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模板6篇 勞動合同模板怎么寫,歡迎參閱。

勞動合同模板1
解除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部分發(fā)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1.員工提出辭職, 需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提出辭退員工, 需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fā)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按上述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標準發(fā)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fā)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y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xù),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fā)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
甲 方:
乙 方: (員工工號: )
甲、乙雙方于 年 月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xiàn)由 方提出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方支付 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三、 ;
四、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勞動合同模板2
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經濟類型
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
電 話
地 址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就業(yè)證號碼
地 址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外來勞動力就業(yè)管理辦法》規(guī)定,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最新的勞動合同范本。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工作(工程)結束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崗位擔任 職務(工種)。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工作)任務,具體生產(工作)任務為: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工作制,如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實行,合同范本《最新的勞動合同范本》。
2、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xié)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照規(guī)定支付加班工資。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 日為發(fā)薪日;工資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項執(zhí)行;
1、實行計時工資制,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每日工資 元,每月工資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標準為 。
3、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每月應支付給乙方不低于當?shù)卣?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五、勞動保險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區(qū)和當?shù)厝嗣裾囊?guī)定繳納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險費。
2、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wèi)生及紀律獎懲等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執(zhí)行。
七、 違約責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外,還需給乙方加發(fā)經濟補償金。
3、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賠償相關損失。
八、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雙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訂后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鑒證,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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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機關(章): 鑒證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模板3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本市(縣、區(qū))辦公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自治區(qū)、市)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村(街)
本市(縣、區(qū))住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第二條 試用期約定為(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單位與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屆滿,單位決定繼續(xù)與你續(xù)訂勞動合同,如同意續(xù)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時到訂合同,請于____月____日前以書面方式答復單位。
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簽收回執(zhí)
本人已收到單位(職工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發(fā)出的《續(xù)訂勞動合同通知書》。
被通知方(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勞動合同模板4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文化程度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方式及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工作時間為下列第()種方式
1、每周工作日,分別為周;每日工作小時。
2、其他:
第四條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元,工資結算周期為(日/周/15日),工資發(fā)放時間為,工資發(fā)放方式為(直接發(fā)放/委托銀行代放)。
第五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基本醫(yī)療保險費。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guī)定以自由職業(yè)者身份參加基本養(yǎng)老、基本醫(yī)療保險。
第六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guī)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yè)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工作規(guī)范。
第九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yè)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xié)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guī)定相悖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勞動行政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年月日:
勞動合同模板5
簡單勞動用工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簡易勞動合同
——(20xx-9-1)
非全日制用工簡易勞動合同
編號____________
非全日制用工簡易勞動合同
(參考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區(qū)(縣)__ _____鄉(xiāng)鎮(zhèn)__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現(xiàn)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簡單勞動用工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yè)技能培訓。
乙方應當努力提高職業(yè)技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周工作______日,分別為周______;每日工作______小時,合同范本《簡單勞動用工合同》。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形式為____________(直接發(fā)放/委托銀行代發(fā))。支付周期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wèi)生培訓和職業(yè)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guī)定通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勞動合同(參考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從事非全日工作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主要適用于來自農村的務工人員等流動性較大的勞動者。非全日制用工也可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企業(yè)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xié)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八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負責人及乙方應親自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勞動合同模板6
又到一年畢業(yè)季,新一批職場新人即將走入職場。在終于得到一份工作意向后,該如何正確地簽訂一份勞動合同?對簽訂勞動合同又了解多少?在求職應聘過程中,加強對勞動合同法等基本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增強責任意識、風險防范意識以及職場誠信意識,是順利邁入職場的第一步。
通過面試后,單位要求繳納費用、參加專項培訓后方可簽訂勞動合同、正式入職,我能答應嗎?
小李是計算機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經過兩輪的面試后,小李收到了某科技公司發(fā)出的《通過公司面試的通知》。通知中載明,小李通過了科技公司的咨詢顧問崗位面試,為確保小李掌握該崗位相關的知識、技能,勝任入職后的工作需求,該公司將對小李進行相關培訓,公司與小李各負擔培訓費用的50%??紤]到該行業(yè)的發(fā)展前景,小李向科技公司繳納了培訓費2萬元。然而,5個月的培訓后,科技公司并未與小李簽訂勞動合同,也未向小李提供工作崗位。已經錯過求職時機的小李只得將科技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科技公司返還培訓費2萬元。法院經過審理發(fā)現(xiàn),科技公司在5個月的培訓期內并未對小李進行正規(guī)、系統(tǒng)的課程培訓,亦未對小李進行相應考核,故判決科技公司應向小李返還2萬元培訓費。
【法官釋法】《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本案中,科技公司在招錄員工的過程中,以對小李進行入職專項培訓為由,向小李收取高額培訓費用的行為有違法律規(guī)定,小李有權拒絕。
此外,科技公司雖向小李發(fā)出《通過公司面試的'通知》,但該通知僅代表小李通過面試,并不意味著公司將必然與小李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小李并不能據此認定,該份工作已經“十拿九穩(wěn)”。因此,在求職過程中,當遭遇用人單位提出交納“保證金”“制服費”“培訓費”等要求,或遭遇用人單位提出代存、代管“從業(yè)資質證”“資格證”等要求時,求職者可依法予以拒絕。同時,從謹慎、負責的角度,求職者亦應以此為警醒,對該用人單位是否正規(guī)、所招聘職位是否存在等情況重新進行考量,以避免落入有心人設下的“招聘陷阱”。
“三方協(xié)議”是勞動合同嗎?單位說簽了“三方協(xié)議”就不需簽訂勞動合同,是真的嗎?
