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加工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 規(guī)定,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訂以下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生產加工以下產品:
第二條: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前將乙方委托生產加工的產品交付給乙方。 第三條:乙方須先預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生產貨物的訂金,剩余金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在乙方對貨物驗收完畢后提貨時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產品質量、款式、規(guī)格按乙方的要求及提供的樣品生產。
第五條:產品的外包裝以防水編織袋為主,如乙方另有要求的,其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發(fā)往廣州市以外的貨物,其一切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交貨,如逾期按合同總額的2%付給乙方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須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付款,如逾期按合同總額的2%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九條: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本合同無效。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另擬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產品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承接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一、委托加工項目
1、委托加工產品:
2、數量:以甲方下單為準、
3、單價:
4、交貨期限:按乙方接單日起5-7天內交貨。具體時間以訂單為準。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guī)定選用原材料,乙方應在年月日將原材料樣品交由甲方檢驗,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為。
2、甲方提供外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于年月日制作出樣品,經甲方確認后封樣,該樣品由甲方保存。
2、技術標準按照《企業(yè)質量問題細則》(見附件)及國家標準。(如企業(yè)質量細則標準中有低于國家標準或者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按國家標準執(zhí)行)。
四、乙方對質量負責的范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
2、顏色、尺碼規(guī)格的確認;
3、繡制杉杉標徽工藝的確認;
4、縫紉手工藝的確認;
5、其他質量問題的確認;
6、乙方負責該批委托加工產品銷售期內的質量問題; 7、乙方在合同期內對質量責任需支付保證金8、甲方允許乙方制作誤差率為千分之二。
五、技術資料、圖紙?zhí)峁┺k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服裝款式、標志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乙方必須對甲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甲方訂單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嚴格按照樣品驗收(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并派業(yè)務員跟單,其食宿由乙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乙方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fā)運包裝;
2、于甲方指定的.地點交貨。
3、運輸方式為;運費由負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第一次交貨根據質量標準,經倉庫及跟單員驗收確認后,交付總貨款的%;
2、在銷售期內無其他違反合同條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
3、銷售期限:。
九、結算方式
1、在乙方交貨后,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乙方銀行帳戶為:銀行戶名:開戶銀行:銀行賬號: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雙方規(guī)定的時間交貨,如逾期交貨,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2、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原材料而影響產品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重作、減少價款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產品,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金額為人民幣萬元,甲方有權通知相關監(jiān)督檢查部門對其進行處罰;
4、乙方若違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相關資料,并視實際情況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必須嚴格遵照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及技術指標,如果未達到要求而導致退貨,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貨金額的%違約金;
7、乙方無權銷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產品,如乙方私自銷售本合同簽訂的加工品,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該批產品總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8、每件產品必須加貼防偽標識,每少貼一件賠償甲方元;
9、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徑與甲方客戶直接聯系,乙方若有此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法律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當事人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其它事項
企業(yè)質量問題細則為本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產品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攬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產品達成如下協議:
上列價格為含包裝費之成品含稅價,從乙方至甲方倉庫運費由乙方承擔。
一、 質量標準和資質要求
1、 產品質量標準見經雙方蓋章的附件(一)。
2、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證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稅務登記
證”復印件、“認證證書”復印件、“質量檢驗報告”及其它國家獲準乙方產品進入市場的相關證件和條件。
二、 訂貨和交貨
1、甲方按實際需求向乙方書面下達生產訂單。
