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wǎng)小編收集的實用擔保合同4篇(擔保借款合同范本),歡迎參閱。

實用擔保合同1
一、甲方指定的還款賬戶為:
二、開戶銀行:農行會東縣支行
三、賬戶名稱:
四、賬 號: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金額計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率為 % ,利息按年結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付息,則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額的每日萬分之八加收違約金。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jiān)督貸款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同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
七、保證條款
1、丙方自愿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保證期限為自乙方借款限屆滿之日起二年,保證擔保范圍包括借款本金、逾期還款的違約金或賠償金、甲方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
八、逾期還款的處理
乙方如期逾期還款,除應承擔甲方實現(xiàn)債權之費用外,還應按如下方式賠償甲方之損失:逾期還款期限在30日以內的部分,按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2‰)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超過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還款金額每日千分之貳點伍(2.5‰)的比例賠償甲方損失。
前款約定的損失賠償比例,系各方綜合各種因素確定。在主張該違約金時,甲方無須對其損失另行舉證,同時雙方均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guī)定的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調整請求權。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實用擔保合同2
簽訂協(xié)議書各方:
甲方(借款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lián)系方式:————
乙方(擔保方):—————身份證號碼:—————住址:————聯(lián)系方式:———
甲方向————申請借款,由乙方作為擔保方。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甲、乙雙方經(jīng)充分協(xié)商,就具體合作方式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與甲方間已于————年——月——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元整為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愿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jù)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jīng)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為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jīng)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并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借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jīng)甲方通知后,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為清償,并愿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為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jīng)Q無異議。
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我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并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實用擔保合同3
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盡管我國合同法并未單列一章進行規(guī)定,但這絕不意味著它不重要,而是因為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guī)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提醒各位訂立擔保合同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不要人情擔保
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擔保人礙于情面,對被擔保人缺乏應有的資信調查,盲目簽訂擔保合同,到時被擔保人無力償還須由自己負連帶責任時,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擔保(或稱領導干預擔保)
這種擔保違背自愿原則,在是否設立擔保、采用何種形式擔保、擔保多大范圍的債務這些問題上不是由當事人商定,而是在領導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預的情況下設定的,容易產生糾紛。
三、不要賄賂擔保
這種擔保往往通過賄賂錢財或禮物來達到設立擔保合同的目的。
四、不要無知擔保
有些人對被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做審查,對擔保范圍、責任期限、責任方式也沒明確約定,便盲目在擔保合同上蓋章,等到出了問題才如夢方醒。
五、不要無效擔保
我國《擔保法》規(guī)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才有資格做擔保人,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yī)院等不能作為擔保人。如果由這些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作擔保,會因不合主體資格而導致?lián):贤瑹o效,這點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應多加注意。
實用擔保合同4
合同編號:____
債權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或“債權人”)
保證人:_____ (以下簡稱“乙方”或“保證人”)
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 (以下簡稱“債務人”))于 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為 的《 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經(jīng)認真閱讀并對主合同充分理解,為確保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權利的實現(xiàn),乙方愿意作為債務人的保證人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甲、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一條 乙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的本金人民幣(大寫) 元;利率為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二、保證方式
第二條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按時清償本合同擔保范圍內債務時,甲方有權直接向乙方追償,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清償借款人的全部到期應付款項。
三、保證擔保的范圍
第三條 乙方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四、保證期間
第四條 乙方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債務人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據(jù)主合同之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則乙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兩年。
第五條 主合同中約定主合同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甲方的保證期間按各期還款義務分別計算,自每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至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五、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第六條 乙方是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的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jīng)過乙方有權決策和批準機構的決定或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八條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第九條 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第十條 乙方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信用卡惡意透支等行為。
第十一條 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1.發(fā)生對乙方擔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zhí)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經(jīng)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fā)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于實施承包、租賃、聯(lián)營、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業(yè)出售、合并(兼并)、合資(合作)、分立、設立子公司、股權轉讓、增資、減資等。;
3.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4.修改章程,變更企業(yè)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通訊地址或營業(yè)范圍等工商登記事項,做出對財務、人事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5.乙方擬申請破產或被其他甲方申請破產。
6.乙方或擔保人停產、歇業(yè)、解散、停業(yè)整頓、被撤銷或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
7.乙方或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主要管理人員涉及違法活動‘
8.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9.經(jīng)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fā)生對乙方正常經(jīng)營、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有負面影響的其他事件;
10.為第三方提供保證,并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jīng)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乙方應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 主債權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債務人未予清償?shù)?,乙方承諾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同意當債務人也為主債權提供物的擔保的,甲方可直接要求乙方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先以債務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實現(xiàn)債權。
六、違約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與承諾的,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七、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六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八、通知與送達
第十七條 甲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電話:
傳真:
EMAIL:
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EMAIL:
第十八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fā)送的函件或通知應按照本合同第是十七條所預留的聯(lián)系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yè)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fā)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第十九條 任何一方變更其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lián)系方式視為有效。
九、特別提示
第二十條 本合同系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依法協(xié)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十、合同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經(jīng)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和生效。
第二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xié)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兩份、乙方執(zhí)一份。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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