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網小編分享的離婚被告答辯狀8篇 起訴離婚的答辯狀,以供借鑒。

離婚被告答辯狀1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區(qū)______路______小區(qū)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戶。身份證號碼:______。電話:______。
答辯人就李××訴我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系
我與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后,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系。
二、同意女兒由______撫養(yǎng)
同意女兒______由______撫養(yǎng),但是______應保證女兒由其親自撫養(yǎng),不能送交其父母撫養(yǎng);保證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證給予足夠的關心與呵護,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與發(fā)展,否則我可變更撫養(yǎng)關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______對孩子又不管不問,我一直不能參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資助,目前我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女兒的撫養(yǎng)費,因此,我只能保證支付女兒每月______元撫養(yǎng)費。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1、結婚后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位于______,面積______平米,市場價值______萬元,房屋歸______所有,由___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______元。
2、______自孩子出生后就沒有向家里交過一分錢,至今已有______時間,其______年前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元,這部分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我要求分得一半。
3、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我業(yè)已申請法院調取婚后______在______銀行的存款,存款數額的一半歸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財產(家具)約______余元,因房屋歸______所有,這些財產也歸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給我。
四、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
為維持生活,我先后兩次借款______元,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yǎng),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離婚被告答辯狀2
一、開頭
寫“民事答辯狀”或“答辯狀”。
二、正文
1.答辯人一欄:標題之下,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信息情況
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或職務、單位或住所,還應該寫上電話等聯系方式,凡有代理人的,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并且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托代理人;接著寫明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yè)或職務、單位或住所。是法定代理人的,還要寫明其與答辯人的關系。如果委托律師代理,只需寫明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也可以不寫明代理人和律師,在委托上列明,將委托上交給法院。
2.案由
主要寫明對原告(或上訴人)為何案件起訴進行答辯;對于何時收到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可寫可不寫。具體寫法如:“答辯人因原告(或上訴人)
提起(案由)訴訟一案,現答辯如下:……”。或者寫:“答辯人于 年 月日收到你院轉來原告(或上訴人) 提起之訴一案的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現提出如下答辯:……”。
3.答辯的理由
這是答辯狀的主要部分?;蛘哒f是關鍵部分。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針對不實之詞進行反駁??陀^事實是構成行為性質和判斷是非的根據,虛構的事實必然導致錯誤的判斷。因此,要想澄清是非,否定對方的訴訟請求,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指明其所謂“事實”的虛假性,并敘述案件真實情況。例如一起房屋買賣糾紛,甲說乙違約,沒有按期付款,故而解除合同;那么乙就應指出甲所言不是事實,關于逾期兩天有特殊原因,乙方已經短信及電話預先通知并解釋,甲方也是回復認可的,同時出示關鍵證據。
(2)針對舉證錯誤進行反駁。證據與案件事實密切相關,證據虛假,必然反映事實的虛假或論辯的荒謬。因此,用確鑿的證據,反駁對方訴狀舉證的虛假、說理的不當,是反駁訴訟請求最有利、最簡捷的方法之一。例如一起離婚案,男方出示一些照片,證明女方與他人有染,而女方在仔細審查證據后,覺得男方的照片是刻意為之,用電腦合成技術處理的虛假場景,并申請法院進行鑒定。經過司法鑒定后,照片被認定是虛假的,那么,女方就此足以反駁回擊男方關于出軌的虛假質疑。
(3)針對論證錯誤進行反駁。對方無禮的訴訟請求,難免在說理時暴露出語言思維的邏輯混亂,觀點與依據的互相矛盾、不合法理或違背常理等破綻。答辯狀若第一章婚姻家事訴訟能準確而尖銳地指出這些漏洞,常常可以“出奇制勝”,使對方當事人陷入被動局面。例如一起騙婚后離婚案,女方稱自己遭受家庭暴力,受盡冷遇,要求男方賠償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可在舉證時出示的僅僅是派出所的報警記錄,沒有傷檢報告和醫(yī)院診斷;而男方的證據顯示結婚短短一個月,女方以各種理由索要財物數十萬元,全部轉走,所謂的家暴也無非是女方尋釁滋事故意構陷找茬吵架,然后多次報警,警察來了一問,沒啥事,就是兩口子吵架,男方沒有動手打人。那么,答辯人完全可以建議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