2、乙方按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和每一訂單品種、規(guī)格、等級和數量為甲方定牌生產產品,并于甲方下達生產訂單之日起天內生產完畢。交貨地點為甲方指定倉庫。
三、 委托加工產品的驗收
1、甲方派員在乙方工廠對委托加工產品進行初步驗收。
2、客戶對產品所提異議,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處理;若產品經判定為不符本合同雙方約定質量標準,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所交付委托加工產品的質量責任期限,應以該產品自甲方出賣給第三方之日起算 年。出賣之日以甲方開具發(fā)票之日為準。
四、 付款方式和期限
1、付款方式:□電匯 □承兌匯票 2、付款條件
□收貨驗收合格后全額支付, 付款期限:□短期( )天□月結30天 □月結60天 □月結90天
3、若為人民幣結算,為了保證甲方驗收記帳和按時付款,乙方在送貨同時或后7個工作日天內,須向甲方提供發(fā)票,否則甲方可將付款日期順延一個月,并不因此承擔逾期付款責任。
五、 產品的包裝
1、產品采用甲方指定的包裝予以包裝。
2、甲方提供包裝設計圖稿和要求,乙方負責制作。
六、 知識產權的保護
1、乙方應在甲方的授權范圍內對其委托加工產品和包裝上使用“ ”注冊商標標識,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品牌和商標。
2、未經甲方特別許可,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委托加工產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場。
3、雙方應對委托加工過程中的相關文件、資料、以及專有技術、商業(yè)秘密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八、 環(huán)境、職業(yè)健康和安全
1、乙方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健康、安全生產及環(huán)境保護的全部責任。 2、乙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滿足國家和行業(yè)現行的關于安全、健康和環(huán)保的標準、規(guī)范及合同中有關要求。
七、 違約責任
1、因委托加工產品遭甲方客戶的質量投訴,應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進行處理或由甲方代理乙方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2、客戶質量投訴經甲乙雙方確認為乙方生產造成的,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價款、施工費等各項依法可獲得的賠償。
3、乙方逾期交貨應按逾期交貨款額的日千分之八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按實際損失賠償。逾期交貨達15天,視為乙方履行訂單不能。
4、乙方履行訂單不能,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
5、乙方產品若存在質量問題,應負責更換。由于更換而造成甲方逾期交貨給第三人的,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一方違反知識產權保護約定,應承擔另一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八、 其它
九、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若期滿雙方有意繼
續(xù)合作,可續(xù)簽合同。
十、 本協議及附件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經雙方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產品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發(fā)展需要,安排乙方進行產品加工專業(yè)知識培訓,依據《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培訓的內容
1、培訓項目名稱:包括水產品專業(yè)知識、農副產品專業(yè)知識、農產品行業(yè)知識等。
2、培訓期限:預計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實際培訓時間為準。
3、培訓地點:
第二條工資及福利待遇風險提示:
對于培訓期間的待遇要明確,包括培訓期間的補貼、工資福利、保險等。要特別注意:在培訓協議中寫明培訓費包括什么費用,不包括什么費用,以防在員工違約時不致引起爭議。要明確在培訓期間的住宿標準、交通費等。要注意較長時間的培訓是否有探親假,如有規(guī)定要寫明。
1、學習培訓期間的工資視情況按原工資辦法的支付。在晉級或工資辦法修訂時,乙方作為在編人員處理。
2、社會保險原則上按有關規(guī)定作為在編人員處理。在培訓期間,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生活費元月。培訓期間的工資和生活費也計入培訓費用。若在培訓學習期間,乙方接受甲方交付的調查或安排出差,差旅費按規(guī)定的標準支付。
第三條服務期風險提示:
服務期要定的合理,比如:按培訓費總和5000元約定年,以此類推。另外,還需在此條款里約定如與勞動合同期限及以后簽訂的培訓服務期限有沖突,勞動合同期限延續(xù)至培訓服務期協議約定的服務期終止等字樣內容,以解決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合同自動延續(xù)問題。
1、甲乙雙方確定服務期的起始時間為:培訓開始起;
2、服務期的結束時間為下列第種:
(1)至年月日止;
(2)至勞動合同期滿時止。
第四條培訓費用
1、培訓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訓費、材料費、課本費、食宿費、交通費等項目;
2、受訓員工的培訓費用由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完成培訓目標和任務;
2、在培訓期間服從管理,不違反甲方的各項政策、制度與規(guī)定;
3、在培訓期間服從甲方各項安排;
4、在培訓期內定期與甲方溝通,匯報學習情況;
5、在培訓期間維護自身安全和甲方一切利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仍應支付違約金:
(1)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的.;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七條協力的生效及效力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產品加工合同 篇5
定作方(乙方):
承攬方(甲方):
一、委托加工項目
1、委托加工產品:
2、數量:以乙方下單為準。
款號,件,單價:
款號,件,單價:
3、交貨期限:按甲方接單日起天內交貨。具體時間以訂單為準。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提供面料,輔料,樣衣,圖紙,外包裝、商標、吊牌、防偽標識。
三、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甲方嚴格按照乙方提出的質量要求進行加工,于年月日制作出樣品,經乙方確認后封樣,該樣品由保存。
四、甲方對質量負責的范圍及期限
1、面料、輔料質量的確認;
2、顏色、尺碼規(guī)格的確認;
3、乙方允許甲方制作誤差率為%
五、技術資料、圖紙?zhí)峁┺k法及保密要求
1、乙方提供服裝款式、標志圖案等圖樣的技術資料;
2、甲方必須對乙方提供的服裝款式、圖紙等技術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關資料,也不得在乙方訂單之外利用乙方提供的資料自行加工、銷售;
3、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留存服裝樣品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乙方以合同約定的交貨日期(按合同約定之質量標準),并派技術員跟單(檢查質量),其食宿由甲方負責。
七、包裝要求及交貨地點、運輸方式
1、甲方嚴格按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內、外包裝及發(fā)運包裝;
2、于乙方指定的地點交貨。
3、運輸方式為;運費由負擔。
八、交付金額及銷售期限
1、經跟單員驗收確認后,當天交付貨款
