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收集的關于公司勞動合同模板6篇 個人診所護士勞動合同模板,供大家賞析。
關于公司勞動合同模板1
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外派海員________(海員證號碼)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外派乙方到_______國的_______公司所屬的________輪任________(職務),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合同期限
甲方與乙方的合同期限根據《海外雇主與外派海員雇傭合同》的期限確定,為________個月。根據航行情況可適當提前或延后,但一般不少于9個月不超過14個月,聘用期滿,若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則甲方有權延長本合同于該航次結束時止。延長期內乙方基本工資增長________%。
二、工資及支付
乙方工資根據《海外雇主與外派海員雇傭合同》的約定確定,分基本工資、固定加班費(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從乙方離開中國之日起)三部分,從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國之日止按月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具體標準為________美元/月,其中,家匯部分為________美元,實際船付現金為________美元。
三、工作時間及加班費
乙方的工作時間根據《海外雇主與外派海員雇傭合同》的約定確定,天天8小時,每周40小時,星期六、星期日為固定加班,每周56小時為正常工作時間,超過56小時之外的工作為額外加班。
乙方如系持證高級海員則只有固定加班費,如系普通海員,除固定加班費外,額外加班時間應按小時支付用度,用度標準為________。乙方在國內法定節(jié)日工作的工資按雙倍日基薪計算。
四、勞動保護用品
乙方在船工作時,由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與外派海員合同》中的有關條款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保用品,乙方離船回國時,根據海外雇主規(guī)定將部分勞動保護用具留船。
五、醫(yī)療及傷亡保險
合同期內,由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與外派海員合同》有關條款內容,為乙方辦理醫(yī)療、人身意外事故等險種的保險。乙方發(fā)生工傷、疾博?死亡事故時,甲方負責協(xié)助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續(xù)人督促海外雇主,按《海外雇主與外派海員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條款履行合同,并將從海外雇主處索回的保險金額全數交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續(xù)人。
六、服務費的收取
甲方每月從乙方家匯工資中提醛美元作為服務費。
七、擔保金
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繳付履約保證金人民幣元(不超過合同工資總額的20%)。乙方因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或在外滯留不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從保證金中扣除。若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了保證金的金額,乙方應賠償逾額部分的經濟損失。乙方履行完與海外雇主的合同并定期回國,甲方應一次性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本息。
八、雙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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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海外雇主的資信情況,向乙方解釋海外雇主的各項要求和治理規(guī)定,指導乙方與海外雇主簽定合同。
2、為乙方辦理外派所必須的有關證件和相關出國手續(xù)。
3、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及海外雇主的要求派出前對乙方進行集中培訓。
4、安排乙方登船的有關事宜,并負擔乙方由居住地到集結地的國內人民幣差旅費、派前培訓期間的食宿費、培訓地點到國內上船地點的交通旅費。
5、監(jiān)視海外雇主履行合同條款,敦促海外雇主為乙方投保,維護乙方在船的正當權益。
6、聽取乙方對在船情況的反映,會同海外雇主及船舶領導妥善解決乙方提出的題目。
7、乙方合同期滿離船回國時,負責做好旅途安排和接機工作,在國內離船時,協(xié)助乙方辦理離船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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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甲方提供海員服務簿、本職務海員必備的專業(yè)練習合格證書、適任證書(高級海員),以及有效的海員健康證書和預防接種證書。一水、加油應提供當值證書。
2、向甲方提供辦理出國手續(xù)所需的各種必要的證實材料及照片等。
3、準時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集中,接受派前培訓教育并做好登船預備。
4、在船期間嚴格履行合同,認真完成崗位職責及船舶領導安排的工作,執(zhí)行船長及海外雇主的指令。
5、嚴格遵守我國的外事紀律、國家對對外勞務合作的各種治理規(guī)定、船舶所到國法律以及港口海關規(guī)定。
6、及時向甲方反映船舶情況,通過甲方協(xié)調解決碰到的困難。
7、乙方在國外港口未經船長同意離船或漏船而被解雇,應承擔甲方替換海員所產生的交通、食宿、辦證等各種用度。
8、除乙方因?。ú缓瑵摲约膊『吐圆。⒐?、工作需要或海外雇主可以理解的原因外,凡因個人過失被中途遣返及由此產生的全部用度由乙方負擔,其用度從乙方航貼或履約擔保金中扣除。
九、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當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雙方共同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雙方規(guī)定的一切責任、義務履行完畢后結束。
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授權簽字:
乙方授權簽字:
(公司章)
年月日
關于公司勞動合同模板2
合同編號:
甲方: 有限公司
聯(lián)系地址:
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 勞動合同期限
2.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雙方合同期為 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個月。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所要求的;
2. 乙方在 日前未能完備所規(guī)定的手續(xù)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
4. 乙方在試用期內請假次數超過5天或者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
5.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者在履歷中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6. 乙方頂撞上司或在工作期間發(fā)生毆斗行為的;或者其他任何主管認為乙方不能符合該職位的要求的;
1. 工作內容
2.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 _部門,擔任_______ __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為: ,其主要工作職責見其“崗位職責說明書”。
3. 甲方根據工作經營需要,以及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yè)、工作、體力)可作適當臨時性調整是不對本合同相應條款作出修改的調整。乙方根據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按質、按量、按時地完成任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如果甲方欲與乙方作出非臨時性的調整,將同乙方協(xié)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修訂本合同條款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才予以實施,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1.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2.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___________工作制。
執(zhí)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對此乙方表示同意并接受。
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guī)定的時間周期內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zhí)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自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執(zhí)行安排。
1.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或平時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班費或加點費。
1. 勞動報酬
2. 乙方基本工資依據職位和崗位等級標準支付,正式錄用后每月基本工資為人民
幣 ___________元,試用期工資為正式錄用后工資的80%;每年依據工作表現調整,但不低于國家所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 甲方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和乙方的個人表現和業(yè)績發(fā)放獎金,獎金的數額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完全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績效來確定。
4. 甲方向乙方支付薪金的期限為次月的號 前(遇節(jié)假日的,不超過假日回來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足額發(fā)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后如有異議應當在3天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處理。