小趙是某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后入職某商貿公司。已經工作半年的小趙在和同學聊天時發(fā)現(xiàn),只有自己還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針對小趙的疑問,商貿公司解釋為:公司、小趙及小趙的畢業(yè)學校,彼此之間簽訂有“三方協(xié)議”,該協(xié)議已經確定了小趙的勞動關系,因此無需另行簽訂勞動合同。咨詢相關人士后,在與商貿公司協(xié)商未果的情況下,小趙以商貿公司未與自己簽訂勞動合同為由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商貿公司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差額。
【法官釋法】《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本案中,商貿公司將“三方協(xié)議”視同于勞動合同,并以此為由未予小趙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行為有違法律規(guī)定?!叭絽f(xié)議”即《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通常由教育部門、相關就業(yè)主管部門統(tǒng)一制表,由學校下發(fā)、畢業(yè)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yè)生本人保管一份作為報到、轉接戶口關系的依據;是明確畢業(yè)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在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過程中權利義務的書面文件。
而勞動合同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經與畢業(yè)生平等協(xié)商后簽訂的,對工作崗位、工作待遇等勞動法上權利義務關系進行約定的書面文件。因此,“三方協(xié)議”與“勞動合同”在簽約主體、約定內容等方面具有明顯區(qū)別,“三方協(xié)議”并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
單位建議采用“工資+報銷”的形式發(fā)放工資以達到“合理避稅”的目的,我是占便宜了嗎?
小王畢業(yè)入職某教育培訓公司任軟件開發(fā)工程師一職,口頭約定月工資1萬元。該教育培訓公司以“合理避稅”為由,建議將工資分兩部分發(fā)放:即銀行轉賬發(fā)放“工資”4000元,現(xiàn)金形式發(fā)放“報銷”6000元。小王認為該種工資發(fā)放方式可以有效規(guī)避個人所得稅,便欣然答應。然而,在雙方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小王與該教育培訓公司發(fā)生糾紛。在訴訟過程中,雙方就小王的月工資標準各執(zhí)一詞。面對銀行明細中的“工資”4000元,小李百口莫辯。
【法官釋法】本案中,以“工資+報銷”的形式來規(guī)避個人所得稅的繳納義務并不合法,該約定既有違個人所得稅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又會給勞動者個人帶來極大的潛在風險。
具體而言:一是如遇稅務部門發(fā)現(xiàn)并追究上述行為,則個人和用人單位均需要補繳相應稅款,接受相應處罰,同時個人誠信方面也會留下不良記錄。二是“工資+報銷”的形式會導致工資組成不明,當個人與用人單位發(fā)生糾紛時,極易造成工資標準的舉證困難。面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較低工資標準、銀行明細中顯示的固定“工資”數(shù)額,個人通常很難舉證證明“報銷”部分潛在工資收入的存在,進而面臨敗訴的風險。
“五險”是哪五險?單位表示在試用期結束后,以最低工資標準為我辦理社保,單位的做法合法嗎?
小何畢業(yè)后入職某銷售公司,約定月工資5000元。該銷售公司規(guī)定,試用期內公司無需繳納社保。試用期結束后,如小何達到公司錄用條件,則公司開始為小何繳納“五險”,繳費基數(shù)參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那么銷售公司的規(guī)定合法嗎?小何可以怎樣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官釋法】依據《社會保險法》之規(guī)定: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有關規(guī)定共同繳納;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guī)定繳納,職工無需負擔。因此,人們常說的“五險”,也即: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本案中,該銷售公司的規(guī)定存在兩處違法:一是試用期轉正后才開始為員工交納社會保險。《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辦社會保險登記。因試用期包含在勞動關系期間內,因此,用人單位不應以員工處于試用期為由拒絕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
二是約定繳費基數(shù)參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按照相關政策法規(guī),用人單位應以職工的工資收入為基數(shù)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因此,約定固定繳費基數(shù)的行為并不合法。在實踐中,因用人單位承擔了大部分的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因此常常會出現(xiàn)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社保的情況,也有部分用人單位在“繳費基數(shù)”方面暗做文章。在此情況下,個人可以選擇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或向社保部門反映情況以及時進行社保稽核。
對于試用期的長短、待遇,法律有無明確規(guī)定?單位與我簽訂了一年期的試用期勞動合同,合同有效嗎?
小蘇是某高校園林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后入職某園林公司從事園林設計工作。公司負責人表示,園林設計工作十分看重個人的實際工作能力及創(chuàng)造力,因此公司需要通過一定的觀察期來確定小蘇是否適合該份工作。如果通過考察,則公司會安排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考慮到專業(yè)確實對口,小蘇即答應上述要求,與園林公司簽訂了為期一年的試用期勞動合同,工資按同崗位正式員工的80%計算。一年后,小蘇要求公司與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但遭拒絕。后小蘇依法向園林公司主張權益,要求園林公司按照轉正后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差額;小蘇的主張得到了法律支持。
【法官釋法】試用期,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相互了解相互選擇的考察期。就試用期期限,《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就試用期待遇問題,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本案中,園林公司與小李簽訂的《試用期勞動合同》有兩處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其一是合同僅約定試用期,其二是1年的試用期時間過長。因此,該份試用期勞動合同并不具有“試用期合同”的性質,1年的合同期應視為是雙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小李據此要求園林公司向其補足工資差額并無不當。
實踐中,由于試用期期間用人成本較為低廉等因素,不乏一些用人單位惡意約定長時間試用期、重復約定試用期,或直接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已達到使用“廉價勞動力”的目的。因此,求職者在面對“試用期”要求時,應牢記:勞動合同法中試用期長短有上限,工資多少有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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