九、結算方式:
1、在甲方交貨后,由甲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交給乙方。
2、乙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甲方結算。甲方銀行帳戶為:
十、合同條款的變更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產品加工合同 篇6
承攬人:
定作人:
定作人委托承攬人加工——————(寫明加工任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將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1.加工成品名稱為:
2.加工成品規(guī)格為:
3.加工成品數量為: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
(加工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寫明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簽,并妥為保存,作為驗收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提供的辦法、規(guī)格、數量、質量、期限
1.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時間為:——————
2.定作人交付原材料的數量是:——————消耗定額為:——————
3.定作入支付原材料的質量是:——————規(guī)格為——————
4.承攬人對原材料的檢驗期限是——————,承攬人如發(fā)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立即通知定作人調換或補齊。
5.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變更,不得偷工減料。
6.原材料交付或提取日期的計算,應照本合同第七條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的提供辦法、期限及保密條款
1.技術資料、圖紙由——————一方提供。
2.提供方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期限為:——。
3.承攬人在依照定作人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fā)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人;定作人應在——————(日/月)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人賠償。
4.保密要求:————————(承攬人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人要求保密,合同即應寫明,承攬人應嚴格遵守保密的約定,未經定作人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復制品。)
5.定作人應當按規(guī)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報酬承攬人按合同有關要求交付全部定作物,定作人付給承攬人價款(或酬金)——元。
(價款或酬金,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執(zhí)行;沒有規(guī)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為本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
2.驗收期限為:①定作人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驗收承攬人所完成的工作。②驗收前承攬人應向定作人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
3.保證期限為:對短期檢驗難以發(fā)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由雙方協商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fā)生問題,除定作人使用、保管不當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以外,定作物成品由承攬人負責修復或退換。
4.雙方當事人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fā)生爭議時,可由質量監(jiān)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為:——————。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承攬人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人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fā)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fā)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人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雙方不同意以上計算方式,可以另行約定。)
2.交貨地點:——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1.包裝定作物的材料為:
2.包裝定作物的方法為:
3.包裝定作物的標準和要求為:
4.包裝定作物的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方式與費用負擔
1.本次加工承攬中,采取
2.本次加工承攬中發(fā)生的運輸費用由————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與期限
1.定作人應在承攬人交付符合要求的定作物——日內,進行結算。
2.定作人采用——————(寫明是現金結算,還是轉賬結算,還是銀行匯款結算)作為結算方式。
第十一條定金與預付款
1.承攬人要求定作人支付定金——元。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人不履行合同,應雙倍返還定金。
2.定作人可向承攬人給付預付款——元。承攬人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人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余額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承攬人的違約責任
1.承攬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任務,定作人同意利用的,應按質量論價;定作人不同意利用的,承攬人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定作物經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定作人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2.交貨時間到期,承攬人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數量少于合同規(guī)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承攬人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定作人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人賠償。
3.承攬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人應支付給定作人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造成定作物的毀損、滅失的,由承攬人賠償損失。
4.承攬人逾期交付定作物,應向定作人償付違約金——元;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償付違約金。未經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權暫不接收。
