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分享的關于股權質押合同范文6篇 股權質押合同范本,以供參考。
關于股權質押合同范文1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fā)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xù),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xié)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guī)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jié)、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
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fā)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yōu)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guī)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xié)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guī)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股權質押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依法擁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xié)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股,占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準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xié)議生效后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jù)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乙方是標的公司%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并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jù)本協(xié)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協(xié)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準本協(xié)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xié)議;
5.乙方保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xié)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xié)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并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jù)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xié)議。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xié)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xié)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xié)議下的或有關本協(xié)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xié)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 本協(xié)議的修改
本協(xié)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xié)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xié)議由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本協(xié)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xù)之日起生效。
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于股權質押合同范文3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 綜合費, 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股權質押合同》 以及任何補充協(xié)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xù)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 《續(xù)當憑證》中續(xù)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 括保險費、保管費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jié)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fā)放之日起(含當金發(fā)放當日)每屆滿 30 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fā)當票, 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xié)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 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xù)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 續(xù)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續(xù)當期自前次典當 期限或者續(xù)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xù)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簽發(fā)續(xù)當憑 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xù)當及續(xù)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 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shù)?,甲方必須?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fā)生的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否則不成立抽當, 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fā)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shù)陌l(fā)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 5 內日贖當或與 1 乙方達成續(xù)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fā)生。
第二條 當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對 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 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系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xiàn)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 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并收取該等款 項的權利、剩余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當物擔保的債權 債權范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置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 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 續(xù)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股權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 、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 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訴訟費、仲裁費、 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無論續(xù)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 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xù)當?shù)?,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續(xù)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xù)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 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當金及用途
第四條 當金及用途
4.1 該股權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 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
第五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簽發(fā)當票, 典當期限以當 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第六條 息、費率
6.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為 元。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shù)從乙方發(fā)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雙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預 扣 典 當 期 限 內 月綜合費大寫 %、月利率為 %,合計 元( 元)。 ,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 并隨時接。
6.3 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xù)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 對于剩余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 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xù)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xù)當期 限屆滿的, 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xù)計算, 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 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 在不違反 6.7 款規(guī)定的前提下, 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 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 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xiàn)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xiàn)價值低于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6.8 雙方一致確認: 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注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 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jù)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 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fā)生的利息和綜合費, 不發(fā)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 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jù)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fā)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fā)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 續(xù)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 甲方可向乙 方申請續(xù)當, 經乙方同意續(xù)當?shù)模?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 方墊付的費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xù)當手續(xù), 包括但不限于對續(xù)當之前發(fā)生的債權進行 對賬。
7.2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xù)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 贖當
8.1 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除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余綜合費。
8.3 在絕當發(fā)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shù)模?應結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已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并按 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絕當
9.1 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
9.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的, 乙方有權單 方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并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置當物, 但乙方以變賣方 式處置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于評估價的 70%。
9.3 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后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后,甲方應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xù)。
