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在當今快速發(fā)展的科技領域中,技術轉讓合同成為了促進創(chuàng)新與合作的重要紐帶。下面是熱心會員“dkca02”整理的技術轉讓合同(共5篇),供大家參考。
通用技術轉讓合同范本 篇1
合同編號: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人:電話:傳真:賬號:電子信箱: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職務: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lián)系人:電話:傳真:賬號:電子信箱:專利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乙方將其的專利權轉讓甲方,甲方受讓并支付相應的轉讓價款。雙方經過平等協(xié)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達成如下協(xié)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轉讓的專利權:
(一)為(發(fā)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
(二)發(fā)明人/設計人:.(三)專利權人:.(四)專利授權日:.(五)專利號:.(六)專利有效期限:.(七)專利年費已交至.第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實施或許可本項專利權的狀況如下:
(一)乙方實施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guī)模):(二)乙方許可他人使用本項專利權的狀況(時間、地點、方式和規(guī)模):(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義務在日內將本項專利權轉讓的狀況告知被許可使用本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當事人。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證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享有的權利和義務,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應當在日內通知并協(xié)助原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與甲方辦理合同變更事項。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繼續(xù)實施本項專利的,按以下約定辦理:第五條(一)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權,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以下技術資料:
1.向中國專利局遞交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附圖、摘要及摘要附圖、請求書、意見陳述書以及著錄事項變更、權利喪失后恢復權利的審批決定,代理委托書等,(若申請的是pct,還要包括所有pct申請文件)。
2.中國專利局發(fā)給乙方的所有文件,包括受理通知書,中間文件,授權決定,專利證書及副本等。
3.乙方已許可他人實施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書,包括合同書附件(即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工藝等文件)。
4.中國專利局出具的專利權有效的證明文件。指最近一次專利年費繳費憑證(或專利局的專利登記簿),在專利權撤銷或無效請求中,中國專利局或專利復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做出的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等。
5.上級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批準轉讓文件。
6..(二)交付資料的時間合同生效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轉讓費后日內,乙方向受讓主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資料,或者合同生效后,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述的全部(或部分)資料,如果是部分資料,待甲方將轉讓費交付給乙方后日內,乙方向甲方交付其余的資料。
(三)交付資料的方式和地點乙方將上述全部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等方式遞交給甲方,并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的方式遞交給甲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甲方。全部資料的交付地點為甲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六條 過渡期條款(一)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至專利局登記公告之日,乙方應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在這一期間,所要繳納的年費、續(xù)展費(對年月日前申請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由乙方支付。
(二)本合同在專利局登記公告后,甲方負責維持專利的有效性,如辦理專利的年費、續(xù)展費、行政撤銷和無效請求的答辯及無效訴訟的應訴等事宜。(也可以約定,在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維持該專利權有效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
(三)在過渡期內,因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即告解除。
第七條本合同簽署后,由方負責在日內辦理專利權轉讓登記事宜。
第八條為保證甲方有效擁有本項專利,乙方向甲方轉讓與實施本項專利權有關的技術秘密:
1.技術秘密的內容:. 2.技術秘密的實施要求:. 3.技術秘密的保密范圍和期限:.第九條乙方向甲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xiàn)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fā)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如果不如實向甲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乙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十條根據(jù)專利法第五十條,在本合同成立后,乙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陂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乙方無惡意給甲方造成損失,則乙方不向甲方返還轉讓費,甲方也不返還全部資料。
如果本合同的簽訂明顯違反公平原則,或乙方有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返還轉讓費。
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請求撤銷專利權,或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對該專利權宣告無效或對復審委員會的決定(對發(fā)明專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時,在本合同成立后,由甲方負責答辯,并承擔由此發(fā)生的請求或訴訟費用。
1.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總額為:;其中,技術秘密轉讓價款為 2.專利權的轉讓價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1. 2. 3.乙方開戶銀行名稱、地址和賬號為:
開戶銀行:地址:賬號: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fā)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4.對乙方和甲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轉讓費需納的稅,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乙方納稅。
