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承包經營合同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推薦承包經營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推薦承包經營合同1
發(fā) 包 方:村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村委會主任
承 包 方: (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職務:董事長
為有效使用荒地,促進 村的經濟發(fā)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
立本荒山承包經營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承包土地位置、面積及現狀
1.1甲方發(fā)包給乙方的土地性質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鞏義市小關鎮(zhèn)段河村,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甲乙雙方共同勘查確定的四至邊界為:東至 ,西至 ,南至 路,北至。(雙方勘查確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圖作為本合同附件一)
1.2 雙方確認,本協議項下承包土地面積為畝( 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該荒山如經甲、乙雙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總面積發(fā)生變化的,承包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不再變更,仍以約定的土地面積及承包金數額為準。
1.3本合同項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現狀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圍內如果存在具有經濟價值的林木、種植物或其他附屬物(地上附屬物),雙方在辦理承包交接手續(xù)時應對地上現有附屬物登記造冊,協商補償價格,由乙方將地上附屬物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屬物的實際所有人發(fā)放或付清補償款。
1.4甲方承諾和保證其對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有權對上述土地發(fā)包。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權屬證書復印件,在沒有提交權屬證書之前,甲方應先提供可證明其擁有該土地使用權的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1.5甲方承諾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權屬爭議及其他任何爭議,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對上述未利用地范圍內沒有權利主張,甲方對上述未利用地擁有獨立的發(fā)包權。
第二條 土地承包經營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經營用途為發(fā)展林業(yè)經濟、農業(yè)經濟,包括各種林木種植、經濟作物種植及養(yǎng)殖。
第三條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項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計年(年),從20年 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xù)使用承包土地,應在承包期限屆滿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優(yōu)先將本合同項下土地發(fā)包給乙方,雙方另行簽訂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雙方商定: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為 元/年/畝,每年土地承包金數額為元,合同期限內土地承包金總額為元人民幣。甲方承諾承包期限內的土地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保持不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單價及承包金總額。
4.2本合同項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應當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甲方收到承包金時應當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
4.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應向國家(集體和個人)繳納的一切稅收和費用,承包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應按照約定數額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遲延支付,每遲延一天,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批準及授權
5.1本合同項下土地發(fā)包事項應當事先經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書面決議,由村民代表會議授權村委會主任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并將本合同報鞏義市小關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甲方村民代表決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申請鞏義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進行登記并向乙方頒發(fā)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第六條 承包土地的投資、經營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對承包土地擁有獨立使用權及投資、經營管理權,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權。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種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電、鋪設管線、搭建臨時設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涉。 6.2乙方在對荒山承包期間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經營虧損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經營虧損為由請求減少或降低承包金數額。同時,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況下,無論甲方盈利狀況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經營獲利為由請求乙方增加或變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證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區(qū)域內從事開墾、種植、放牧、取土等行為,不得進行堵路、堵門、停電、設置障礙、設卡收費等一切影響乙方經營的違法活動。承包土地區(qū)域內乙方可以進行封閉經營及管理,甲方確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進入承包土地區(qū)域,或從事其他妨礙乙方承包經營的活動。
6.4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承包土地周邊相鄰單位、組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排除和解決影響乙方正常承包經營活動中的各類矛盾和糾紛,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huán)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經營活動順利進行。