(4)明確提出答辯意見和請求。論證答辯理由的最終目的是提出答辯意見和主張。應在辯駁的基礎上,綜合答辯內容要點,提出具體主張,部分或全部否定對方的訴訟請求。一般寫法是另起一段,用承接詞“綜上所述”,引出答辯內容要點,最后提出答辯要求。
三、結尾
1.致送機關,分兩行寫:“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答辯人: (簽名和蓋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項應寫明:
(1)本答辯狀副本份;
(2)物證或書證 (名稱)件;
(3)證人 (姓名)(住址)。
離婚被告答辯狀3
答辯人: XXX
因原告起訴離婚一案,答辯如下:
原告 1977 年跟隨父母下放到 XX 農村時與我相識,因性格相投,互相吸引、互相愛慕而確定戀愛關系。我們戀愛到第二年時, 1979 年國家落實回城政策,原告全家遷回 XX ,同年底原告到 XX 縣去接我回 XX ,如果說我們當時沒有感情基礎,原告回 XX 后完全可以斷絕來往,而原告再回農村來找我,說明我們彼此之間感情很深,因此原告說婚前感情基礎較差不是事實。
和原告結婚以后雙方相互體貼,相互理解,相處融洽,夫妻感情很好。原告所稱婚后未能培育起新的感情,不是事實。只是最近這一兩年,由于原告有婚外異性交往雙方才發(fā)生爭吵,影響了夫妻感情,但只要原告能端正生活態(tài)度,珍惜昔日夫妻感情,增進夫妻之間的交流與溝通,夫妻感情是能夠恢復的,我有信心等待原告回心轉意。
綜上所述,我堅決不同意離婚,請求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答辯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被告答辯狀4
答辯人:XXX,女,漢族,xxxx年05月08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關鎮(zhèn)人民南路XX號7棟3單元1樓4室。身份證號5329XXXXXXXXXX,聯系電話139872XXXXX。
被答辯人:XXX,男,漢族,1971年06月1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大理市XX醫(yī)院醫(yī)生,聯系電話139873XXXXX。
答辯人因XX起訴離婚一案,根據相關事實及法律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
我與XXX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雙方婚前相處時間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礎薄弱,婚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且原告在爭吵之后多次打電話到被告單位無理取鬧,嚴重影響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雙方均同意離婚,原、被告雙方已經多次嘗試協議離婚,在協商過程中,雙方自20xx年6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與XXX的婚姻關系。
二、 請求人民法院對雙方共同財產依法進行分割,共同財產情況:
1、共同財產:位于大理市XX大道2號7幢2單元2層201號房產一套,產權證號大理市房權證下關字第20xxXXXX號,建筑面積108.26平方米,當時購買價為358737.00元,現市值大約為500000.00元左右;
2、共同債務:因購買上述房產向銀行按揭貸款25萬,目前尚欠銀行款項211766.03元。
三、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上的第二條進行的答辯:
1、原告在婚前買給被告的首飾不能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這是原告婚前以締結婚姻為條件進行的贈與行為,后來雙方已經締結結婚,該贈與物也已經實際交付,贈與合法有效,應該視為被告方的個人財產。而且,退一步講,該首飾系被告方的時候用品,根據婚姻法規(guī)定,在離婚時也應該歸被告所有;
2、原告聲稱其母親給雙方買房錢30000.00元,與事實不符。該30000.00元實際是原告母親在結婚前10天左右拿給女方(被告)的彩禮,根據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釋,應該屬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原告的起訴狀杜撰事實,混淆視聽,其訴訟主張與事實不符,與法律無據,特提出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核實并予以采納。
大理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X
20xx年xx月xx日
離婚被告答辯狀5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答辯人因原告劉春明起訴離婚糾紛一案,現針對原告的《民事起訴狀》作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
答辯人不承認原告的訴訟請求,堅決不同意離婚。原告訴稱的離婚理由純屬捏造的不實之詞,完全不成立。
主要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有感情基礎,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辯人與原告牽手前同在醫(yī)療系統工作,相互之間有所認識,對彼此都有了解。經朋友介紹,雙方正式確認戀愛關系。結婚前后原告經常到答辯人工作單位接答辯人聯絡感情,出雙入對,感情很好。
原告勤奮刻苦而上進,適應能力、工作能力都很強。當初,我正是欣賞原告才答應與其結婚,我們結婚時,他只是一名辦事員。是我們最困難的時期,夫妻都能在一起和睦相處,從何而談嫌棄他出生農村的家境,更沒有對他的待人接物有過異議。
2、原告訴稱雙方自小孩出生后,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屬實。
答辯人和原告共同生活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質不壞、人品不錯。即便原告提出離婚,答辯人也堅決不同意離婚,答辯人有決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處,需要相互理解和寬容,只要有空間和時間就能調和雙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變自己,更好地處理與婆婆的關系。
二、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雙方撫養(yǎng)教育,答辯人不同意離婚。
答辯人從未向原告提出過離婚要求。原告為了達到離婚目的在其訴狀中處處捏造虛構,極盡所能無中生有。原告在其訴狀中理直氣壯直言被告在_____年前就提出要與他離婚,雙方也就離婚問題多次協商。然而,最先向法院起訴離婚的卻是原告自己而不是答辯人。如果答辯人提出過離婚,親友們又何來"以原告先提出離婚"為由對原告進行指責呢?
