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我們簽訂技術開發(fā)合同時,為了確保合作的順利進行,我們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詳細的討論和確認。那么,如何撰寫一份清晰明確的技術開發(fā)合同,以確保雙方權益得到保障呢?以下是會員“gongpu”收集的技術開發(fā)合同(共5篇),供大家參考。
技術開發(fā)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研究開發(fā)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注:本參考格式適用于新技術、新產品、新材料、新工藝及其系統(tǒng)的研究開發(fā)活動。)
2.本技術開發(fā)項目在國內外的現狀、水平及發(fā)展趨勢:。
3.本研究開發(fā)成果應達到的技術水平。
4.甲方的主要義務:
(1)向乙方支付約定的項目投資(包括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告。合同約定研究開發(fā)經費的一定比例作為科研補貼的,可以不單列報酬)
項目投資總額為。
其中:設備費;材料費;
能源費;試驗費;
試制費;安裝費;
調式費;文件編制費;
(2)按照如下方式分期支付上述項目投資:。
(注:當事人通常可以選擇下列支付方式:①實報實銷的方式;②一次總算,分期支付,包干使用的方式;③“研究開發(fā)經費”+提成費的方式)。
(3)在合同生效后日內向乙方提供下列技術背景資料和原始數據: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如下的協助事項。
(5)甲方應當及時進行如下事項接受研究開發(fā)成果。
(注:如果合同中有專門的約定,委托方還有義務向研究開發(fā)方提供下列協助;提供研究開發(fā)樣品、模具、根據應用目的和工藝可能提出明確的技術經濟指標,對樣品進行加工、測試;對工藝裝備的安裝、調試和維修,以及組織成果技術鑒定等等。)
5.乙方的主要義務:
(1)認真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fā)計劃。
本研究開發(fā)項目的計劃和速度(分階段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時間)如下:。
本研究開發(fā)項目所采用的主研究、試驗方法和技術路線(包括工藝流程)如下:。
(2)合理使用研究開發(fā)經費。乙方對研究開發(fā)經費的使用,應??顚S?,不得挪作他用。
(3)年月日前在地向甲方交付約定的研究開發(fā)成果(注:當事人可以約定采取下列一種或者幾種方式提交研究開發(fā)成果);
①產品設計、工藝規(guī)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圖紙、論文、報告等技術文件;②磁帶、磁盤、計算機軟件;③動物、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④成套技術設施。
(4)提供下列必要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工作。
注:如果合同中有專門的約定,研究開發(fā)方還有義務向委托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如市場預測、價值工程、可行性論證等);對委托方人員進行技術培訓;提供有關新的技術發(fā)展狀況的情報資料;協助制定有關操作、工藝規(guī)程;提出技術開發(fā)總結報告或組織成果技術鑒定;此外,在不妨礙自己研究開發(fā)的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有義務接受委托方對自己履行合同和經費使用情況的檢查。
當事人雙方除應履行上述各自主要義務外,還可以約定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承擔相互不斷地通報合同履行情況的義務。尤其是那些對合同的訂立或履行有妨礙的情況,如遇到情報交流上的障礙、技術風險以及研究開發(fā)經費超支或盈余等等)。
6.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fā)經費,造成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投資總額%的違約金。逾期一定期限不支付研究開發(fā)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或者有關技術成果補交應付的報酬,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遲、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但乙方發(fā)現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和數據有明顯錯誤而沒有通知甲方復核更正和補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逾期二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3)甲方逾期二個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權向合同外第三方轉讓或變賣工作成果。
7.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fā)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fā)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二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fā)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2)甲方將研究開發(fā)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fā)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并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后,逾期二個月未退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fā)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因此給委托方所造成的損失。
(3)研究開發(fā)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附合合同約定條件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fā)經費,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8.研究開發(fā)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履行本合同所完成的研究開發(fā)成果的專利權歸方所有。
注(1):取得專利權的一方通常應允許另一方免費實施該項專利并可以優(yōu)先受讓該專利權。)
注(2):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就該研究開發(fā)成果申請專利的意圖,雙方可以對該非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和轉讓權作出約定;如果合同沒有約定,視雙方都有使用和轉讓的權利,但是,根據法律規(guī)定,研究開發(fā)方在將技術成果交付委托方之前,不得向第三方轉讓。)
注(3):如果當事人依據互利有償的原則,運用工業(yè)產權規(guī)范中常見的“普通許可、排它許可、獨占許可”等方法,就可以比較圓滿地體現出“權限與投資”之間的關系。即:
①委托方向研究開發(fā)方支付了部分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包括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下同)享有免費普通實施權;研究開發(fā)方自己保留使用權和向第三方轉讓的權利。
②委托方向研究開發(fā)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享有優(yōu)先實施權;研究開發(fā)方在約定的期限或范圍內,自己可保留使用權,但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 成果。
③委托方除了向研究開發(fā)方支付了全部的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酬外,還支付了約定的“獨占費用”的,則可在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對研究開發(fā)成果享有安全的使用權和轉讓權(獨占權);研究開發(fā)方自己不得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該技術成果。
注(4):委托方如果有意獲得該技術成果完整的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也可以根據協商一致、平等有償原則與研究開發(fā)方另外訂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轉讓合同。
9.保密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合同期滿后年內,雙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10.技術風險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fā)失敗或部分失敗的,由此造成的風險損失由方負擔。