5.對乙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由乙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6.對乙方是中國的公民或法人,而甲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qū)稅法納稅。
第十二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術競爭和技術發(fā)展:
1.;
2.;
3.;
第十三條雙方確定:
1.甲方有權利用乙方轉讓專利權涉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進行后續(xù)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chuàng)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甲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2.乙方有權在已交付甲方該項專利權后,對該項專利權涉及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進行后續(xù)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chuàng)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乙方、雙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第十四條對乙方:
1.乙方拒不交付合同規(guī)定的全部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x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返還轉讓費,并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甲方交付資料辦理專利權轉讓手續(xù)(包括向專利局做著錄事項變更,每逾期一周,支付違約金元,逾期兩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返還轉讓費。
3.根據(jù)第六條,違約的,乙方應支付違約金元。
對甲方:
1.甲方拒付轉讓費,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資料,并要求賠償其損失或支付違約金元。
2.甲方逾期支付轉讓費,每逾期(時間)支付違約金元;逾期兩個月,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元。
3.根據(jù)第六條違約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元。
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簽約方約定本合同內容:
1.繼續(xù)履行。
2.不再履行。
3.是否履行再行協(xié)商。
第十五條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甲方項目聯(lián)系人,乙方指定為乙方項目聯(lián)系人。項目聯(lián)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一方變更項目聯(lián)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六條雙方確定,出現(xiàn)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fā)生不可抗力:
2.;
3..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一)本合同受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二)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jù)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三)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四)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xiàn)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十九條 解釋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1.專利——指乙方許可甲方實施的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的專利,專利號:,發(fā)明創(chuàng)造名稱:. 2.合同產品——指甲方使用本專利生產的符合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的系列產品,簡稱產品,其名稱為:或或其他。
3.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指甲方制定的系列產品中每種產品的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其規(guī)定或說明的性能和功能指標,必須至少能夠體現(xiàn)產品的實用價值。
4.專利權轉讓——指乙方將本專利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甲方(全國獨家買斷),即甲方擁有接收專利資料(《專利證書》等)原件,設計、試制、生產、銷售合同產品,辦理專利著錄事項變更登記,將專利權再轉讓或再許可,以及在此技術基礎上申請新的專利等全部權利。
5.試制期——指簽約日起至其后的叁拾日止。試制期內,甲方必須盡力設計、試制合同產品,并制定企業(yè)標準或說明書。
6.第三方——指自然人或其營業(yè)執(zhí)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與合同雙方的自然人或其營業(yè)執(zhí)照載明的法人或法人代表不同的單位或個人。
7..第二十三條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6.其他:.第二十四條本合同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條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1.為保證雙方能及時交換意見,約定以電子郵件作為商議合同條款交換意見的方式。收到對方合同草案或意見,必須在個工作日以內,確定或修改,并發(fā)電子郵件給對方。過期答復,則本合同條款可以提出重新商議。
2.本合同自簽約日起生效。在合同執(zhí)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發(fā)生法定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zhàn)爭等)時,甲方以有效證明及時通知乙方,本合同終止執(zhí)行,已發(fā)生的費用不再退還或結算。
4.本合同用中文打印,一式份,乙方、甲方、合同簽訂地的公證處、合同簽訂地的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及雙方所在地的專利管理部門各存一份。本合同及以后雙方的重要來往函件不論寄或發(fā)(掛號郵寄件、電子郵件發(fā)的掃描件、傳真件),以中文打印并簽字蓋章為有效。
5..轉讓方(蓋章): 受讓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月日 年月日
技術轉讓合同協(xié)議標準版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就店鋪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甲方將自己位于——街——號的店鋪(原為:簡 尚)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并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20年2月29日止,月租金為700元人民幣(大寫:柒百元整),租金為兩月一付。店鋪轉讓給乙方后,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條款,并且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三、轉讓后店鋪現(xiàn)有的裝修、裝飾及其他所有設備和房屋裝修等,營業(yè)設備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后房屋裝修等不動產歸出租方所有,營業(yè)設備等動產歸乙方。
四、乙方在20年9月15日前分兩次付轉讓費給甲方共計元(大寫:壹萬柒仟元整)。第一次付————元,第二次付清余下————元。