1. 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方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guī)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勞動手冊》。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病假工資和醫(y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y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二條 乙方享公司所規(guī)定的休息日、法定節(jié)假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有關待遇,具體規(guī)定詳見員工手冊。
1. 保密條款
第十三條 具體內容詳見《保密協(xié)議》及《競業(yè)禁止協(xié)議》。
第十四條 甲方如果委派乙方參加專項培訓(即為國家規(guī)定提取的職工培訓費用以外的費用支付的培訓),甲方有權與乙方簽訂服務服務期合同,服務期合同另行簽訂。
第十五條 乙方在任職期間不得任職、兼職其他企業(yè)的職務,不得自營或為他們經營與甲方競爭企業(yè)、競爭性業(yè)務或與甲方相關聯(lián)的業(yè)務。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yè)秘密事項及第十三條所規(guī)定的事項的,甲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并乙方須賠償甲方違約金(半年工資);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的金額承擔賠償責任。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xù)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行政規(guī)章發(fā)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都可根據法律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1. 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規(guī)定、上司任務安排等一系列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 被依法追究弄事責任的;
4.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甲方提 出后仍不改正。
5.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錄用條件的;
6. 乙方被發(fā)現其存在虛假欺騙行為(包括但不限于其假工作經歷、假學歷證、假身份證明等),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的績效指標或者相應的要求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達到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xié)議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但提前三十日向全休職工說明情況,聽取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 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2. 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的;
3. 企業(yè)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4. 因防止污染搬遷的;
5.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閱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四條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形:
1. 乙方從事解除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乙方被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甲方處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 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后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中五年前的;
6.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xù)訂的,甲方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5點的規(guī)定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
2. 勞動者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
3.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 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用人單位解散、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 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二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合同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本市有關部門的規(guī)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三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一條 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guī)范、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yè)病的發(fā)生。
1. 勞動紀律
第三十二條 甲方所有規(guī)章制度已告知乙方,乙方同意自覺遵守。甲方所有規(guī)章制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均適用于乙方。
第三十三條 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甲方所有規(guī)章制度,并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yè)技能。如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guī)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1.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積極協(xié)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相關文書送達地址確認:甲方的送達地址
為 收件人為: ; 乙方的送達地址為: 收件人為: 固定聯(lián)系電話為: 。 任何一方將有關通知、處罰、變更等文件寄到對方上述地址視為已送達。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信息有變化的應當立即告知對方。
1.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六條 雙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即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七條 甲方以下的規(guī)章制度
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員工手冊 職務說明書 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處報到之日起并經甲方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zhí)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關于公司勞動合同模板3
公司不續(xù)簽勞動合同賠償
每一份勞動合同都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在勞動合同屆滿之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進行協(xié)商后,可以續(xù)簽勞動合同。那么要是勞動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續(xù)簽的話該如何賠償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最新規(guī)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xù)簽,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
1. 工齡經濟補償金
我們知道,在勞動合同期滿的情況下,合同合法終止(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而這種情況又恰好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因此,用人單位應當依據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依法給以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具體說來主要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
2. 賠償金
而針對一些勞動單位逃避經濟補償的責任的,我國法律也作了相應的懲罰性的賠償規(guī)定。這主要見于第八十五條中針對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我國法律還作出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的規(guī)定。
3. 代通知金
勞動合同到期,無論續(xù)簽還是不續(xù)簽,用人單位都需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另外,如果單位在沒有及時續(xù)簽而繼續(xù)維持勞動關系(超過一個月)的,則屬于未簽勞動合同,勞動者還可以要求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參見第八十二條)。
需要補充的一點是,上文提到的法律依據皆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因此,相關的經濟補償也應當由該法施行之日起計算(即20xx年1月1日以后)。
關于公司勞動合同模板4
一:用人單位不能舉證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在勞動者一方,是否應付二倍工資?