當事人一方發(fā)現前款所列可能導致研究開發(fā)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1.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12.合同爭議和解決辦法如下:。
13.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帳號:
甲方擔保人(名稱):
地址: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技術合作開發(fā)合同范本 篇2
合同編號:
項目名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有效期限: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項目聯系人: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參與研究開發(fā)項目事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合同合作研究開發(fā)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2.技術內容:
3.技術方法和路線:
第二條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開發(fā)項目中,分工承擔如下工作:
甲方:
1.研究開發(fā)內容:
2.工作進度:
3.研究開發(fā)期限:
4.研究開發(fā)地點:
乙方:
1.研究開發(fā)內容:
2.工作進度:
3.研究開發(fā)期限:
4.研究開發(fā)地點:
丙方:
1.研究開發(fā)內容:
2.工作進度:
3.研究開發(fā)期限:
4.研究開發(fā)地點:
第三條 為確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確定,采取以下方式對研究開發(fā)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和協調:
第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各自為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fā)工作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條件:
甲方:
乙方:
丙方:
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五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項目的研究開發(fā)經費及其他投資: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3.使用方式: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3.使用方式:
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為技術投資的金額:
3.使用方式:
第六條 以提供技術為投資的合作方應保證其所提供技術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fā)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實施該項技術而侵權的,提供技術方應當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合作各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和義務的請求,其他合作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
2.
3.
4.
第八條 未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fā)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經其他合作方同意,將本合同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fā)工作轉讓給第三人承擔:
1.;
2.;
3.。
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轉讓的具體內容包括:
第九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fā)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多方損失的,合作各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承擔風險損失:
1.;
2.;
3.。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項目的技術風險按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范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合同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fā)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一方發(fā)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fā)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作為研究開發(fā)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合作一方或多方應在日內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產生損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4.泄密責任:
第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方式交付研究開發(fā)成果:
甲方:
1.研究開發(fā)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fā)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乙方:
1.研究開發(fā)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fā)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丙方:
1.研究開發(fā)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fā)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合作一方完成的研究開發(fā)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本合同最終完成的研究開發(fā)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第十五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種方式處理:
1. (完成方、合作各方)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秘密的使用權:;
(2)技術秘密的轉讓權:;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并由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的階段性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第十六條 合作各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fā)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第 種方式處理:
1.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秘密的使用權:;
(2)技術秘密的轉讓權:;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
合作各方對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最終研究開發(fā)技術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第十七條 合作各方分別獨立完成并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階段性技術成果的研究開發(fā)人員,享有在有關此階段性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合作各方應以協商方式確定最終研究成果的完成人員名單。此完成人員享有在有關最終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合作一方或多方利用共同投資的研究開發(fā)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fā)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方所有。
第十九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或多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應當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