5.承攬人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的價款總額的——%(一般為10%~30%)或酬金總額的——%(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暫由定作人代保管時,承攬人應支付定作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yǎng)費等。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fā)到達地點或接收人,承攬人除應負責運到正確指定地點或接收入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8.由承攬人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承攬人應償付定作人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9.承攬人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辦法與期限對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fā)現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調換、補齊的,由承攬人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承攬人擅自調換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定作人有權拒收,承攬人應賠償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按定作人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人的違約責任
1.定作人中途變更定作物數量、規(guī)格、質量或設計等,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2.定作人中途終止合同,應償付承攬人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一般為20%~60%)的違約金。
3.定作人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人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或未完成必要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人有權解除合同,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攬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人應償付承攬人停工待料損失。
4.定作人逾期領取定作物的,應支付違約金——元,還承擔承攬人實際支付的保管費、保養(yǎng)費。定作人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人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費、保養(yǎng)費后,退還給定作人;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費、保養(yǎng)費時,定作人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定作人應賠償承攬人損失。
5.定作人逾期付款,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規(guī)定,向承攬人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償付違約金。
6.定作人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的,應當賠償承攬人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定作人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人,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限期間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人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在合同履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毀損、滅失的,承攬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3.在合同履行期之后,發(fā)生不可抗力,致使原材料、定作物毀損、滅失的,若是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導致承攬人逾期交付,則定作人承擔責任,否則,由承攬人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當事人發(fā)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注意,如達不成仲裁協議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變更與解除
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人和承攬人各執(zhí)一份。
定作人:(簽章)
地址:
承攬人:(簽章)
地址: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產品加工合同 篇7
委外代工合同
委 托 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產品(以下稱代工),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有關委托代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代工內容
1.甲方委托乙方為其代工的產品:產品名稱、型號,代工產品數量、工藝要求,品質標準等由甲方提供.
2.產品加工價格以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報價單或以本合同報價為準。
3.物料損耗:smt電阻、電容、二三極管、0805(含)以下電感損耗為%,ic物料損耗為%,其它物料無損耗,超出部分由甲方在乙方的貨款中扣出。
4. 結款方式:。
第二條 物料的提供及相關責任
1.本條款所稱“物料”包含但不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半成品等。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種、數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發(fā)料單或雙方確定的其它發(fā)料單為準。
2.甲方應及時如數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應當面點清物料。
3.乙方經檢驗發(fā)現物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數。如果因甲方調換、補數不及時而導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誤的,由甲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時而導致交期延誤的,乙方應按本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第三條 物品的保管及返還
1.本條款所稱“物品”包含但不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樣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它們的零部件。
第 1 頁 共 4 頁
2.乙方須保證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換或被毀損、滅失。否則,乙方須及時補齊被偷取、更換、毀損、滅失的部分以確保交期;因此延遲交貨的,乙方須按本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延期交貨的違約責任;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須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則,每發(fā)現一次,乙方按其違法所得的10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保留追究相關責任方侵權責任的權利。