第七條 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7.1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依法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流轉,承包土地轉讓或流轉之后,受讓方或接受土地流轉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同等權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承包經營權的期限為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期限減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該期限內第三方有權依法自主承包經營。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項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補償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農作物、建筑物、構筑物等附屬物等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承包期滿后的處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滿后,如甲方繼續(xù)發(fā)包本合同項下土地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雙方同意繼續(xù)承包的,雙方另行續(xù)簽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滿如雙方沒有繼續(xù)簽訂承包合同時,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種附屬物。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屬物等附屬設施,應當按接收資產時的市場價值給予乙方合理補償,補償款以雙方協商的價格或雙方確定的評估機構做出的評估價值為準。待甲方付清補償款后,乙方將林木、建筑物等附屬設施移交給甲方所有。
第九條 陳述與保證
9.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權人,甲方為簽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獲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權。
9.2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設置任何第三人權利,也不存在可能對乙方執(zhí)行本合同構成障礙的其他任何權利瑕疵,并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維持該等狀態(tài)不變。
9.3 在本合同期滿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張收回乙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不得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在本合同期滿后繼續(xù)發(fā)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保障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
9.4 甲方保證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確保乙方獨立擁有該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自主經營權及其他相關權利和收益權,確保國家和政府對該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屬設施、林木等的一切補償金和優(yōu)惠政策全部歸乙方享有;并負責協調乙方就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與政府主管部門、土地相鄰方及村民之間的關系。
9.5 乙方有權自主經營管理承包土地;有權依法對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屬設施、林木等采取轉讓、轉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甲方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并為乙方依法行使權利提供一切便利,積極配合乙方辦理一切必要的手續(xù);甲方保證承包土地流轉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與承包方同等的權利。
9.6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約定金額、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證搞好承包土地及周邊的環(huán)境保護,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圍內進行有損環(huán)境保護的經營活動。
9.8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并協助乙方申請取得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辦理權屬登記證書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如發(fā)生下列情形變更的,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權利及義務:
?。?)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的;
(2)甲乙名稱、姓名改變的;
?。?)甲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甲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并為一個村民委員會的;
(4)乙方發(fā)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東或繼承人享有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并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一經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違反合同約定,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條款對違約金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應履行的義務,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方出現任何一項違約行為,應向守約方支付5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則違約方應補足違約金與實際損失之間的差額,使守約方獲得充分救濟。如雙方對損失計算存在爭議時,約定損失計算方法為守約方每天損失額為5萬元人民幣。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約定的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鞏義市小關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后生效。
11.4凡與本合同簽訂、履行、解釋等有關的爭議,協議各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并依照該會仲裁規(guī)則進行裁決。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準登記部門備案。
?。ū卷摓榛纳匠邪洜I合同簽署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批準機關: (蓋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推薦承包經營合同2
倉庫營業(yè)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寄托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堆藏及保管寄托物訂閱倉庫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乙方將所有開標記載物品寄托與甲方營業(yè)_________倉庫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二條甲方保管寄托應注意妥善加以保管,并隨時注意檢查以保持該寄托物原狀完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所規(guī)定的下列保管費目表,計算支付保管費與甲方的義務。價目表(略)
第四條前條保管費支付時期約定每月_______日,乙方應支付該月份保管費與甲方一次。
第五條甲方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如包裝費代墊的稅捐保險費或凡屬維持原狀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費用,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償還。
但以其確有切實必要依本契約應由乙方負擔,而情況緊急一時無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為限。