在勞動者已收到空白勞動合同,但未簽或簽訂后未將合同交還某某果公司的情況,某某果公司沒有提交證據證明,其有過書面通知終止勞動關系的行為,因此,某某果公司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免責,與上述規(guī)定不符,本院不予支持。
建議用人單位在發(fā)放勞動合同后,應當要求勞動者及時簽訂勞動合同,如勞動者不同意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在合同上注明不簽署的原因并收回存檔。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勞動者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實際上雙方并沒有在建立勞動合同方面形成一致意思表示,建議予以終止勞動關系。在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工作內容等都沒有談妥且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使用勞動者存在風險。
二:簡易勞動合同未經雙方簽章,能否視為簽訂勞動合同?
入職登記表背面的簡易勞動合同,未經某某某五金廠蓋章及陳某簽名,不符合勞動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故本院認定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作為一份合同,必須要雙方簽字蓋章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雙方僅在《入職登記表》上有簽字,而沒有在登記表背后的簡易勞動合同上簽字,并不能視為雙方已簽訂有勞動合同。無論是簡易勞動合同,還是所謂勞動局版本勞動合同,只要具備《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條款,都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勞動合同無論是否簡易,均應當由雙方簽字、蓋章,形式上要合乎“合同”的基本要求。
三:人力資源經理能否向公司主張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法律法規(guī)并未對在用人單位從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做出不同規(guī)定。對于從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勞動者,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其不得代表用人單位與其自身簽訂合同,用人單位依法應當委派他人代表用人單位與該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沒有訂立,用人單位也應依法向該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差額。
從管理角度來講,人力資源經理也是勞動者,只不過是崗位比特殊而已。不能因為人力資源負責代表公司與其他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推定其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是其失職并可免除二倍工資風險。從保護勞動者權益角度,以及勞動合同法所確認的勞動合同訂立原則,所有的勞動者都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對于人力資源管理崗位的人員,用人單位應當委派其他人員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另行保管,以避免不訂立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爭議。
四: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后,是否仍應當支付二倍工資?
在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之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已經被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所要履行的僅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手續(xù),用人單位應承擔未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責任,并不需支付雙倍工資。
一般情況下,雙方不簽訂勞動合同的狀況是持續(xù)的,比如員工入職后1至2年,員工可能一直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很多勞動者在申請仲裁時,會提出兩年甚至三年的二倍工資訴求。那么其二倍工資要計算至什么時候?法律關于二倍工資能支持多少個月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從這一條可以看出,二倍工資從入職第2個月起至1年,即11個月。本律師認同省高院的法律適用意見,從滿一年的當日開始,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即從每月支付二倍工資轉移為承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即視為雙方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方應當補簽一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的權益保護已通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方式得以體現,故不再另行支付二倍工資。
五:勞動者未提交離職證明導致不能簽訂勞動合同,能否不支付二倍工資?