4、合同終止、無效或被解除,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條件返還甲方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資料的提供方法
1、如需甲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資料的,甲方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提供。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代工期間,發(fā)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包裝要求等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
第五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甲乙雙方簽認的樣品、檢驗規(guī)范、圖紙以及簽署的訂單中規(guī)定的質量要求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代工完畢的產品后三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乙方檢驗合格且是滿足甲方的品質要求的產品。
4、甲方如對乙方產品質量提出質疑,乙方必須第一時間協助處理。
第六條 交貨的時間、地點
1、交貨的時間應當按照甲乙雙方簽署的訂單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書面協議,并按協議執(zhí)行。
2、交貨地點:。
第七條 包裝及運輸方式的選擇及費用的承擔
1、包裝:由甲方提供。
2、運輸:由乙方。
第八條 質量保證與服務
1、乙方為甲方代工的產品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質量問題,并經確認是乙方造成的,要進行重
作或賠償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交給甲方的產品出現批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應2小時內派專人到現場
協助處理,并出具處理辦法,供雙方協商解決。就批量問題,甲方有權退貨。
3、交給甲方的產品如乙方未按甲方規(guī)定包裝,乙方應當負責重新包裝,并達到甲方要求。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延遲交付委托代工產品的(包括正常送貨、返修、更換、補交等),每延遲一天,應當按照延遲交付部分產品加工費的20%的比率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以此類推。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延遲交貨的,乙方免除違約責任。
2、因甲方所出計劃,訂單錯誤或所提供物料所導致無法及時出貨而導致的延誤交期,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間獲得和知曉的對方公司(包括其產品、分支機構、公司)的商業(yè)秘密及屬于第三方但對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信息。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在雙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
對方的任何商業(yè)秘密。
3、當一方提出收回商業(yè)秘密的有關資料時,另一方應將有關資料及其復制件交還給對方,或
應對方的要求將這些資料及其復制件銷毀。
4、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另一方均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上述條款中的“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僅限于圖紙、技術資料、外觀設計、財務信息、客戶信息等。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條款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等或需逾期履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時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訂立補充合同;本合同的補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本合同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甲方:
授權代表人:
帳號:
電話:
日期:乙方: 授權代表人: 帳號: 電話: 日期:
產品加工合同 篇8
編號:
簽約地點:
簽訂日期: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經協商,甲乙雙方就事項,達成以下協議,并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恪守履行。
一、按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生產:
┌────────┬────────┬────────┬────────┬────────┐
│序號 │名稱 │圖 │數量 │備注 │
├────────┼────────┼────────┼────────┼────────┤
│ │ │ │ │ │
├────────┼────────┼────────┼────────┼────────┤
│ │ │ │ │ │
└────────┴────────┴────────┴────────┴────────┘
二、合同總價款(含稅票)
人民幣(rmb¥)
三、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日內付總價款%,即rmb¥元;
產品交付后日內付總價款%,即rmb¥元。
四、交收方式
1、乙方交付前,應按規(guī)定對產品進行檢驗,并開具合格證明;甲方在收到產品后按同樣標準對產品進行驗收或確認,并應在日內(難以驗收的隱蔽瑕疵除外)予以反對。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權利,乙方應承擔修復、退換及賠償責任。
2、包裝及運送
產品的包裝及運輸,應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由乙方負責在年月日前送達。(聯系人:電話: );
包裝和運輸費用已在產品價格中包含。如乙方需回收包裝物時,甲方將免費提供保管、儲存條件,但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售后服務
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的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小時內做出響應,并予以解決。
六、保密約定
1、甲方承諾對乙方的產品制造過程及企業(yè)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業(yè)務推介和廣告宣傳除外);
2、乙方保證合同規(guī)定的甲方產品(含技術資料及專用工、模具)的擁有權,不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付款。如果延期,參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金融機構計收貸款利息標準支付違約金;
2、乙方延期交付時,應按合同總額的%乘以逾期天數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額為本合同總額的%。
八、附加說明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合同執(zhí)行中的附加或更改,應以補充協議或說明的形式,并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