答辯人與原告夫妻關系的矛盾系因雙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辯人愿意給予更多地寬容和理解,通過交流溝通消除彼此之間的誤會。更不愿意看到因為離婚而傷害到年幼的小孩,讓小孩從小在一個殘缺的家庭生活成長。
三、答辯人懇請法院綜合考慮本案事實,結合法律規(guī)定,化解我們雙方之間的矛盾。
答辯人請求合議庭能夠根據案件事實,分析雙方產生矛盾的根源,輔以耐心細致的說服工作,化解原告與答辯人之間的"疙瘩",幫助我們邁過這道"檻",維護我們這個本就不該解體的家庭。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根據,請求法院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合法的婚姻關系,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被告答辯狀6
答辯人: ,女, 年 月 日 生,戶籍地: 身份證號碼:
答辯人因與上訴人 離婚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一)上訴請求1應予駁回。
(二)上訴請求2應予駁回。
(三)上訴請求3應予駁回。
(四)上訴請求4應予駁回。
二、下列財產,一審不予處理或錯誤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請求中院予以糾正。
1、被上訴人用于購買 房產的 萬元婚前存款;
2、 房產裝修款 元;
3、 汽車;
4、上訴人貸款炒股轉走的現金 元。
三、由于時間變化,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已經發(fā)生變化,列舉如下:
1、 房產貸款,現貸款余額本金是 元,利息是 元,罰息是 元,訴訟費預計支出是 元,合計此套房產負債為 元;
2、 銀行貸款,現本息余額是 元。
四、根據事實,請求中級法院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如下認定:(按一審判決書的認定順序)
1、認定被上訴人的婚前財產為 房產一套和現金人民幣 萬元;(判決書第 頁第 行,維持一審認定)
2、認定 房產系上訴人出售 房產的房款所購買;(判決書第 頁倒數第 行,維持一審認定)
3、認定被上訴人出資婚前存款 萬元購買 房產;(依據證據,重新認定)
4、認定被上訴人用出售 房產的房款裝修 房產;(依據證據,重新認定)
5、認定上訴人非法轉移現金 元;(判決書第 頁第 行,依據司法解釋,重新認定)
6、其余認定不變。
綜上所述,上訴人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一審有關事實認定錯誤,處理不當,應予糾正。
請求中院查明事實,作出正確的判決。
此致
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離婚被告答辯狀7
答辯人:劉xx,男,漢族,1971198xx年xx月xx日生,現住:蘭州市安寧區(qū)xxxx,工作單位:
被答辯人:陳xx,女,漢族,1984年xx月xx日生,現住:蘭州市城關區(qū)x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訴我離婚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同意解除與被答辯人陳xx的婚姻關系
我與陳xx的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的可能。我與陳xx結婚之初感情尚可,但由于在婚姻存續(xù)期間陳xx與我在性格方面差異較大,經常無故對我進行指責、謾罵,多數情況我都能克制自己的情緒,出于禮讓的態(tài)度,保持沉默,但陳xx不但不知悔改,反而得寸進尺,不斷因為家庭瑣事同我進行爭吵,我稍作解釋回應,陳xx輕則摔砸家庭財物,重則對我進行暴力攻擊。考慮到上述事實發(fā)生在其懷孕和哺乳小孩期間,我處處隱忍,但還是沒有讓陳xx悔過,在不斷對我進行侮辱、謾罵、攻擊的同時,還經常對我的父母進行謾罵,對我家的親屬進行語言攻擊,并要求我和我的父母、親屬斷絕關系,我父母在出面調解我們之間的矛盾時,指著我母親口出穢語,將我及我父母的手機摔壞,還誣陷我母親偷區(qū)她的錢物,最終導致我母親心臟病發(fā)作住院手術。且被答辯人多次在同我爭吵后,叫來其母親,其母親不但對陳xx不勸阻,反而和陳xx抱起孩子就回陳xx父母家,并拒絕我上門看望孩子,剝奪我作為父親的監(jiān)護、探望權。
我和陳xx走到今天,很大程度是因為我的`原因,是因為我對陳xx的態(tài)度太縱容、太放任,是因為我處處隱忍,事事隨其愿,才讓陳xx對我及我的父母的惡劣惡略態(tài)度不斷升級,導致多年來撫育我長大的母親心臟病發(fā)作,并留下后遺癥,隨時都有生命的危險。我常常在反思自己,為什么善良換來的卻是如此結果?