1.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乙方:
1.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丙方:
1.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2.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3.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應當 (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二十條 合作各方確定,任何一方有權利用本合同項目研究開發(fā)所完成的技術成果,進行后續(xù)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chuàng)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第二十一條 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為乙方項目聯系人,丙方指定為丙方項目聯系人。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
1.;
2.;
3.。
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各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作各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發(fā)生不可抗力和技術風險;
2.;
3.。
第二十三條 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合作各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l.;
2.;
3.;
4.;
5.。
第二十五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合作各方以方式確認后,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6.其他:
第二十六條 合作各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經合作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印花稅票粘貼處:
(以下由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填寫)
合同登記編號:
1.申請登記人:
2.登記材料:(1)
(2)
(3)
3.合同類型:
4.合同加以額:
5.技術交易額: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印章):
經辦人:
年月日
技術開發(fā)合作合同3新 篇3
協議編號:
項目名稱:
委托方(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聯系人: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開戶銀行:地址:
受托方(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項目聯系人:聯系方式:通訊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開戶銀行:地址:賬號:
甲方委托乙方研究開發(fā)項目,并支付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酬,乙方接受委托并進行此項研究開發(fā)工作。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愿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達成如下協議,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本協議研究開發(fā)項目的要求如下:
1.技術目標:;
2.技術內容:;
3.技術方法和路線:.
第二條 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后日內向甲方提交研究開發(fā)計劃。研究開發(fā)計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第三條 乙方應按下列進度完成研究開發(fā)工作:.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及協作事項如下:
1.技術資料清單:;
2.提供時間和方式:;
3.其他協作事項:.本協議履行完畢后,上述技術資料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五條 甲方應按以下方式支付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酬:
1.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酬總額為.其中:.
2.研究開發(fā)經費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3.雙方確定,甲方以實施研究開發(fā)成果所產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酬的,乙方有權以的方式查閱甲方有關的會計賬目。
第六條 本協議的研究開發(fā)經費由乙方以的方式使用。甲方有權以的方式檢查乙方進行研究開發(fā)工作和使用研究開發(fā)經費的情況,但不得妨礙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協議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日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的,視為同意。
1.;
2.;
3..
第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fā)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不經甲方同意,將本協議項目部分或全部研究開發(fā)工作轉讓第三人承擔:
1.;
2.;
3..乙方可以轉讓研究開發(fā)工作的具體內容包括:.
第九條 在本協議履行中,因出現在現有技術水平和條件下難以克服的技術困難,導致研究開發(fā)失敗或部分失敗,并造成一方或雙方損失的,雙方按如下約定承擔風險損失:
1.雙方確定,本協議項目的技術風險按的方式認定。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技術風險的存在、范圍、程度及損失大小等。認定技術風險的基本條件是:
(1)本協議項目在現有技術水平條件下具有足夠的難度;
(2)乙方在主觀上無過錯且經認定研究開發(fā)失敗為合理的失敗。
2.一方發(fā)現技術風險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開發(fā)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在日內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適當措施而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在本協議履行中,因作為研究開發(fā)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包括以專利權方式公開),一方應在日內通知另一方解除協議。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產生損失的,另一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協議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甲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乙方: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2.涉密人員范圍:;
3.保密期限:;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fā)成果:
1.研究開發(fā)成果交付的形式及數量:;
2.研究開發(fā)成果交付的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及方法對乙方完成的研究開發(fā)成果進行驗收:.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fā)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如發(fā)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
第十五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研究開發(fā)成果及其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甲、乙、雙)方享有申請專利的權利。
2.按技術秘密方式處理。有關使用和轉讓的權利歸屬及由此產生的利益按以下約定處理:
(1)技術秘密的使用權:;
(2)技術秘密的轉讓權:;
(3)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
(4).專利權取得后的使用和有關利益分配方式如下:.雙方對本協議有關的知識產權權利歸屬特別約定如下:.
