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本文是熱心會員“hsf25856”整理的房屋租賃合同(共5篇),以供借鑒。
房屋租賃合同 篇1
《上海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產(chǎn)事宜,訂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guī)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guī)定向該房屋所在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或農(nóng)場系統(tǒng)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
5、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四)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xiàn)被處分的。
6、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jīng)乙方催告后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轉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 月的;
(七)。
7、違約責任
(一)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并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二)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chǎn)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三)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yǎng)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chǎn)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guī)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shù)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六)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guī)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shù)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條款
(一)租賃期間,甲方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后當事人協(xié)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 日書面征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guī)定向房屋所在地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或農(nóng)場系統(tǒng)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領 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本合同經(jīng)登記備案后,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15日內,向原登記 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xù)。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
(四)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租房合同規(guī)定索賠。
(五)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應通過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六)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9、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受理處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房屋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性別: 地址:郵碼:電話: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性別: 地址:郵碼: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層,共(套),(間),房屋結構為,建筑面積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該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chǎn)權證號)為.第二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幣)元整。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guī)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幣)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個月的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對房屋產(chǎn)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chǎn)權糾紛;
除補充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
房屋租賃合同 篇3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jù)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且甲乙雙方在相互知悉房屋及有關其他相關事宜情況下,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的房地產(chǎn)出租給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xié)定的租賃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該物業(yè)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整(¥ 元),租金按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整(¥ 元)保證金,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退回乙方。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zhèn)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xié)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chǎn)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甲方如轉讓該房屋或抵押該房屋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賠償兩個月租金。
2.發(fā)現(xiàn)乙方撤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一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如乙方因特殊原因轉租該物業(yè)但必須告知甲方,同時保證不會使甲方承受任何經(jīng)濟損失。
2.在租賃期內承租方應承擔實際使用該物業(yè)而產(chǎn)生的水費/電費/物業(yè)費等一切與使用該屋有關的雜費。
3.依時交納房租。逾期交付租金超過15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xù)承租房屋,應提前一個月與甲方協(xié)商。雙方另行簽定合同。
第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法律、法規(guī),經(jīng)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該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時協(xié)商處理。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依法向廣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賃合同 篇4
什么是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租賃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將租賃物交付另一方使用,另一方為此支付租金并于使用完畢后歸還租賃物的協(xié)議。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具有租賃合同的一般特征,應適用《合同法》有關租賃合同的一般規(guī)定。房屋租賃合同與一般租賃合同不同之處,主要在于合同標的物是屬于不動產(chǎn)的房屋,由此也帶來某些法律規(guī)則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優(yōu)先購買權,同住人享有同住權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賃要向房屋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等。
(二)法律特征
房屋租賃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qū)分開來。后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由于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chǎn)時,租賃房屋不得列人破產(chǎn)財產(chǎn),出租人有取回權。
2.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chǎn)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于債權關系,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于租賃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三)與其他合同的區(qū)別
房屋租賃合同屬于一種比較古老的合同,特征比較明確,在實踐中一般不會發(fā)生歧義。但是,在現(xiàn)代社會,房屋租賃合同可表現(xiàn)為更多形式,故仍有產(chǎn)生混淆的可能。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房屋所有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居住或提供給他人從事經(jīng)營活動及以合作方式與他人從事經(jīng)營活動的,均應遵守本辦法。”即將以房屋使用權出資行為也納入了房屋租賃合同的范圍。有些地方立法將很多性質不同的合同都認定為房屋租賃合同。例如,浙江省建設廳發(fā)布的《關于<浙江房屋租賃管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的通知》規(guī)定:房屋租賃包括以房產(chǎn)為資本進行聯(lián)營、人股、承包、帶營業(yè)執(zhí)照出租。以物抵租、以修抵租、以息抵租等均屬支付租金行為。因此,有必要區(qū)分一下租賃合同和相關合同。
1.房屋租賃合同與合建合同的區(qū)別
合建合同是指由一方提供或者多方提供建設資金,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共同作為房地產(chǎn)建設主體向有關部門申報相關手續(xù),共同建設,并按照約定分割建成的房屋或者房屋銷售的款項的合同。合建主體在房屋建成時,是房屋的共同所有者。而房屋租賃合同的主體一方是房屋的所有者或者擁有授權人,另一方為承租人,其在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前對房屋不享有權利。所以,合建合同的主體之間不是租賃關系。實踐中,存在這樣的合作行為: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另一方提供資金并承建,約定房屋建成后,由提供土地的一方取得所有權,提供資金并承建的一方則對部分房屋享有若干年的使用權。這個合同實際上不是合建合同,而是一個混合合同,既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也有租賃合同的內容。
2.房屋租賃合同與合伙、聯(lián)營、入股的區(qū)別
有人認為,為聯(lián)營提供場所,即房地產(chǎn)的產(chǎn)權人將房地產(chǎn)的使用權部分或全部讓渡于聯(lián)營組織或者其他非產(chǎn)權人使用,并從中獲取利益,這種聯(lián)營合同實質是一種租賃合同。人股人人股時房地產(chǎn)所有權未發(fā)生轉移,只是把房地產(chǎn)使用權在一定時間內轉移于他人使用,這種入股亦是一種租賃關系。
我們不贊同這種觀點。首先,《關于<浙江省房屋租賃管理條例>若干問題解釋的通知》規(guī)定的立法意圖為避免借聯(lián)營之名,行逃避租賃稅收之實,可以通過行政措施進行管理和制裁。至于合同的法律性質,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認定。在認定合同性質時,不能僅局限于合同名稱,而應就其本質進行分析。其次,聯(lián)營合同當事人與租賃當事人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不同。聯(lián)營合同中,提供房屋使用權的當事人一般共同參與經(jīng)營活動,享有對經(jīng)營活動的管理經(jīng)營權利,同時有承擔聯(lián)營活動風險的義務。提供房屋的聯(lián)營一方對聯(lián)營企業(yè)的債務亦負有連帶責任,并有參與管理聯(lián)營企業(yè)的權利,同時聯(lián)營財產(chǎn)具有相對獨立性,聯(lián)營一方不能隨意處理合伙的財產(chǎn)。我國《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合伙財產(chǎn)為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合伙人未經(jīng)其他合伙人同意,無權為其個人目的占有、使用其出資的財產(chǎn)。即使是法人型聯(lián)營,聯(lián)營一方將其所有的房屋的使用權出資,則該房屋的使用權在聯(lián)營企業(yè)存續(xù)期間為聯(lián)營企業(yè)的財產(chǎn)。聯(lián)營一方讓渡使用權只是一種出資方式,聯(lián)營者獲得的是企業(yè)的股權。而房屋租賃合同的出租人不參與承租人的任何活動,也不承擔承租人活動的風險,他只對承租人負有提供房屋、房屋的瑕疵擔保以及房屋維修義務,同時享有收取租金的權利,并對房屋享有最終的處分權。
總之,我們不能一概而論地認為,以房產(chǎn)為資本進行聯(lián)營、合伙和入股即為房屋租賃。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簡單版 篇5
編號: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根據(jù)《合同法》及國家、當?shù)卣畬Ψ课葑赓U的有關規(guī)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jīng)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協(xié)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身份證號碼:;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筑面積:;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筑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shù)、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jīng)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chǎn)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fā)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jīng)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2、未經(jīng)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xié)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jīng)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xù)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tài)。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jīng)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guī)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 %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jīng)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 %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jīng)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yè)執(zhí)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chǎn)證號:
房地產(chǎn)經(jīng)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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