即使勞動者未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交原單位離職證明導致不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仍可以選擇在一個月內終止與其的勞動關系,但用人單位并未終止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故應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
如因勞動者的原因導致未能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作為二倍工資的免責情形,但前提是用人單位必須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勞動者存在過錯。本案中,在勞動者沒有提供原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情形下,用人單位可以選擇在1個月內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但是用人單位在明知其沒有提供離職證明的情況下,仍使用勞動者,且不與其簽訂勞動者,故應支付二倍工資。故如果勞動者未能提供離職證明,為避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同時被勞動者的用單位起訴的風險,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如確需使用該勞動者,用人單位的HR應當及時向原單位核實勞動者離職情況,然后在一個月內決定是終止勞動關系,還是繼續(xù)使用勞動者并簽訂勞動合同。
六: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偷換頁碼偽造《勞動合同》,是否應支持二倍工倍差額?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舉證規(guī)則,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調換頁碼,偽造或變造勞動合同,應當提供相關的證據,本案中勞動者主張合同偽造,并提交錄音證據,但錄音證據中顯示其本人主動要求離職,與其訴訟中主張被辭退的說法相矛盾,根據邏輯推理中的矛盾律,兩者矛盾必有一假,法院得出勞動者自相矛盾的自由心證,同時視為錄音證據存在瑕疵,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因此,在訴訟中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都應當清楚自己的舉證責任,并應對自己的主張?zhí)峁┫嚓P的證據。
七: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差額仲裁時效從什么時候開始計算?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此,關于二倍工資的訴求,也應當從當事人知曉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開始計算。勞動者在領取當月工資時就應當知道用人單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因此這時就應當主張雙倍工資,即時效應當從自建立用工關系之日起第二個月起的一年以內,到第十二個月起的一年之內,勞動者就應當及時主張二倍工資差額,而不能讓權利在床上睡覺,否則視為放棄自己的權利。
因此,有權利應當及時行使,并應當在法定的時效之內行使。超過時效,視為自動放棄。
八:本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簽訂了固定期限合同,是否應支付二倍工資?
此類糾紛在現實生活中大量存在,在雙方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后,根據法律規(guī)定,第三次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往往雙方又簽訂了第三份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認為雙方本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故第三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采取欺詐手段讓勞動者簽訂的,并以此為由主張第三份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效,并要求支付二倍工資差額
在此提醒大家,第三次簽訂無固定期限是勞動者的權利,既然是權利,那么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放棄這一權利也是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如果勞動者不同意簽訂第三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應當予以簽字,簽字后再反悔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在簽字之前應當先想好,而不能簽字后再反悔。因此,關于是否是強迫,是否存在違反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法院實際上難以查清,只能推定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九:勞動者能否以對《勞動合同》內容不清楚為由,主張合同無效?
因此,本案提醒大家,無論是HR,還是勞動者,只要簽字,即視為認可。在簽字之前,請充分閱讀,并三思。
十: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是否屬于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
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p>
上述是關于勞動合同完整條款的描述,與其簽署簡易勞動合同,還不如簽署一份內容完備的合同。
無論是簡易勞動合同還是詳細版勞動合同,均要求雙方簽字蓋章。
1、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足一年,用人單位有足夠證據證明其與勞動者未能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勞動者,且用人單位無過錯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兩倍工資。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認為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責任在于勞動者的,應當舉證證明,否則要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第一個案例、案例五即是這種情形。在案例五中,勞動者沒有提供離職證明,同時不能作為用人單位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免責事由。在此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選擇在1個月內終止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但是用人單位在明知其沒有提供離職證明的情況下,仍使用勞動者,且不與其簽訂勞動者,故應支付二倍工資。即,證明勞動者原因未簽訂勞動合同,很難。與其承擔風險,不如要么辭退勞動者,要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2、HR經理、HR總監(jiān)也是勞動者,而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法律法規(guī)并未對在用人單位從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做出不同規(guī)定。用人單位對于已簽訂的所有書面勞動合同,均應履行謹慎保管的義務。否則,用人單位以HR經理、HR總監(jiān)負有監(jiān)督別人簽署勞動合同為由,提出免責,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
