甲方實地考察并書面同意。考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乙方不能自行仿制甲方提供的服飾,不得在特約點中摻賣非甲方提供的服飾。如發(fā)現(xiàn),即終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訂立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為貨款金。

  十三、以上要求如果乙方有違約行為,根據情況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作為違約金,并保留進一步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交還甲方的專賣銘牌及一切印有甲方產品標識的物品。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期滿后另行簽訂合同。

  十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地點: 地點:

  日期: 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 篇6

  特許人:

  受許人: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guī)定的區(qū)域執(zhí)行特許經營協(xié)定。

  第2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guī)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yè)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a) 使用代表(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b)使用名字/標志的權利;

(c)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xié)議附件,稱作文件所規(guī)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ィ╠)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xié)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yè)、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jié)和第6節(jié)中有規(guī)定。

ィ╡)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qū)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xié)議附件3所載地區(qū)和建筑物中行使。ナ芐砣宋淳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jié)所載區(qū)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ニ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在本協(xié)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guī)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ケ拘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年。ケ競賢自動延長連續(xù)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月發(fā)出通知。ビ霉液判嘔蛉魏紋淥書面?zhèn)鬟f手段,可借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ケ拘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ジ鞣講環(huán)⒊鯻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zhèn)鬟f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特許經營合同 篇7

  特許經營合同范本2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yè)務,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yè)所在地、時間、營業(yè)項目、商圈范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營業(yè)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shù):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yè)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范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yè)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xù)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xù)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yè)天數(shù)、每日的營業(yè)時間及營業(yè)項目,依總公司規(guī)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yè)。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xù)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xù)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后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guī)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guī)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fā)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合同范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yè)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zhí)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guī)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yè)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xiàn)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于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于甲方為委托人,乙方為受委托人的法律關系。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xù)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fā)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guī)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yè)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并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guī)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tǒng)一規(guī)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墻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于營業(yè)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xù)使用該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于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xié)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yè)識別系統(tǒng);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xié)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xié)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tǒng)一采購;r>

  6.促銷、廣告的規(guī)劃、執(zhí)行;商品采購事項的聯(lián)系;營業(yè)管理事項的規(guī)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yè)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柜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zhí)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guī)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zhí)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guī)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zhí)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guī)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guī)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yè)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yè)后,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準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節(jié)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yè)與后場調理標準處理業(yè)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zhí)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應自負營業(yè)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于開業(yè)前,應按甲方的規(guī)定,參加為期一周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yè)后,乙方應按甲方規(guī)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yè)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yè)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guī)格、數(shù)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yè)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特許經營合同 篇8

  立合同書人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yè)務,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yè)所在地、時間、營業(yè)項目、商圈范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

 ?。ㄒ韵潞喎Q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營業(yè)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shù):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yè)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范圍:(另附圈)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yè)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xù)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xù)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yè)天數(shù)、每日的營業(yè)時間及營業(yè)項目,依總公司規(guī)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yè)。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xù)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xù)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后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guī)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guī)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fā)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范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yè)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zhí)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guī)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yè)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xiàn)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于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于甲方為委托人,乙方為受委托人的法律關系。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xù)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fā)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guī)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yè)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并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guī)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 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tǒng)一規(guī)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墻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于營業(yè)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xù)使用該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fā)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于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xié)助包括:

  1. 完整的企業(yè)識別系統(tǒng);

  2. 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 人員招收、訓練的協(xié)助;

  4. 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xié)助;

  5. 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tǒng)一采購;

  6. 促銷、廣告的規(guī)劃、執(zhí)行;商品采購事項的聯(lián)系;營業(yè)管理事項的規(guī)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 營業(yè)賣場的地點;

  2. 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柜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 促銷、廣告的執(zhí)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guī)定;

  4. 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zhí)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guī)定:

  5. 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 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zhí)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guī)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 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guī)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yè)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yè)后,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準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節(jié)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yè)與后場調理標準處理業(yè)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zhí)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應自負營業(yè)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于開業(yè)前,應按甲方的規(guī)定,參加為期一周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yè)后,乙方應按甲方規(guī)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yè)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yè)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 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guī)格、數(shù)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yè)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 貨品寄發(fā)后,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 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后收款的憑據。

  4. 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tǒng)籌安排處理。

特許經營合同 篇9

  甲方(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法定代表人: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xié)商,簽訂本特許經營合同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并同意遵守特許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于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及公司等。

  “特許標識”,是指與特許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于注冊商標,商號,招牌(店鋪標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廣告等。

  “特許產品”,是指帶有特許標識的所有商品及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務品種、方式等。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訂的指導加盟店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冊》、《店務操作手冊》、《產品制作手冊》、《營業(yè)手冊》、《員工培訓手冊》等。

  “特許區(qū)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的區(qū)域。

  “營業(yè)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條款約定,獲準開設加盟店的住所。

  第二條 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 “號康經絡養(yǎng)生館” 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 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 直接特許