五、甲方應該協(xié)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xù),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應該協(xié)助乙方辦理該店鋪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xù),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店鋪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后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費,乙方應每日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給甲方作為違約金,違約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并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zhí)行)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簡單技術轉讓合同范本 篇3
受讓方(甲方): x 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 x 法定代表人 : x 項目聯(lián)系人 :
通 信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信 箱:
轉讓方(乙方):
住 所 地 :
法定代表人 :
項目聯(lián)系人 :
通 信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信 箱: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帳 號: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合同雙方就“x 片”項目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轉讓,經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技術轉讓的項目名稱、技術內容、范圍、形式和要求
(一)項目名稱
中藥6 類新藥“x 片”的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
(二)項目合作的內容和要求
1. 乙方將自行開發(fā)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x 片”(以下簡稱“x 片”)的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轉讓給甲方,向甲方提供申報臨床的全部研究資料,并指導二批符合穩(wěn)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的生產制備。乙方保證“x 片”項目臨床前研究及其成果的科學真實性,承擔合同中規(guī)定的權利、責任、義務。
2. 甲方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條款向乙方支付“x 片”項目的技術轉讓費,負責本項目的臨床研究、申報新藥證書、生產批文等工作及費用,并且承擔合同中規(guī)定的權利、責任、義務。
二、項目技術資料的交接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技術轉讓費后一周內,向甲方提供申報臨床的整套技術資料。
2. 乙方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藥物臨床試驗批件” 中“審批結論”的要求,補充完成第x 項,并在本項目Ⅱ期臨床研究結束前,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1. 甲方在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后,即獨家擁有“x 片”項目的全部相關技術及專利申請權。
2. 甲方擁有“x 片”項目“新藥證書”持有者的署名權,以及“新藥證書”的獨家所有權。
3. 甲方擁有“x 片”項目的技術及臨床批件再次轉讓權。
4. 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條款支付技術轉讓費用。
5. 甲方負責完成該項目的臨床研究工作及費用。
6. 甲方負責組織對乙方提供的“x 片”項目的工藝及技術資料審核和接收,并組織和生產二批合格中試樣品。
7. 甲方負責在乙方的技術指導下,制備臨床研究所需樣品。
8. 甲方負責在乙方的技術指導下,完成申報生產中試、穩(wěn)定性試驗等及制備申報生產所需樣品,并完成現(xiàn)場考核工作。
9. 甲方負責申報新藥證書與生產批文事宜,并支付相關的檢驗費用及注冊費用。
10. 甲方承擔乙方派出的生產技術交接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
11. 甲方負責對有關技術資料保密。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1. 乙方負責提供“x 片”項目的全套申報臨床資料(原件、復印件各二套)、電子版、雙方商議的原始資料復印件(一套)及該項目臨床研究批件(原件一份、復印件三份)。如需補充資料的,應向甲方提供補充資料(原件、復印件各二份)。
2. 乙方負責保存臨床前所有研究工作的有關原始資料,以備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機關的檢查。
3. 乙方確保向甲方提供的全部研究技術資料均符合審評要求,并負責該項目申報生產審評時就乙方所提供技術資料的答辯等。如需補充臨床前的技術資料,仍由乙方負責提供,直至審查通過。
4. 乙方負責對甲方的人員進行“x 片”制劑的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項目制劑的生產技術和檢測技術,并指導試產二批合格的中試產品。
5. 乙方負責臨床前研究工作的改進及完善并承擔此研究費用,負責協(xié)助甲方進行“x 片”項目的申報生產工作,負責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完成該項目申報生產過程中相關藥學、藥理毒理技術資料補充工作并承擔以上補充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
6. 乙方對該轉讓項目涉及的知識產權問題負責,乙方需保證本項目技術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問題,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乙方需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未使用本合同中的技術進行商業(yè)活動,也未許可他人使用本項技術。本合同簽定后,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中的技術進行商業(yè)活動,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項技術。
7. 乙方負責對有關的技術資料保密。
8. 乙方負責在收到甲方每一期付款后七個工作日內,開具正式發(fā)票給甲方。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
“x 片”項目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
五、技術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x 片”項目技術轉讓合同總額為人民幣 x 萬元,分以下五期付款,其具體數(shù)額和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合同簽訂生效后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x 萬元(總金額的20%);
第二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款后的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x 片”項目的全部申報臨床技術資料,甲方收到后即開始對上述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后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x 萬元(總金額的10%);
第三期:乙方完成對甲方該項目的技術交接,指導甲方按照申報工藝生產出二批符合穩(wěn)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甲方對乙方相關技術進行確認后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x 萬元(總金額的40%);
第四期:本項目Ⅱ期臨床研究結束后,甲方和臨床試驗主要研究者對研究結果進行評估,在初步確認藥物在統(tǒng)計學意義上安全和有效,并決定繼續(xù)進行下一期臨床試驗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x 萬元(總金額的20%);
第五期:甲方獲得本項目“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后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x 萬元(總金額的10%)。
六、違約責任及違約賠償