9.4 乙方處置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xù)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9.5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zhí)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9.1/9.2/9.3 款規(guī)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 處置當物。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的價格不得低于估價金額的 70%。
第十條 逾期違約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期違約金。
10.2 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jù)逾期天數(shù)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 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布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并依法處置當 物:
11.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 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 或擅自 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典當、贈予、再質 押、 托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 當物;
11.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
11.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1.6 破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 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11.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 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xù), 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xù),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xiàn)后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xù)的除外; 4 9.1/9.2/9.3 款規(guī)定程序而直接變賣當物, 但乙方變賣當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質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 檢查和監(jiān)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jiān)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1.13 違反《股權質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1.14 出現(xiàn)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二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十二條 甲方的聲明及保障
12.1 甲方已經根據(jù)中國有效法律法規(guī)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 其對本協(xié)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 它權益、權利,并保證在質權存續(xù)期間,甲方持續(xù)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2.2 在簽署本協(xié)議之前, 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 并不再在質押 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2.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xiàn)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12.4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后,質物出現(xiàn)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12.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托管、以股權進行聯(lián)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12.7 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均是真實,并擔保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不出現(xiàn)虧損情況;12.9 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xiàn)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12.10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2.1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fā)生配股的, 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并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xiàn)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2.12 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擔保,乙方指定的賬號為:
12.13 準許乙方及其經辦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標的公司檢查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
12.14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2.15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 5 日 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guī)定和除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1.1 按當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1.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1.3 有權宣布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3.1.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3.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fā)放當金,否則,應根據(jù)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四條 保證人責任
1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 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 并列的, 乙方可以選擇優(yōu)先實現(xiàn)保證債權, 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 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 (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 、 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 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續(xù)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fā)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 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1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后,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 要求保證人全數(shù)交還乙方。
14.9 上述條款, 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15.1 乙方無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 6 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x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通訊
16.1 甲方指定 為履行本合同的聯(lián)系人和代理人, 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xù)、收款、還款、續(xù)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 方產生法律效力。16.2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的聯(lián)系人, 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lián)絡,乙方代表 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聯(lián)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 。 箱 乙方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任何一方變更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 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fā)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xié)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協(xié)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 本協(xié)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 而設,不應影響本協(xié)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 則
1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 ,首先進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18.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保證人各執(zhí) 份。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關于股權質押合同范文4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根據(jù)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xiàn),甲方愿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jù)《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當事人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jù)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xié)議并履行其在本協(xié)議項下之義務,并且已經適當?shù)夭扇」镜幕蚱渌男袆邮跈嗪炇鸨緟f(xié)議。
1.2甲方已經根據(jù)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xié)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xié)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并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并擔保 公司在本協(xié)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xiàn)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xié)議第四條規(guī)定的期限內出現(xiàn)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xiàn)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范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shù)娜總鶆?,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zhí)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占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xiàn)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鑒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xù)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xù)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xù)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xù),并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后,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后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于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xiàn)
7.1質押權實現(xiàn)的條件依法律規(guī)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經與甲方協(xié)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后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xiàn)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fā)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shù)娜總鶆?,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zhí)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占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后,剩余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xié)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并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于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附則