  □ 區(qū)域特許

  □ 復合區(qū)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qū)域內:

  □ 具有獨占性

  □ 不具有獨占性

  第三條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終止或續(xù)期。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xù)期的,應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 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同意的,與乙方簽訂續(xù)期合同。

  三、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的續(xù)期條件為:

  第四條 特許區(qū)域與營業(yè)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qū)域為:中國 省 市。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qū)域內開設或授權他人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 300 萬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3 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 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 元;

  □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yè)額的 %,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 。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3 日內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由: 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xù)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 5 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本條所述之特許經營費采用下列第 項方式支付:

  □ 現(xiàn)金;

  □ 支票;

  □ 銀行轉賬(甲方指定賬戶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業(yè)秘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guī)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披露有關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冊商標、商號、專利或其他特許經營體系所發(fā)生的重大變化、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乙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訴訟或仲裁及其他對甲方有重大影響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guī)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guī)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商業(yè)秘密的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乙方及其雇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資料。

  三、雙方如未簽訂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論原因如何,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yè)

  第八條 設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義經營加盟店的,加盟店視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承擔本合同載明的義務。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進行活動,獨立核算、自擔風險、自負盈虧。

  二、除以乙方名義經營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經濟組織形式設立加盟店的,必須在加盟店開業(yè)前的 10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經加蓋公章并由股東或投資人共同簽字的承諾函,承諾乙方及其股東或投資人的行為受本合同約束,并愿意連帶承擔本合同項下乙方的所有義務并享有相應的權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諾函的,甲方有權不授予乙方特許經營權。

  第九條 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 注冊商標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十條 加盟店的經營資格

  乙方須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guī)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許可證》、《環(huán)保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一條 加盟店的開業(yè)指導

  甲方應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yè)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和指導。

  第十二 加盟店的開業(yè)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yè)前,甲方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以確保乙方能夠獨立運營加盟店。

  第十三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yè)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tǒng)、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jiān)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四條 加盟店開業(yè)時間

  乙方應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三 個月內正常開業(yè),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條 加盟店開業(yè)的條件

  加盟店開業(yè)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或《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及相關許可證照;

  二、營業(yè)地建筑物的裝修經特許人驗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開業(yè)前的所有義務;

  四、加盟店符合《經營手冊》規(guī)定的其他標準。

  第四部分 特許產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條 除特許產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必須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外,對于其他貨物,甲方可以規(guī)定其應當達到的質量標準,提出若干供應商供乙方選擇,但甲方不得強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貨物供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 加盟店經營所需之特許產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應商供應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屬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產品,須事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甲方書面同意;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條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采購特許產品,須提前 天以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所需產品的數(shù)量和規(guī)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及時調配物資,滿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條 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在收到乙方要求維修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供應的設備通知之日起 5 日內進行維修。維修累計 次不能排除設備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應商應負責為乙方更換新設備。

  第二十條 甲方應對所提供的特許產品質量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賠付的,有權向甲方追償。甲方對其指定供應商的產品質量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銷售特許產品應當遵循甲方指定的統(tǒng)一零售價,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價,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監(jiān)督、培訓與指導

  第二十二條 為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tǒng)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監(jiān)督。

  第二十三條 加盟店應當保持完整、準確的交易記錄,在每月 日前向甲遞交上月的總營業(yè)收入的財務報表。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當在不影響加盟店正常營業(yè)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對加盟店的經營活動進行輔導、檢查、監(jiān)督和考核。乙方應當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導員在特許經營過程中的建議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和審核加盟店的交易記錄等文件。

  第二十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每年應對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擔加盟店管理職責的人員提供統(tǒng)一培訓。

  第二十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持續(xù)地對加盟店提供開展特許經營所必需的營銷、服務或技術上的指導,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

  第六部分 知識產權的授予與使用

  第二十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名稱: ,《商標注冊證》編號: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務項目: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 專利。

  專利名稱: ,《專利證》編號: ,

  專利內容: 。

  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在《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 □乙方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 其他。

  第二十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xù)展手續(xù)。

  第三十條 乙方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guī)定規(guī)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三十一條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請在相同類別注冊與甲方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標識。

  第三十二條 特許標識或注冊商標的所有權和著作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

  第三十三條 乙方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xù)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七部分 加盟店的統(tǒng)一運營

  第三十四條 乙方認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許經營體系有關標準和統(tǒng)一性的規(guī)定。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加盟店的運營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和《經營手冊》規(guī)定的統(tǒng)一運營標準,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作任何變更;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費者投訴的處理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統(tǒng)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在加盟店內設置監(jiān)督電話。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第三十八條 因加盟店原因但消費者直接向甲方投訴的,對確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費者償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九部分 廣告宣傳與促銷

  第三十九條 甲方發(fā)布廣告宣傳、向乙方提供促銷支持,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

  第四十條 甲方在每次推出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之前,應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適當準備。