在我母親手術住院和回家療養(yǎng)期間,為了方便照顧我母親,我經常在父母處居住,陳xx不但不來探望,反而誣陷我母親沒有手術,是裝病,并告訴我要和我們家斷絕關系。同時,在得知我母親確實生病事實后,反而在家和我岳母將我家里所有的名貴酒水都喝完,以示對我母親的心臟病進行慶祝。我的父母都是老老實實的老百姓,在陳xx懷孕和生完小孩都對其進行了無微不至的照顧,做飯、洗衣服家務活全包干,在陳xx對我和我父母進行謾罵、砸摔乃至暴力攻擊時,也從來一聲不吭,希望能換回陳xx的良知,我實在不明白為什么換來的卻是如此狠毒的回報。
在我母親病情初愈,我返回家時,家中所有的電器及大部分家具都被陳xx轉移,將結婚照片撕毀,對房屋內設施也進行了損壞。在我要求要探望孩子時,陳xx態(tài)度強硬,拒絕我探望,并揚言要找他們家人及社會人員來教訓我,教訓我的父母。
試問是問陳xx,還有沒有天理,還有沒有底限,還有沒有人的基本良知?綜上所述,我對陳xx已經心灰意冷,我和陳xx的感情確已破裂,我同意和陳xx解除婚姻關系。
二、對被答辯人起訴狀相關問題的答復
1.我非常疼愛自己兒子劉xx,我除了言語上不善表達外,我對自己的兒子在感情和物質上進行了全身心的投入,孩子的尿不濕、奶粉都是我和我父母購買。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所述情況與事實不符,說我不愛男孩,聲稱不要孩子,不管孩子,沒有事實根據。
2.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聲稱我在孩子出生后同一女子外出游玩一月之久。實際情況是我在孩子出生后不堪陳xx的謾罵、侮辱、且其動不動讓我滾出家門,當時我的一個表妹(我舅舅的女兒)正好有事要去外地辦理,需要人陪同,我在安排好自己父母對孩子照顧事宜后才離開,同時我的父母也代我履行了對孩子的照顧義務。
3.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聲稱我不在回家三月之久,事實情況是我母親心臟病發(fā)作,需要有人看護,且在心臟手術期間也需要有人看護照顧。且20xx年3月27日,被答辯人同我爭吵并對我謾罵,并要求我滾出家門,我為了照顧母親,同時被答辯人不讓我回家居住,因此我不得不在父母處居住以方便照顧。
4.被答辯人聲稱我長期不給孩子生活費用不屬實,被答辯人和我共同居住期間,由于其沒有工作收入,家里所有開支都是我和我父母支付,被答辯人在搬回其父母家后拒絕我探望孩子,也拒絕我去其父母家,導致我不能履行對孩子的撫養(yǎng)義務。
5.被答辯人在起訴狀中聲稱我毆打其母親沒有事實根據,由于本案和其母親沒有直接關系,我不想對其母親發(fā)表過多評論,但有一個事實必須闡明,我對其母親自同被答辯人結婚以來都非常尊重,不可能發(fā)生毆打的事情,但其母親在陳xx對我進行謾罵、侮辱乃至暴力攻擊時,不但不勸阻反而還經常在一邊幫腔,冷嘲熱諷,說我是和尚,除了吃飯、睡覺、看書外什么都不會,也不和她們說話溝通,即便這樣我也是保持沉默,從來沒有和其母親發(fā)生正面沖突。我和陳xx的婚姻走到今天,其母親也有很大的因素。
三、 請求法院依法判決由答辯人撫養(yǎng)兒子劉xx,且被答辯人無需支付撫養(yǎng)費
1.被答辯人有嚴重的暴力傾向,且有酗酒的惡習,其心態(tài)不同于正常母親,經常對孩子的照顧采取放任的態(tài)度,孩子目前還不滿一歲,不能翻身,其經常放任孩子在爬臥的姿勢下啼哭,且孩子經常啼哭至窒息,被答辯人開脫說為了治孩子哭鬧的毛病。如果孩子隨被答辯人生活,孩子的生命安全將受到威脅。
2.被答辯人性格暴戾、具有攻擊性,傳統倫理道德觀念嚴重缺失,不利于孩子成長,其同答辯人以及被答辯人父親都有嚴重的家庭矛盾,如果孩子由其撫養(yǎng),很難保證孩子不受其不良性格的影響,從有利孩子品德健康的角度,懇請法院考慮。
3.被答辯人哺乳期已經結束,孩子目前已經停止母乳,全部食物營養(yǎng)均由奶粉提供。
4.被答辯人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不可能保證孩子正常生活開銷。答辯人有穩(wěn)定的工資收入,物質上對孩子的成長提供保障,同時答辯人的父母都有穩(wěn)定的收入,答辯人如取得孩子的撫養(yǎng)權,答辯人父母愿意無償幫助答辯人共同撫養(yǎng)孩子成年。