3、關于滿一年以后,用人單位是否還應當支付二倍工資的問題,上述有幾個案例均涉及到這個問題。用人單位在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其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分為兩段,第一段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在此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每月支付勞動者兩倍工資;第二段是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開始,用人單位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即從每月支付二倍工資轉移為承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且自此之后法律法規(guī)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已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此情況下無需支付二倍工資。
4、案例七和案例十告訴我們,二倍工資不是勞動報酬,因此適用一年仲裁時效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因未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而額外支付的一倍工資應隨勞動者正常的勞動報酬一起逐月發(fā)放,而勞動者在領取當月工資時就應當知道用人單位是否依法支付了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因此,二倍工資的仲裁時效期間應自勞動者領取當月工資時逐月起算。超過這個時間,過期作廢。因此,勞動者如要維權,應當在仲裁時效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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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
職工(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作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事務。
三、勞動時間:
每天勞動時間從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每個月休息四天,每個星期休息一天,如無特殊情況不可連續(xù)休息2天以上。如因工作需要,甲方可安排乙方加班。每晚加班時間在4小時以內,加班費于發(fā)薪日同時發(fā)放。 乙方辭工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四、勞動報酬:
甲、乙雙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約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甲方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貨幣工資。
五、乙方自行處理吃宿問題。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要告知乙方,乙方要予以遵守并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保密責任: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及客戶資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可追究法律責任,并終止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條約, 其補充條約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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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下稱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下稱乙方):
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甲方聘用乙方為員工,進行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代理、物業(yè)租售、物業(yè)金融業(yè)務工作,經雙方平等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3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6個月為試用期。如乙方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二條所規(guī)定的轉正標準,則甲方有權終止試用處理。乙方是否轉正須以甲方簽發(fā)的人事變動文本為準。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考核指標
(一)、乙方職位為:房地產經紀人。
(二)、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相關情況:
1、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2、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3、房地產經紀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許可使用的范圍:
1)服務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2)地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三)、乙方的工作職責為:
1、 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代理、物業(yè)租售、物業(yè)金融業(yè)務等工作。
2、 乙方應將其從事的業(yè)務信息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按甲方指定的方式與內容及時、全部上交給甲方,乙方無權取消、取走、隱瞞上述任何資料。
3、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本人提成中先行扣除應納之稅務和所欠甲方的債務。
4、 乙方服從及執(zhí)行甲方制定并公示的最新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及通知,簽訂本合同視為完全清楚了解制度內容。
5、 轉正標準:
連續(xù)3個月均達到人民幣 元/月以上業(yè)績或者連續(xù)6個月內總業(yè)績達到人民幣 元。
第三條 工作時間
(一)、因工作崗位性質所限,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乙方每月至少休息4天。
(二)、甲方不允許加班,因乙方工作性質所致,乙方自行安排在非工作時間約見他人或辦理業(yè)務事宜的,乙方自愿不計入考勤。
第四條 工作待遇與計酬方式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乙方試用期工資不低于:人民幣 元/月(含業(yè)務提成);轉正后,確定乙方工資不低于:人民幣 元/月(含業(yè)務提成);如有薪酬變動,以甲方簽發(fā)的人事變動文本為據。
(二)、甲方每月l5日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金。
(三)、甲方根據企業(yè)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甲方可依據甲方制度從乙方工資、獎金、提成中扣除以下費用:工作服、工牌、名片、合同收據領用等費用或押金,因乙方違反甲方規(guī)定或過失或損失賠償款項。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及依照甲方相關制度,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xù),社會保險費按照規(guī)定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經乙方申請,甲方按照法定及甲方相關制度給予乙方享受節(jié)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通過民主程序指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企業(yè)依法指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保密協(xié)定:
