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模板3篇 員工勞動合同模板簡單,以供借鑒。
公司勞動合同模板1
現(xiàn)如今,不少公司認為只要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那么就能免除公司對勞動者的義務。這樣的想法很顯然是錯誤的,即使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存在,公司對勞動者不僅不能免除義務,反而還有其他的一些風險。下面,我們一起看看要是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會有哪些風險。
有很多用人單位在招用員工時,不愿意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用工協(xié)議,認為不簽勞動合同勞動法就管不了,并擔心簽了勞動勞動合同就要幫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員工手上有了勞動合同容易被員工抓住把柄,打起官司來對單位不利;還有的單位擔心簽了勞動合同擔不能隨意辭退員工了。總之,很多單位對簽勞動合同存在各種各樣的顧慮。其實,這些認識和顧慮都是錯誤的。因為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來說存在很多的法律隱患和風險:
一、未簽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按照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只要發(fā)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系,即使是沒有簽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guī)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勞動監(jiān)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并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有的地方性法規(guī)甚至規(guī)定未簽勞動合同的,不得解除勞動關系),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yè)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yè)損失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yè)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后無法領取失業(yè)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有的地方甚至規(guī)定,要按應得失業(yè)保險待遇的2倍進行賠償。
四、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如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員工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否則就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單位損失的,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動合同約定了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員工承擔為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但是,如果單位沒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不但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需要對單位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責任。
五、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在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因為口頭約定的試用期是無效的),單位雖然可以辭退員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
六、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yè)秘密
商業(yè)秘密的構成要件之一,是單位必須對所謂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或者簽訂專門的保密協(xié)議,是對商業(yè)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現(xiàn)形式之一。如果沒有簽訂保密條款或者保密協(xié)議,明確保密的范圍和法律責任,單位就難以證明哪些屬于商業(yè)秘密,是否已對其主張的所謂商業(yè)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從而有可能不被認定為商業(yè)秘密。這對企業(yè)的發(fā)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因為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后不及時續(xù)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y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八、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比如廣西的規(guī)定是給予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上海的規(guī)定是可以按每人500至1000元的給予單位罰款處罰。
綜上所述,要是公司不與勞動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那么公司除了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外,同時視為他們之間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公司該為勞動者交的社保費還是要交,除外還有可能面臨行政處罰。
公司勞動合同模板2
在線律師:饒奮斌(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先生:我與公司今年二月份用工合同到期,公司負責人講到期就不與我再簽合同了,我想請問律師,我能拿到經濟補償金嗎?另外,公司雙休日也有工作的,這個加班工資單位也一直沒有發(fā)過,公司應該不應該補發(fā)我的加班工資?
饒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guī)定,如果你與公司的用工合同到期后,公司以等同或高于原來的工作待遇與你續(xù)簽用工合同,而你不同意續(xù)簽用工合同這一情形下,你拿不到經濟補償。除此之外,公司不同意與你續(xù)簽用工合同,你們雙方即便用工合同正常到期終止,你還是應該得到經濟補償金。至于單位雙休日上班,如果單位沒有給你調休,單位理所應當支付欠你的加班工資。
張先生:我朋友于20xx年7月開了個經銷煤炭的公司,公司成立后與我的公司簽訂了一份合作協(xié)議,約定我公司投資一百萬,我公司不用過問他公司經營狀況,公司不論盈虧,到每年底給我公司投資款的百分之二十的分紅。可至今為止,公司只償還我投資款近十萬元,我公司現(xiàn)在想要該公司償還我公司的全部投資款及利潤分紅,請問律師是否可行?
饒律師:你們之間簽訂的合作協(xié)議,明為合作經營,實為公司間的借貸行為,此舉違反國家有關的金融法規(guī),應該認定為無效協(xié)議。按照無效合同返還所得財產的原則,你公司只能要回剩余借款九十余萬元的本金。
李先生:我跟妻子因感情不和決定協(xié)議離婚,在各方面我們均能達成協(xié)議。我們共同生育一子,為了以后更好地撫育我們的孩子,我要求妻子也包括我自身,我們離婚后,如果再婚均不得再生育孩子,如果任何一方違約,要給予另一方違約賠償,請問律師這樣是否可行?
饒律師:不可行。依據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公民享有生育的權利,公民生育權是其人身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婦女的生育權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中更有明確的規(guī)定。你們這條約定明顯是對法律規(guī)定的違背,當然屬于無效約定。其次,如果你妻子離婚后跟后任丈夫結婚,如果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允許再生育的情形,而你做出這個約定,也是對他人生育權的剝奪,基于這兩點,你們做出這種約定于情于理于法均不符,因此建議離婚時不要做此約定。
公司勞動合同模板3
【問題】:公司應當如何處理上述案件較為妥當?
某公司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遇到一個棘手問題,員工甲20xx年1月1日進廠,但公司一直遺忘與員工甲簽訂勞動合同,員工甲知道公司如果不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雙倍的工資,因此一直不動聲色,直至 20xx年5月1日,公司對勞動合同進行了一次普查,才發(fā)現(xiàn)與員工甲漏簽了勞動合同,公司表示要與員工甲補簽勞動合同,員工甲同意補簽,但是公司要先支付其20xx年1月至4月的另一倍工資,否則員工甲只愿意將補簽勞動合同日期訂在 20xx年5月1日。
【案例分析】:
針對員工甲的問題,介于簽訂勞動合同的主動權在于用人單位,且是因為用人單位的疏忽導致一直未能與甲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員工要求公司支付未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是合法的,但是從本案實務操作角度考慮,公司完全可以先不去支付該員雙倍工資,將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簽訂至20xx年5月1日,因為從員工的心理上并不愿意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以后如果僅為3個月的工資去起訴的可能性也很小,即使員工離職后去起訴,公司最終也僅是支付其3個月的另一倍工資,并沒有其他的額外處罰。將勞動合同的起始日期簽訂至20xx年5月1日后,單位仍應向該員工發(fā)出《簽訂勞動合同通知書》讓員工簽收。如果發(fā)現(xiàn)其再次拒簽勞動合同,應在20xx年6月1日前立即書面通知終止與其之間的勞動關系。如果已經滿一個月的,也要立即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系,但此時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律師建議】:
(1)建議公司加強對勞動合同的管理,建立簽訂、保管、存檔等規(guī)范體系;
(2)針對員工拒簽情形,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A、時間上把握:與其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或合同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
B、形式上把握:書面通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拒簽合同的,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系;
C、證據上把握:注意保留員工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證據。(意向書中設定拒簽合同的原因,訪談筆錄、證人證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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