第十六條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fā)成果之前,自行將研究開發(fā)成果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七條 乙方完成本協議項目的研究開發(fā)人員享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有關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十八條 乙方利用研究開發(fā)經費所購置與研究開發(fā)工作有關的設備、器材、資料等財產,歸(甲、乙、雙)方所有。
第十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應在向甲方交付研究開發(fā)成果后,根據甲方的請求,為甲方指定的人員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或提供與使用該研究開發(fā)成果相關的技術服務。
1.技術服務和指導內容:;
2.地點和方式:;
3.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
(1)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fā)經費,造成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投資總額%的違約金。逾期一定期限不支付研究開發(fā)經費或者報酬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或者有關技術成果補交應付的報酬,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照協議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或者所提供的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有重大缺陷,導致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遲、失敗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但乙方發(fā)現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和數據有明顯錯誤而沒有通知甲方復核更正和補充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逾期二個月不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3)甲方逾期二個月不接受工作成果的,乙方有權向協議外第三方轉讓或變賣工作成果。
2.乙方
(1)乙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fā)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fā)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二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fā)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2)乙方將研究開發(fā)經費用于履行協議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fā)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并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后,逾期二個月未退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fā)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因此給委托方所造成的損失。
(3)研究開發(fā)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協議約定條件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fā)經費,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的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雙方確定,甲方有權利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提供的研究開發(fā)成果,進行后續(xù)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chuàng)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及其權利歸屬,由(甲、乙、雙)方享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乙方有權在完成本協議約定的研究開發(fā)工作后,利用該項研究開發(fā)成果進行后續(xù)改進。由此產生的具有實質性或創(chuàng)造性技術進步特征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甲、乙、雙)方所有。具體相關利益的分配辦法如下:.
第二十二條 雙方確定,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甲方項目聯系人,乙方指定為乙方項目聯系人。項目聯系人承擔以下責任:.一方變更項目聯系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并影響本協議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協議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協議;
1.因發(fā)生不可抗力或技術風險;
2.;
3..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發(fā)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雙方確定:本協議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二十六條 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方式確認后,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1.技術背景資料:;
2.可行性論證報告:;
3.技術評價報告:;
4.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
5.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本協議其他相關事項為:.
第二十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有效期限為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技術開發(fā)合同協議樣板 篇4
重慶市信息產業(yè)局制定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
20年11月印制
計算機軟件開發(fā)使用說明