1、 乙方不得將甲方工作中任何計劃、步驟、方法、手段、安排及商業(yè)秘密,向任何第三者披露或泄露,不管甲方是否告訴乙方這種信息資料是屬于保密性質。本協(xié)議所稱的商業(yè)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各種合同、文書、管理文件、流程設計、交易程序、系統(tǒng)軟件、管理訣竅、客戶名單、盤源信息、各種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董事會會議內容和決議、管理會議內容和決議等信息。
2、 乙方不得復制和私下保存乙方在工作中接觸到的供乙方工作的資料,除非事先獲得甲方的授權。
3、 乙方在離職前,必須向甲方歸還所有與業(yè)務有關之物品、文件及相關資料。
4、 乙方現任的工作有獲取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足夠條件,甲方只要能證明乙方所使用的信息與自己的商業(yè)
秘密具有一致性、相同性或相似性,而乙方不能提供或者拒不提供其所使用的信息是合法獲得或者使用的證據的,即可認定乙方有侵犯甲方商業(yè)秘密的行為。
5、 乙方對上述各項保密義務的責任無時間期限限制,不因乙方辭職或被解雇而減輕和消除。
6、 如乙方違反保密協(xié)定,甲方有權立即解雇乙方,并要求乙方支付賠償及承擔造成甲方的一切有關損失;賠償金以扣發(fā)乙方薪金、獎金、提成等形式予以實現,包括但不限于通過司法途徑,情節(jié)嚴重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本協(xié)議期限屆滿即告終止。如雙方協(xié)商同意,可以續(xù)訂。本協(xié)議如有變更或期滿經雙方同意續(xù)訂的,須由甲乙雙方簽署或蓋章。
(二)、依據本條款終止本協(xié)議的,雙方債權債務并不因本協(xié)議終止而消失。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xié)議書,并有權扣除乙方的收入賠償給甲方:
1. 乙方嚴重違反本協(xié)議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
2.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yè)秘密,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 乙方服務態(tài)度惡劣,嚴重破壞甲方聲譽的。
4. 乙方未按甲方規(guī)定的各項守則、條款和規(guī)定招攬業(yè)務。
5.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如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終止:
1. 乙方連續(xù)3個月不能達到人民幣 元/月以上業(yè)績或者連續(xù)6個月內總業(yè)績不能達到人民幣 元的;
2. 乙方被證明不符合甲方對乙方工作要求的;
3. 乙方以個人名義從事房地產中介業(yè)務的;
4. 乙方將房地產經紀資格證書借給任何其它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的機構使用的;
5. 乙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甲方造成名譽損害或經濟損失的;
6. 乙方在合同期內喪失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的;
7. 甲方停止本項業(yè)務或被依法撤消、解散、歇業(yè)或宣告破產;
8. 其它協(xié)議約定的或法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出現的。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根據所制定的考核標準對乙方進行考核,作出相應的人事變動處理;并以甲方向乙方簽發(fā)的一切人事變動文本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方最新制度以甲方的內部網通告、門店張貼、分行經理宣布、員工大會宣布等任一形式發(fā)布,一經發(fā)布將視作乙方已知悉并遵守執(zhí)行;乙方有義務隨時查閱內部網以及時了解最新情況;否則因此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保證是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合法擁有者。
(二)、乙方負責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的年檢及再次注冊。
(三)、乙方有權自行聘請私人助理、幫手、學徒或協(xié)助人員,乙方自行聘請的人員與甲方不構成任何勞動關系,乙方委托甲方對其聘請人員進行培訓與業(yè)績考核,委托甲方向其指定人員代為支付所約定的報酬或款項。
(四)、合同終止后,乙方須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xù)與交接手續(xù),對于乙方的薪金、提成,將按以下情況處理:
1. 離職手續(xù)及交接手續(xù)正式完成后,甲方于次月15日內結清乙方薪金;如離職手續(xù)及交接手續(xù)未能完成,甲方有權緩發(fā)乙方薪金,直至確認離職手續(xù)與交接手續(xù)完成后才予以發(fā)放。
2. 為保障甲方及客戶的利益,甲方將對乙方已完成的中介事務的提成采取保留二個月觀察的處理。觀察期間,如乙方所跟進的中介事務或日常工作被確認已完成,及由其名義開具的甲方發(fā)票、收據及其它相關票據等已全部回收完畢,甲方于觀察期滿后當月的15日后發(fā)放乙方提成。
3. 對于乙方未完成之中介事務,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員跟進,直至該中介事務的相關傭金歸入甲方所有,且甲方有權對此傭金提成的分配方式作出調整。
4. 合同期間乙方提出辭職,如在試用期的,則須提前三個工作日向上級主管遞交書面申請并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xù);如乙方已通過試用期的,則須提前一個月向上級主管遞交書面申請并按甲方要求辦理離職手續(xù)。
5. 乙方未轉正離職的,須向甲方支付胸卡工本費、名片印刷費、甲方徽章工本費、服裝費等。
(五)、若乙方變更通訊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必須于三天內書面知會甲方;如因沒有知會而導致甲方未能聯(lián)系
乙方,由此引起的責任由乙方個人承擔。
第十一條 確認與保證:
1、合同雙方確認已經獲取了本合約所涉及的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許可使用的相關信息,充分閱讀并理解了本合同所有內容及附件,接受并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
2、合同雙方本著真實的意愿簽署本合同,并且確認不能僅依據本合同而獲得商業(yè)利益和成功;承認房地產中介服務隨市場的變化而變化,成功須依據自身的商業(yè)能力和努力。
3、合同雙方鄭重聲明并保證:
1) 對本合約的履行、傳達將不違反本合約的各項條款和規(guī)定,亦不會在與其他第三方簽訂的有關合約中列有違反本合約規(guī)定的條款;
2)在獲得本合約所規(guī)定的有關權利時沒有隱瞞或偽造任何客觀事實;
4、合同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和通過本合同約定的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許可使用沒有任何誤解和歧義。
第十二條 其它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甲方最新的甲方制度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甲、乙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而簽訂的人事變動文本、《書面補充協(xié)議》,均作為本合同之補充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
聯(lián)系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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