  第四十一條 乙方可自行策劃并實施針對特許區(qū)域市場特點的廣告宣傳或促銷推廣活動,但必須獲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導下進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條 甲方與乙方經協(xié)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相關條款。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書面通知乙方,且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x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條款。

  第四十四條 乙方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但應保證第三方無條件接受并承諾繼續(x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條款。

  在轉讓之日起 二 年內,甲、乙雙方在特許區(qū)域內須遵守本合同關于商業(yè)秘密保護和競業(yè)限制的約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yè)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yè)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 六 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jiān)部門處罰;

  六、 。

  第四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guī)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三、本合同簽訂時不具備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內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四、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yè)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yè)條件或未開業(yè);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xù)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yè)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陳述錯誤的或誤導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乙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款項,應按每天逾期款項的 3 ‰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15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保證金不予返還。

  第五十條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 10 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 人民幣 萬元 違約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過 15 日,則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責任(可多選):

  □ 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

  □ 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條 如由于乙方的過錯對第三方造成侵權或其他經濟損失,則乙方應當自行承擔賠償責任。如甲方對外償付的,則可向乙方進行追償。

  第五十二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終止后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履行義務,并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 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 30 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yè)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 5 日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十八條 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終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無損、尚在保質期內、可以再次使用或銷售的剩余特許產品的處理方式為:

  □ 甲方以原售價回購;

  □ 乙方自行處理;

  □ 。

  第五十九條 競業(yè)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期滿后 二 年內,除約定的加盟店外,不得自己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甲方特許經營體系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業(yè)務。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盡快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fā)生的合理時間內,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的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條 聯(lián)系信息與送達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另一方送達的任何文件、回復及其他任何聯(lián)系,必須用書面形式,且采用掛號郵寄或直接送達的方式,送達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條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雙方同意通過以下聯(lián)系方式向對方送達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甲方:

  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郵編:

  聯(lián)系人:

  電話: ,傳真:

特許經營合同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獲得總部開發(fā)的經營(制造/銷售)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以及總部給予的的支持,

  ·特許加盟合同 ·商場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書 ·酒類專賣店加盟合同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分部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特許經營系統(tǒng)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tǒng)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許經營系統(tǒng)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分部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次向分部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tǒng)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總部和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

  第二十一條 加盟店的培訓

  對區(qū)域內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xù)培訓及對其他人員的培訓由分部負責。

  分部應當按照總部規(guī)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加盟店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二條 培訓的考核

  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guī)定的考核。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店經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應當終止與其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三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規(guī)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分部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分部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按總部向分部統(tǒng)一收取。

  第六章 支持

  第二十四條 前期支持

  在分部開始建立至試營店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tǒng)的輔導與支持: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與營運;

  (二)試營店的選址、開業(yè)與營運;

  (三)特許經營系統(tǒng)在本區(qū)域內的改造與發(fā)展;

  (四)。

  總部應當向分部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yè)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五條 持續(xù)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xù)不斷地向分部提供與特許經營系統(tǒng)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

  第四十二條 退貨、換貨

  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應當按照規(guī)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guī)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三條 產品質量標準

  特許經營系統(tǒng)銷售的產品(服務),執(zhí)行總部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總部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guī)定的,按照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總部或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的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分之一。

  第四十四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分部供應的產品,總部、分部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shù)确韶熑巍?/p>

  由供應商向分部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guī)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guī)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統(tǒng)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構成。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zhí)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條 銷售價格

  分部(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guī)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總部規(guī)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guī)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qū)市場情況,分部(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tǒng)的統(tǒng)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處地區(qū)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七條 貨款的結算

  由總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

  由供應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為。

  第四十八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tǒng)

  分部(特許店)應當按照總部統(tǒng)一設計安裝的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tǒng),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tǒng)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應嚴格遵照執(zhí)行。

  第四十九條 產品配送的規(guī)則

  總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zhí)行下列規(guī)則:

  (一)分部(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guī)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tǒng)生成產品配送計劃,總部(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總部(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對總部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fā)生的損失由承擔;

  (五)。

  第九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條 使用許可

  總部將其擁有的商標、商號和標志許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許區(qū)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分部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特許經營系統(tǒng)及為特許經營的目的;

  (二)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qū)域內以方式制造(銷售)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qū)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xié)議》或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特許經營合同(優(yōu)秀10篇)相關文章:

特許經營合同8篇

特許經營合同(必備10篇)

特許經營合同范文5篇 特許經營合同范本

特許經營合同范文3篇 特許經營合同的基本內容

實用的特許經營合同3篇 特許經營合同去哪里投訴

企業(yè)特許經營項目合作協(xié)議3篇 特許經營合作模式

專柜特許經營合同3篇 特許經營專賣店

關于特許經營合同模板5篇 特許經營合同的定義

品牌特許經營協(xié)議17篇 品牌特許經營戰(zhàn)略

上海市商業(yè)特許經營合同7篇(商業(yè)特許經營備案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