本《示范文本》供與軟件開發(fā)項目有關的單位參照使用。有關空格的內容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所列數字、百分比、期間均為參考值。合同雙方可對參考值進行調整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對有關章節(jié)或條款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
在使用《示范文本》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應當結合具體情況正確選擇文本中所提供的選擇項條款。
二、應當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
三、在訂立重大的或內容復雜的合同時,應當向法律專家咨詢。
四、對合同條款及專業(yè)術語理解不一致的,由重慶市信息產業(yè)局負責解釋。
目錄
一、定義
二、開發(fā)軟件描述
三、軟件開發(fā)
四、交付、領受與驗收
五、知識產權和使用權
六、維護和培訓
七、價格與付款方式
八、保證與責任
九、保密
十、違約與賠償責任
十一、項目變更
十二、其它
十三、爭議解決
十四、合同的生效、解除
補充條款
附件
重慶市計算機軟件開發(fā)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郵編:
乙方(開發(fā)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郵編:
鑒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開發(fā)用于(財務、經營管理等業(yè)務)的計算機信息化系統(tǒng)軟件,雙方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定義
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軟件”包括“軟件系統(tǒng)”,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 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內所開發(fā)和提供的當前和將來的軟件版本,包括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開發(fā)和提供的軟件版本和相關的文件。
2.“可交付件”指附件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軟件,包括源代碼、安裝盤、技術文檔、用戶指南、操作手冊、安裝指南和測試報告等。
3.“交付”指乙方在雙方規(guī)定的日期內交付約定開發(fā)的軟件的行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為,并不意味著乙方已經完成了本合同項下所規(guī)定的所有義務。
4.“規(guī)格”是指在技術或其他開發(fā)任務上所設定的技術標準、規(guī)范。
5.“里程碑”是指附件中所規(guī)定的由乙方在本軟件開發(fā)過程中階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對獨立性的部分軟件或模塊。
6.“源代碼”指用于該軟件的源代碼。其必須可為熟練的程序員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機器閱讀或具備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對該軟件的評估、測試或其它技術文件。
7.“商業(yè)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顧客名單、商業(yè)數據、產品信息、銷售渠道、技術訣竅、源代碼、計算機文檔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明確指明為商業(yè)秘密的、法律所認可的任何信息。
8.“工作日”指國家所規(guī)定的節(jié)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順延的日期。
二、開發(fā)軟件描述
1.本軟件是甲方為(經營的業(yè)務)而開發(fā)的軟件。該軟件處理的對象是甲方的(財務、人力資源管理、業(yè)務交易數據處理、游戲軟件等);該軟件的主要功能目標為 。
2.甲方原有信息系統(tǒng)描述(開發(fā)軟件在甲方原系統(tǒng)中運行選擇本條)
甲方原有的相關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為 ,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將結合甲方的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進行軟件開發(fā),使開發(fā)軟件的功能同現有系統(tǒng)中已有的設備和相關軟件相匹配。
已有系統(tǒng)的設備和軟件見附件 。
3.軟件系統(tǒng)
乙方所開發(fā)的軟件系統(tǒng)為(系統(tǒng)名稱);其中:
(1)屬于第三方的軟件為;
(2)屬于乙方所擁有的軟件為;
(3)甲方委托乙方開發(fā)的軟件為;
(4)乙方可以委托具有相應開發(fā)能力的第三方開發(fā)的軟件為。
乙方為甲方開發(fā)的軟件系統(tǒng)分為個子系統(tǒng),包括子系統(tǒng)、子系統(tǒng)和子系統(tǒng),與 (甲方原有系統(tǒng))共同構成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軟件系統(tǒng)。該軟件所構建的系統(tǒng)的主要功能為、、。該軟件系統(tǒng)的名稱、里程碑、模塊、功能、規(guī)格、版本、價格、檢測標準等相關情況見附件。
4.軟件開發(fā)的目標
軟件整體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 (經營、管理等)系統(tǒng)的要求,應達到(正確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開放性、實用性等)的技術指標。
5.軟件開發(fā)的交付時間和進度
本開發(fā)軟件交付的時間為年月日;
軟件開發(fā)分為個里程碑階段,每個里程碑階段的項目完成后,均應該依據本合同附件所列的檢測標準進行檢測和交付。甲方將按照本合同的第條規(guī)定進行付款。乙方開發(fā)軟件或引用的檢測標準不得低于(國家/行業(yè)/企業(yè))的標準。其具體規(guī)格、檢測標準、階段和進度、交付時間與地點、付款方式等見附件。
三、軟件開發(fā)
1.開發(fā)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盡力履行其在開發(fā)計劃中所規(guī)定的義務,按時完成并交付每一項里程碑,其質量標準應符合附件的規(guī)定。
2.分包
本合同項下的項目禁止轉包。如雙方同意,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項目名稱)等非主體項目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實施。違反本條規(guī)定的,乙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開發(fā)合同 篇5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專案負責人:
項目開發(fā)方:,以下簡稱乙方。
專案負責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
2.所開發(fā)的產品在國內和國際上有一定的先進性,并擁有自主的知識產權。
3.項目開發(fā)的成果均能達到的客戶功能要求的指標。
4.甲方的主要義務:
(1) 向乙方支付約定的項目開發(fā)費用單一款為 萬元人民幣。