12.1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借款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關于股權質押合同范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乙方依法擁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xié)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準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xié)議生效后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jù)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乙方是標的公司%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并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jù)本協(xié)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協(xié)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準本協(xié)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xié)議;
5、乙方保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xié)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xié)議項下轉讓的股權,并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jù)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準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xié)議。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xié)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xié)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后果并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xié)議下的或有關本協(xié)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xié)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 本協(xié)議的修改
本協(xié)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本協(xié)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 生效和文本
本協(xié)議由甲乙雙方蓋章并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并完成本協(xié)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xù)之日起生效。
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于股權質押合同范文6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典當行(貸款人)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 綜合費, 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股權質押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股權質押合同》 以及任何補充協(xié)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xù)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 《續(xù)當憑證》中續(xù)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 括保險費、保管費等直接費用。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jié)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fā)放之日起(含當金發(fā)放當日)每屆滿 30 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fā)當票, “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xié)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 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xù)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 續(xù)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續(xù)當期自前次典當 期限或者續(xù)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xù)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簽發(fā)續(xù)當憑 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xù)當及續(xù)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xié)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 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 6 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shù)?,甲方必須?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fā)生的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等, 否則不成立抽當, 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 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fā)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shù)陌l(fā)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 5 內日贖當或與 1 乙方達成續(xù)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fā)生。
第二條 當物
2.1 甲方自愿以其對 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 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系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xiàn)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 限于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 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并收取該等款 項的權利、剩余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當物擔保的債權 債權范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置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及 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 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 續(xù)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xù)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股權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 、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 用及實現(xiàn)債權而發(fā)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訴訟費、仲裁費、 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zhí)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無論續(xù)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 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xù)當?shù)模洚斊谙迣脻M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續(xù)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xù)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 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乙方處置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當金及用途
第四條 當金及用途
4.1 該股權典當借款金額(簡稱當金)為人民幣大寫
4.2 甲方借款用途為 受乙方對當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
第五條 典當期限
典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如簽發(fā)當票, 典當期限以當 票上記載的內容為準。
授權代表
第六條 息、費率
6.1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本合同項下的月綜合費率為 為 元。 %,以第三條約定的當金為基數(shù)從乙方發(fā)放當金之日起算。
6.2 甲 、 乙 雙 方 一 致 同 意 , 乙 方 一 次 性 預 扣 典 當 期 限 內 月綜合費大寫 %、月利率為 %,合計 元(? ? 元)。 , 甲方應按借款用途使用當金, 并隨時接 6.3 典當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當日支付;典當期限超過一個月的,甲方必須按月向乙方支付典當期內的利息,支付的日期為每屆滿 30 日的次 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支付利息,于典當期限屆滿的當日支付。續(xù)當利息支付標準和方式同上。
6.4 若乙方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綜合費, 對于剩余月份的綜合費,甲方應在當月利息支 付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6.5 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不受典當期限及續(xù)當期限的影響,典當期限及續(xù)當期 限屆滿的, 利息和綜合費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連續(xù)計算, 直至乙方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 時,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方式同 6.3、6.4 款。
6.6 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
6.7 乙方依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 在不違反 6.7 款規(guī)定的前提下, 甲方應償還至實際償還之日期間的按前述標準計算的所有的利息、 綜合費以及第十條約定的逾期違約 金、第十三條約定的違約金等,且甲方償還上述債務不以當物的變現(xiàn)價值為限,當物實際變現(xiàn)價值低于乙方債權金額的,甲方仍應負清償責任。
6.8 雙方一致確認: 乙方向甲方收取費用未明確注明收費性質的,均視為收取本合同項 下的利息和綜合費,若乙方收取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jù)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 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fā)生的利息和綜合費, 不發(fā)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甲方向乙方銀行賬戶支付的款項, 均視為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利息和綜合費, 若甲方支付 的上述費用超過甲方依據(jù)本合同應支付的利息和綜合費金額, 則超收的費用自動轉為后期發(fā)生的利息和綜合費,不發(fā)生償還乙方當金本金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 續(xù)當
7.1 在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屆滿之日起 5 日內, 甲方可向乙 方申請續(xù)當, 經乙方同意續(xù)當?shù)模?甲方應結清前次典當或續(xù)當期限內的利息和綜合費以及乙 方墊付的費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辦理續(xù)當手續(xù), 包括但不限于對續(xù)當之前發(fā)生的債權進行 對賬。
7.2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續(xù)當利息和綜合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同第五條。
第八條 贖當
8.1 甲方提前贖當,應經乙方同意。
8.2 甲方提前贖當,乙方已預扣的綜合費不予退還;若乙方僅預除了部分綜合費,甲方應按第六條約定與乙方結算利息和剩余綜合費。
8.3 在絕當發(fā)生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時起至當物被處置前,甲方選擇贖當?shù)模?應結 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綜合費、乙方代墊的費用以及乙方為實現(xiàn)債權已發(fā)生的全部費用,并按 照第十條承擔逾期違約金。
第九條 絕當
9.1 若甲方與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從其約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應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
9.2 若甲方與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條中約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處置當物的,或者甲 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絕當或乙方決定提前收回貸款之日起 6 個月內處置完畢的, 乙方有權單 方委托資產評估機構對當物進行評估,并決定以拍賣或變賣方式處置當物, 但乙方以變賣方 式處置當物的,變賣價格不低于評估價的 70%。
