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整理的實用的勞動合同范文4篇 勞動合同的范本怎么寫,供大家參考。
實用的勞動合同范文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全稱)擬于20xx年______月______日與北京工業(yè)大學耿丹學院____________專業(yè)xx屆畢業(yè)生______________(學號:_____________ )簽訂勞動合同。
該生目前在本單位工作,并且用人雙方均有意向在該同學順利畢業(yè)后,與之簽訂勞動合同。
在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如果有其他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以上內容僅用于北京工業(yè)大學耿丹學院招生就業(yè)處對畢業(yè)生真實就業(yè)狀況統計之用,特此說明。
單位聯系人: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單位組織機構代碼(9位數字)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
單位所在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qū)
學生簽字: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實用的勞動合同范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 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時間: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zhí)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九條 甲方于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乙方協商按照 條規(guī)定的繳納保險
第十一條 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給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自行繳納,甲方發(fā)放的工資中包含保險費用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職業(yè)危害防護制度,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guī)范和操作規(guī)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環(huán)境。
第十六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fā)生。
第十七條 甲方違反法律規(guī)定,乙方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fā)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xù)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xù)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不按規(guī)定提前通知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 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九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實用的勞動合同范文3
案例
入職時,我們都會填一份入職申請表,但如果你把這張表當成勞動合同,那就麻煩了。市民小秦就遇上了這樣的問題,不過他很好地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去年6月22日,小秦進入了湖城一家公司從事木工工作。當時是在公司廠長處應聘的,小秦簽署了一份入職登記表,上面具體記載了小秦的基本情況及該公司廠長老黃簽名確認的試用期及試用期工資。
3個月后小秦離職了,并提起仲裁申請,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7月22日至9月15日期間的兩倍工資。
但公司辯稱,入職登記表是雙方簽訂的不正規(guī)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要件;如該份入職登記表不能視為勞動合同,則其上約定的小秦的月工資也無效。
分析
本案例爭議焦點為入職登記表上的工資約定是否有效?小秦主張的兩倍工資,是否應當得到支持?
首先,文書本身就明確為入職登記表,而不是合同或協議。
其次,合同應當具備《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而該份入職登記表只涉及了勞動者基本信息、勞動報酬、試用期,但未明確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相關勞動權利義務內容,并且無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因此不能被視為書面勞動合同。
再次,《勞動合同法》第7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本案例中雙方雖然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系,老黃是該公司廠長,負有代表用人單位主管公司的職責,其在該份入職登記表上的簽字代表了用人單位,因此該工資約定合法有效。
最終,經仲裁委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該公司支付小秦3000元。
工會提示
兩倍工資的設置目的在于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以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促進和諧社會的進步發(fā)展。
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共同的法律行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要提高法律意識,依照勞動法律法規(guī)辦理相關手續(xù),從根本上減少和避免此類爭議的發(fā)生。
實用的勞動合同范文4
一、適用“雙倍工資”的范圍
我們說只有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范圍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適用范圍”中有明確的規(guī)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zhí)行?!?/p>
二、 如何定義勞動合同
具備了勞動合同的主要法律特點,就可以認定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在這里就公司就有了操作的空間,在我們接觸的一些案例中,公司經常講一些單純約定工資的一些備忘錄或者證明,還有一些入職的邀請函,確認函等經過一定處理后當作勞動合同來處理,以規(guī)避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懲罰。另外還有一些所謂”空白合同”,”黑白合同”,”單方合同”問題。這個就需要勞動者具備一定的法律理論和庭審經驗,認真具體分析,利用舉證原則,法律知識,來揭穿單位的抗辯理由。
在實踐中,一些保密協議,竟業(yè)禁止協議,畢業(yè)生的三方協議等一般是不能認定為書面勞動合同的。
三、“雙倍工資”支持多長時間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在實踐中, 未簽訂勞動合同,索要雙倍工資到北京勞動仲裁申請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員會一般只支持11個月,法院判決不一,有支持多余11個月的,西城區(qū)法院就是如此,那么多余11個月未簽合同該如何主張雙倍工資呢?當然也有救濟手段,可以以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有的仲裁委是不受理的,給開個不受理通知書,然后直接到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雙倍工資是沒有期限的限制的,只是支付的方式不同而已。
四、“雙倍工資”該怎么計算
很多人將“雙倍工資”“簡單理解成了“工資的雙倍”,實際上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fā)的工資的雙倍,已發(fā)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說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fā)放的工資來計算。
五、“雙倍工資”的時效問題
我們在實踐中,經常聽到“雙倍工資”是否有時效的限制,1年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否還可以要求。我們說根據法律規(guī)定,時效的起算時間是從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時間開始計算,時間為1年。
當然我們在一些仲裁委,特別是一些遠郊區(qū)的仲裁委的裁決書中,有時會看到有時效的裁定,我們說是適用法律不當,勞動者應該堅持起訴或者上訴的。
六、未續(xù)簽勞動合同,是否可以得到“雙倍工資”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合同期滿不續(xù)簽合同勞動者可獲補償
好多勞動者咨詢,勞動合同到期了,單位通知不續(xù)簽了,雙方解除勞動關系,由于是合同到期使合同終止,所以單位沒有過錯,拒絕支付經濟補償,那么勞動者到底能不能得到補償呢?答案是肯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九十七條 本法施行之日存續(xù)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終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計算;本法施行前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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