其中費用清單如下(單一款):
設計工時費: 元人民幣;
文件編制費: 元人民幣;
(2) 項目開發(fā)經費的支付:合同簽字后生效七天內先行交付開發(fā)經費50%,經乙方制作完成供甲方測試無
誤后再行支付尾款50%。
(3)在合同生效前日內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該項目原始數據及相關的技術指標和規(guī)格書等。
(4) 甲方應當及時向研究開發(fā)方(乙方)提供協助,提供研究開發(fā)樣品、模具、專用材料,根據應用目的
和工藝可能提出明確的技術經濟指標,對樣品進行加工、測試以及委外測試、組織成果技術鑒定等等。
5.乙方的主要義務:
(1) 認真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fā)計劃。
本研究開發(fā)項目的計劃和速度(分階段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達到的目標和完成的時間)制定《項
目開發(fā)計劃表》。 產品開發(fā)周期單個為個個工作日,具體以簽約時間推算。
本研究開發(fā)項目制作工程資料《項目開發(fā)工程資料》,包括:CD ,PCB LAYOUT 圖,BOM 清單,工藝
制程流程圖、軟件源程序等。
(2) 合理使用研究開發(fā)經費。乙方對研究開發(fā)經費的使用,應??顚S?,不得挪作他用。
(3) 20年 月 日前在乙方公司向甲方交付約定的項目研究開發(fā)成果,樣機2臺及一套工程資料,包
括:產品使用說明書;產品規(guī)格書;BOM 物料清單;變壓器及電感規(guī)格書;電路原理圖;線路板PCB 電子檔;
(4) 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和技術服務工作,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如開關電源原理、設計開發(fā)流程等。提供有關新的技術發(fā)展狀況的情報資料;協助制定有關操作、工藝規(guī)程;提出技術開發(fā)總結報告或組織成果技術鑒定;此外,在不妨礙自己研究開發(fā)的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有義務接受委托方對自己履行合同和經費使用情況的檢查。
當事人雙方除應履行上述各自主要義務外,還可以約定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承擔相互不斷地通報合同履行情況的義務。尤其是那些對合同的訂立或履行有妨礙的情況,如遇到情報交流上的障礙、技術風險以及研究開發(fā)經費超支或盈余等等)。
6.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支付研究開發(fā)經費,造成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誤的,責任在甲方,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投資總額%的違約金。如甲方逾期不支付研究開發(fā)經費或者報酬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返還技術資料或者有關技術成果補交應付的報酬,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50%的違約金。
(2)甲方發(fā)現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和數據有明顯錯誤而沒有通知乙方復核更正和補充時,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甲方應在20年 月 日前提供技術指標、原始數據和協作事項的,如逾期一個月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資料,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50%的違約金。
(3)乙方先行提供開發(fā)確認之機種給甲方確認(以第三方測試報告為準來檢驗該項目是否符合甲方的技術要求),如甲方逾期二個月不接受乙方工作成果時,乙方有權向合同外第三方轉讓或變賣工作成果。
7.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計劃實施研究開發(fā)工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其實施研究開發(fā)計劃并采取補救措施。乙方逾期二個月不實施研究開發(fā)計劃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將研究開發(fā)經費用于履行合同以外的目的,甲方有權制止并要求其退還相應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fā)工作。因此造成研究開發(fā)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乙方應當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50%的違約金并賠償損失經甲方催告后,逾期二個月未退還經費用于研究開發(fā)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因此給委托方所造成的損失。
(3)研究開發(fā)成果部分或者全部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乙方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研究開發(fā)經費,支付數額為項目投資總額50%的違約金。
8.研究開發(fā)成果的歸屬和分享:
甲方向乙方開發(fā)方支付了全部研究開發(fā)經費和報酬的,可對技術成果享有實施權;研究開發(fā)方必須得到甲方同意或授權時方可自行保留使用權和向第三方轉讓的權利。
9.保密條款: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當事人應對項目開發(fā)的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合同期滿后2年內,雙方當事人應對所涉及項目開發(fā)的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10.技術風險的承擔:
在履行本合同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或者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研究開發(fā)失敗或部分失敗的,由此造成的風險損失,雙方均不用承擔任何責任。
當事人一方發(fā)現前款所列可能導致研究開發(fā)失敗或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采取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并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1.驗收的標準和方法:按產品規(guī)格書測試為主,輔以第三方測試機構的測試報告。
12.合同爭議和解決辦法如下:雙方協議無效可遞交法院仲裁。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
甲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蓋章) 簽名: (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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