9.3 乙方拍賣或變賣當物后或甲方與乙方達成以當物折價抵償乙方債務后,甲方應按照 乙方的指示和要求辦理當物的過戶手續(xù)。
9.4 乙方處置當物所得價款,若不足以清償乙方全部債權,甲方應繼續(xù)承擔清償責任;若在清償乙方債權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還甲方。
9.5 本合同若辦理強制執(zhí)行公證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證執(zhí)行文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由人民法院決定當物的處置方式。
9.6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9.1/9.2/9.3 款規(guī)定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 處置當物。 乙方也有權在任何時候不經上述 的價格不得低于估價金額的 70%。
第十條 逾期違約金
10.1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甲方應每日按當金的萬分之 期違約金。
10.2 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及綜合費外,還應根據(jù)逾期天數(shù)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0.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十一條 提前收回貸款
甲方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宣布債權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貸款,并依法處置當 物:
11.1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借款資金用途;
11.2 未征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11.3 當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保險,或當物 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當物可能滅失、 或擅自 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典當、贈予、再質 押、 托管、 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 當物;
11.4 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fā)生嚴重困難;
11.5 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1.6 破產、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11.7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擔保、賠償、承諾(含甲方對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償債責任因違約被司法部門勒令提前履行, 或到期不能履行, 致使乙方認為甲方履行本合同項 下任何條款的能力已受到影響;
11.8 當物有隱蔽瑕疵或當物的市場價急劇下降的,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 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xù), 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9 當物滅失、部分損毀或價值減少,甲方應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 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或補足,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xù),否則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11.10 當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但甲方在上述情形出現(xiàn)后三日內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當物予以置換,并重新辦理相關抵/質押手續(xù)的除外; 4 9.1/9.2/9.3 款規(guī)定程序而直接變賣當物, 但乙方變賣當物 向乙方支付逾 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11.11 拒不接受乙方經辦人對質押財產進行查驗或拒不接受乙方對甲方貸款用途進行 檢查和監(jiān)督或在上述查驗、檢查、監(jiān)督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
11.12 拒不配合乙方的對賬要求的;
11.13 違反《股權質押合同》中的義務的;
11.14 出現(xiàn)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十二條 甲方的聲明及保障
12.1 甲方已經根據(jù)中國有效法律法規(guī)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 其對本協(xié)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 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 它權益、權利,并保證在質權存續(xù)期間,甲方持續(xù)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2.2 在簽署本協(xié)議之前, 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并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并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 并不再在質押 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12.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xiàn)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12.4 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12.5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被采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后,質物出現(xiàn)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12.6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托管、以股權進行聯(lián)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12.7 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2.8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均是真實,并擔保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不出現(xiàn)虧損情況;
12.9 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xiàn)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12.10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zhí)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12.11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fā)生配股的, 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并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xiàn)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2.12 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作為保證金擔保,乙方指定的賬號為:
12.13 準許乙方及其經辦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標的公司檢查標的公司的財務狀況;
12.14 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2.15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 5 日 內書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補救措施;
12.16 按照乙方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第十一條規(guī)定和除第十條外的其他約定,乙方有權行使下述一項或幾項權利:
13.1.1 按當金本金的 %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13.1.2 要求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擔保。
13.1.3 有權宣布債權提前到期,收回當金本息及相關費用。 13.1.4 本條違約責任與第十條逾期違約金是相互獨立的。
13.2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發(fā)放當金,否則,應根據(jù)違約金額和天數(shù),每日付給甲方萬分之 違約金。
第十四條 保證人責任
14.1 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14.2 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當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當物的擔保系平行的、 并列的, 乙方可以選擇優(yōu)先實現(xiàn)保證債權, 不受當物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14.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 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14.4 本合同項下的當物的擔保不成立 (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 、 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 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當物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14.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14.6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續(xù)當、對賬單,均自動對保證人發(fā)生法律效力, 但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 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14.7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達成轉當一致的,各保證人對乙方的轉當債權仍承擔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乙方與各保證人之間無須再另行簽訂保證合同, 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 甲方及甲方授權代表與乙方加重甲方負擔的利率和綜合費率的, 保證人僅在第六條約定的息費標準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
14.8 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后,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 要求保證人全數(shù)交還乙方。
14.9 上述條款, 除乙方與保證人另行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廢止其中的任一條款,否則上述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15.1 乙方無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 6 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15.2 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x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15.3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六條 通知與通訊
16.1 甲方指定 為履行本合同的聯(lián)系人和代理人, 代理與乙方進行對賬、代辦質押手續(xù)、收款、還款、續(xù)當、轉當,贖當、處置當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為直接對甲 方產生法律效力。
16.2 乙方指定 為本合同的聯(lián)系人, 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聯(lián)絡,乙方代表 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的放棄、變更、或減低均對乙方不產生法律效力。
16.3 甲方聯(lián)系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 。 箱 乙方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 ,電子郵 箱 。 任何一方變更聯(lián)系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后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 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fā)送文件等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協(xié)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協(xié)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 本協(xié)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 而設,不應影響本協(xié)議的解釋和標題項下的任何條款應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附 則
18.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 ,首先進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18.2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18.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份,保證人各執(zhí) 份。
第十九 補充約定
19.1
19.2
19.3
甲方: (簽字或蓋章) 乙方: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保證人一: (簽字或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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