2、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發(fā)生合同爭執(zhí),應通過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字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
住所:
郵編: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乙方:
住所:
郵編: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稅號:
產品加工合同 篇9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國市簽訂
甲方:中國公司法定地址:電話:電傳:
乙方:國公司法定地址:電話:電傳: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貿易內容(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在合同中提出的嚴格標準和規(guī)格,用甲方提供的原料生產甲方指定的產品。(二)加工成品名稱和數量1.成品名稱:。2.成品數量:。
第二條 加工成品規(guī)格根據乙方提供的設計原型,圖紙與產品樣品,甲乙雙方共同制定規(guī)范,以滿足生產的需要,這種規(guī)范要符合加工成品的質量和性能標準。此規(guī)范一經雙方確定,任何變動只有依雙方書面協議修改。
第三條 原材料供應(一)本協議期間,最遲在每個公歷季度前月,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季度甲方定貨所需的生產原材料和消耗材料。(二)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應按甲方指定的檢查方法立即對原材料進行檢查,并將其結果在檢查完畢后天內向甲方報告。不符合甲方規(guī)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來生產指定產品。
第四條 加工費(一)加工單價1.型美元/個。2.(二)生產指定產品的加工費應該按上述價格執(zhí)行并在第一個年期內不變。在此年期后,乙方可在不少于是給甲方以書面通知,以求改變加工費。如果甲方接到改變加工費的通知后月內不作改變,此協議可以終止。
第五條 支付條款關于加工費的支付、甲方至少應在每次完工的貨物裝船天以前,由經乙方認可的銀行開立以乙方為受益人,金額足以支付裝船貨物的保兌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乙方的商業(yè)發(fā)票、全套提單、裝箱單和商檢證明議付。
第六條 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一)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組裝加工成品所需的圖紙,說明書及成品測試、檢查標準等。(二)甲方同意對乙方在加工裝配技術方面的質疑予以適當解答。(三)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乙方請求,乙方同意派遣其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工廠進行與加工裝配有關的技術指導。甲方派遣工程技術人員的所有旅行費用和生活費用將由乙方承擔。(四)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乙方請求,甲方同意乙方人員到甲方工廠接受有關加工裝配的技術培訓。但乙方每次派遣人數不得超過人,停留時間不得超過天。乙方派遣人員的所有旅行費用和生活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質量控制和檢測(一)生產的成品應由甲方指定的代理人或檢驗人進行檢驗,證明產品與甲方指定的質量標準和規(guī)范一致。(二)如果出現產品不符合甲方標準的情況,甲方可拒絕收貨。但,甲方可根據甲乙雙方視每次具體情況的折扣議價予以接受。(三)乙方為甲方生產的產品至少應與目前第三者銷售的類似產品質量相同。合同期間所有影響產品質量、規(guī)格的改變應在這種改變運用于產品之前天通知甲方。甲方為充分服務市場的目的,可隨時建議改變或改進產品,乙方應真誠地考慮采納這些改變或改進的意見。
第八條 包裝與標記產品要嚴格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出口貨物商品常規(guī)進行合適包裝。包裝要嚴格按甲方指示注明標記。甲方應至少在貨物完工交運前天給乙方標記指示。在CFR和CIF條件下,乙方應在裝船期前天內將船只、船籍、船齡用電傳/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甲方確認時,裝運不得進行。甲方應在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認為船只得到認可。
第九條 裝運及交貨在CFR和CIF條件下,乙方應在裝船期前天內將船名、船籍、船齡用電傳/傳真方式通知甲方。在未得到甲方通知時,裝運不得進行。甲方應在工作日內予以確認,否則即認為船只得到認可。在FOB條件下,由甲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乙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船期前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妥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在裝船期前日通知乙方船號、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乙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達日期,甲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乙方。如船只不能在甲方通知的船期后日內到達裝運港,甲方應承擔從第之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船只到達預定裝運港時,乙方如未按時將要裝載的貨物如約備足,則應承擔空艙費或滯期費。在FOB、CFR和CIF條件下,乙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立即以電傳/傳真方式向甲方發(fā)出裝船通知。裝船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量、包裝尺碼、發(fā)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日期。
第十條 料件耗用在加工裝配過程中的料件耗用率為%。料件耗用率低于%,甲方將免費補充提供已耗用的料件。如料件耗用率超過%,乙方將承擔補充耗用料件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
第十一條 所有權和風險轉移甲方交給乙方的原材料和用此生產的產品所有權、原材料或產品丟失的或損壞的風險,全部歸甲方。不過,從乙方收到運來的材料起至交付產品給甲方時止,乙方經甲方同意,用甲方的費用,在保險公司就貨物的各種損壞、毀滅和丟失購買的全值保險,甲方應為此保險的收益人。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zhàn)爭或其他任何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地將所發(fā)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fā)生后15天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2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xù)履行或終止履行的事宜。
第十三條 仲裁對于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法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第十五條 合同修改對本合同的修改,必須對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才能成立。
第十六條 文字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代表人(簽字):
產品加工合同(錦集9篇)相關文章:
★ 產品加工合同7篇
★ 工業(yè)產品買賣合同6篇 工業(yè)品買賣合同模板
★ 產品加工合同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