1.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每期費用,超過應付時間30 日,乙方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每延期一日甲方按當期應付款項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 甲乙雙方若違反技術保密規(guī)定,將該項目的技術成果轉讓給第三方,將追究違約一方的經濟及法律責任。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該項目發(fā)表論文。
3.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甲方提供項目相關的全套文件資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每延期一日需支付甲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來計算。
4. 如乙方不能指導甲方按照申報工藝生產出二批符合穩(wěn)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或者不能按照申報資料進行工藝放大重復,則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x 萬)。
5. 如Ⅱ期臨床結束后,甲方和參加臨床試驗主要研究者由于受試藥物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因而決定終止臨床試驗,則乙方退還甲方已付款的 50%(x 萬)。
6. 如由于乙方未完全執(zhí)行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得本項目不能獲得新藥證書和生產批文,則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如由于甲方未完全執(zhí)行本合同中規(guī)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得本項目不能獲得新藥證書和生產批文,則甲方應在合同簽定六年內或臨床試驗啟動四年內全額支付合同未付款。
七、意外情況及未盡事宜
1. 意外情況:在本合同的簽訂及執(zhí)行時間內,如果發(fā)生戰(zhàn)爭、或地 6 震、洪水、風暴等自然災害,或重大流行性疾病如瘟疫等,或國家藥品注冊政策變化等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導致本合同條款無法繼續(xù)履行者,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如由于合同簽定后國家藥品注冊政策變化需要補充臨床前已審評通過技術資料,則乙方負責補充技術工作,甲方承擔所需費用。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解決,雙方協(xié)商變更的條款或有關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該技術轉讓后,甲方擁有項目的完全處理權(如技術轉讓等)。
4. 乙方僅保留本項目申報各級科技成果獎的共同署名權,其它權利如獎金等全部由甲方享有。研究單位署名排序按甲方第一、乙方第二排列。主要研究人員排列次序甲方為一、三、五、七,乙方人員為二、四、六、八。
八、爭議及解決辦法本合同執(zhí)行期間如雙方發(fā)生爭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未果,可通過法律程序,提請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陸份,用中文書寫,甲、乙雙方各執(zhí)叁份,經雙方單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蓋章簽字后即生效,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蓋章):x 研究院 乙方代表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技術轉讓合同協(xié)議書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地址:
甲方為了落實“服務創(chuàng)業(yè)者,面向全社會,促進地區(qū)發(fā)展”的宗旨,向乙方轉讓小吃及飲品制作技術。經雙方協(xié)商,簽訂如下協(xié)議:
1、甲方向乙方轉讓技術乙方向甲方支付學費元,此項費用已包含技術轉讓費、食宿費、材料費、資料費,三年免費技術升級費。
2、甲方向乙方做如下承諾:
包教包會,實際操作。甲方保證乙方完全掌握該技術,并進行實際操作學習,不得限制乙方學習時間,甲方把家屬毫無保留傳授給乙方,直到乙方完全掌握該項技術為止;
(1)三年后續(xù)技術服務。乙方學習完畢,甲方隨時接受乙方的電話,網(wǎng)絡等疑難咨詢,三年內保證此項技術免費升級;
(2)乙方在學習期間交付300元垃圾衛(wèi)生費押金,如不每日及時清理自己使用過的所有用具和下班扔出垃圾及清洗地面。并且不得損壞培訓處的任何公共物品,保證無油垢,如沒有做到以上公司的規(guī)定將從押金里扣除相應費用。
(注:如遵守以上規(guī)定,本公司承諾培訓結束后將退回300元押金)
(3)中途不收任何費用。甲方中途不得以作弄何理由向乙方民取任何費用。
3、免費傳授經營管理方法,免費告知之進貨渠道,免費推薦工作。
4、乙方再次來學習可享受九折優(yōu)惠,介紹一個成功學員可免費贈送一項。
5、乙方對甲方所轉讓技術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讓給第三方,如被發(fā)現(xiàn)將被取消學習資格。乙方中途因個人原因退學不給于退費但一年內可免費繼續(xù)學習。
6、乙方在培訓期間必須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
7、雙方約定其他內容:
8、爭議解決: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出現(xiàn)分歧,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或第三仲裁機構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jù)自愿互利的原則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轉讓技術
應達到的主要技術指標為: ,該項技術的參數(shù)和所生產產品的質量指標應當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產品質量標準,適合市場銷售。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于 年 月 日以前,將技術資料交付乙方。
2、甲方負責在 年 月 日派出技術人員 到乙方處,指導乙方安裝設備和產品試制工作,并保證在年月日以前生產出。
3、甲方人員在離開乙方工廠前必須負責把乙方安排的人員進行生產技術培訓,生產出合格樣品后,甲方人員才可離廠。
三、乙方的義務
1、雙方協(xié)商議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術轉讓和培訓費及支付方式:
A、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總額為: ;
B、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2、在產品試制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甲方技術人員的指導。
3、沒有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轉讓技術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為違約。
四、甲、乙雙方確定以以下方式對乙方的技術轉讓和培訓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驗收時間和地點: 。
2、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確認后,由乙方向甲方出具體書面驗收證明,x年x月x日以前乙方不組織驗收,視為已經通過驗收。
五、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派出技術員,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2、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技術如有疵漏,應及時更正和完善;如仍達不到合同規(guī)定的國家產品質量技術標準,甲方應退回全額技術轉讓和培訓費。
六、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數(shù)量向甲方支付技術轉讓和培訓費,應按本合同全部技術轉讓和培訓費的4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相關損失。
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隨意更改或廢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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