5.答辯人的性格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答辯人性格善良,通情達理,沒有不良惡習,對待生活的態(tài)度積極向上,能夠在今后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發(fā)揮積極的作用,能夠保證被答辯人的探望權。
以上答辯意見,懇請法院采納。
此致
蘭州市安寧區(qū)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
離婚被告答辯狀8
尊敬的法庭:
面對原告起訴與我離婚,面對我與原告之所以今天走上法庭的地步有其不能忽視的原因,以及我不能不面對現實而表明我的觀點和態(tài)度。
第一、我從沒有思考我會主動走這一步,也不會走這一步。因為我不愿意為此而干擾我從事我所追求的事業(yè)。
第二、我與原告不屬于感情破裂范疇而是屬于雙方對待家庭如何健康發(fā)展的思維方式不同而產生的分歧。從長期的相處中雙方都承認在近30年的婚姻生活中不管出現怎樣的情況雙方都在為這個家庭而努力營造,從白手起家走到今天的基本小康雙方都付出了極大的代價這也是我們的孩子都反復的與我們雙方所表達的心聲。而我也絕不會改變這個正確的信念。這也是婚姻關系得以能長期保持的根本原因。再加之雙方均無不良嗜好和行為如:賭博、酗酒、三者插足以及性生活的不和諧
第三、原告為什麼會起訴:
1、在長期的共同生活中由于雙方脾氣性格差異較大原告文化素養(yǎng)思維素質和處理能力與我有很大的差距且總是處于劣勢地位,再加之生活的瑣事矛盾的激化過程中雙方針鋒相對互不相讓造成“兩口子打架”的局面而原告再一次處于劣勢而產生對我的積重難返的怨恨所為。為此我完全能夠理解原告想急于解脫的的心情。
2、我所堅持的原則是:我的收入【近兩千元】用于家庭的重大開支和再“創(chuàng)業(yè)”積累如:為孩子購置房產等,而原告的收入【近1千元】用于家庭生活的開支,為此原告執(zhí)意不同意雙方又互不讓步而造成。
第四、雙方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告方:
1、勤儉持家的過分表現限制了我生活的某些自由而近似于“苛刻”使我不能接受;
2、對娘家的過分依賴不考慮我的感受;
3、在明知矛盾已開始激化并不分場合的“那壺不開提哪壺”“不給面子”還用挑釁性的語言而激怒了被告至使其矛盾升級;
4、不從長遠觀點看待家庭的發(fā)展而只顧眼前利益甚至“存私房錢”;
5、娘家的某些人的極不理智的干預和滲透是造成矛盾升級而不可忽視的外部原因而原告不能正確認識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6、對待孩子的某些重大問題上屢次背著我造成極大的被動而執(zhí)迷不悟;
7、不能正確認識應盡義務而以“優(yōu)點”自居也傷害了被告的感情。
被告方:1、以“義務”的過分強調而忽視了自己事業(yè)的成功而原告為此所付出的代價;
2、以過分的原則強調忽視了原告的接受能力;
3、自己應承擔矛盾激化的主要責任,因此而造成對原告身心的極大傷害【為此向原告表示歉意】;
4、不拘小節(jié)的生活方式和處理方法忽視了原告的感受傷害了原告的感情;
5、沒有正確地處理好事業(yè)與家庭的關系,這是造成矛盾的重要原因;
6、很少與原告溝通意見使其雙方矛盾積壓;
7、大男子主義忽視了原告人格和自尊極大傷害了原告的感情。
綜上分析可見,雙方都應吸取教訓以溝通為上和為貴才是明智的選擇。
第五、我的最后表態(tài):
1、離婚條件并不成熟;2、原告所指控的所謂“家庭暴力”不具法定意義,因此被告不同意離婚;3、我在尊重原告選擇的同時更尊重法庭的調解和判決。
最后補充:本人想聽一聽孩子的意見。
謝謝法庭!
答辯人:XXX
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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