第六條乙方對寄托物除于寄托時,非因過失而不知寄托物有發(fā)生危險的性質或瑕疵的,免其責任,因寄托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七條本契約了后甲方即無繼續(xù)堆藏及保管寄托物的義務,而應將寄托物返還于乙方或倉單與甲方,倘乙方或倉單持有人。但乙主或倉單持有人拒絕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當期限請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將寄托物付諸拍賣。
第八條甲方依前條規(guī)定行拍賣權就寄托物拍賣其所得價金,扣去因拍賣所發(fā)生的費用及保管費及甲方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遲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費用,如有剩余甲方應將余額交付于應得之人。
第九條甲方因寄托物的性質或瑕疵所生損害的賠償以達清償的目的,對于寄托物可行使留置權。
第十條甲方對于寄托物應盡善良管理之責,如因其所保管寄托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或依習慣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十二條甲方除經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的同意料非習慣或有不得已事由外,應為自己保管寄物,不得使第三人代為保管寄托物。
第十三條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前項期間內甲方不得任意請求移去寄托物,但甲方因不可歸現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為堆藏保管時,雖在期間中亦可隨時請求乙方或倉單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條保管期間屆滿后甲方應將寄托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還乙方或倉單持有人。
第十五條甲方返還寄托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倉庫所在事由轉使第古代代為保管的,得于寄托物的現所在地返還。
甲方:
乙方:
日期:
推薦承包經營合同3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山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有關事宜,友好協商,并經原承包合同發(fā)包方(鐵山街道辦事處大下莊村)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本文由。com收集整
甲方自愿將坐落于 山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具體內容見原合同。)
第二條:轉讓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6月17日止,共計23年。
第三條:轉讓費和支付期限
1.轉讓費:人民幣八萬元整(小寫:¥元)。
2.支付期限: 年月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本合同雙方簽字按手印生效。
第四條:其他約定
1.付款后,甲方將原承包合同文本轉交給乙方,合同規(guī)定的權利和義務由乙方承擔;轉交后,乙方關于原承包合同的一切行為或事物與甲方無關。
2.甲方確保未用該承包經營區(qū)域內的樹木和地上附著物進行抵押或清償債務。
3.甲方承包費交至20xx年6月17日,自20xx年6月18日起,由乙方向發(fā)包方交付承包費(年交費額見原合同)。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字按手印) 乙方:(簽字按手?。?/p>
年 月 日
推薦承包經營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有效提升機關后勤服務水平,提高酒店的經營效益,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經雙方商定,對________大酒店的租賃經營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大酒店租賃給乙方經營,租期年,從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結束。承租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得以任何理由將酒店轉包給他人經營。
二、租金:乙方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付租金,第________年基價租金為___________萬元,乙方在簽訂合同前向甲方交清,以后年度租金按上__________年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遞增。租金一年一清,乙方必須在下年經營期前一次性交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經營。
三、乙方承租期間,由甲方提供相關的證照。乙方必須按照規(guī)定在___________日內變更法人代表,做好各種證照的年檢,確保證照的有效性。乙方承租酒店后,必須誠信經營,依法納稅,遵紀守法,搞好門前“三包”,按有關部門要求落實好計劃生育,文明創(chuàng)建和綜合治理等工作,凡違反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gu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
四、甲方在出租期內,向乙方提供水、電、消防、霓虹燈等設施,費用(含維修費)由乙方承擔。水電費根據計量表在次月_______日前向乙方收取,乙方不能及時交納的,經甲方一次性催交后,乙方仍未交納的,甲方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五、乙方在承租期內,要切實做好消防工作,防止任何火災事故的發(fā)生,凡發(fā)生火災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賠償財產損失。
六、乙方在承租期內,對酒店內的載人電梯及食品電梯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保養(yǎng)和年檢,確保安全運行無事故,并承擔維修保養(yǎng)及年檢費用,對電梯使用過程中發(fā)生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七、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損壞大酒店的主體結構和主要部件。如確因經營需要對外部裝飾的改動,需經甲方同意后,經有權部門批準方可實施;對內部裝修(璜)的改動(包括供水、供暖和制冷等),需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實施,承租人進行裝修(璜)的費用一律自行承擔,承租期滿后,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大酒店的裝修(璜)費用不予補償。
八、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改變大酒店原來的經營范圍,不得從事非法的經營活動,甲方對乙方的經營活動具有監(jiān)督的權利,對不正當的經營活動有權制止和糾正。
九、乙方在承租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對租賃期間的一切用工事項(包括錄用、辭退、報酬和養(yǎng)老保險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前,需向甲方交納十萬元的物品賠償保證金。乙方根據經營需要接收甲方的有關物品,必須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在承租期內,乙方必須妥善使用和保管。甲方有權對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資產及物品進行跟蹤監(jiān)督,促使乙方確保資產和物品的完好無損。對損壞或短少的資產及物品,乙方應按原物賠償或原價賠償。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損壞的資產和物品的價值后,退還乙方;如資產和物品無損壞,保證金全額退還。
十一、乙方在承租期內,如違反上述有關條款,造成違約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不退還已交納的租金。
十二、因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一方提出終止合同的,必須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不屬于乙方違約),甲方退還乙方未租賃期間的租金;如乙方無故提出終止本合同,甲方不退還租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合同。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不得違約。凡違約者,依照本合同有關條款處理或依法處理。
十五、本合同如有爭議,由射陽的仲裁機構裁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公證單位各執(zhí)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推薦承包經營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面積共______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______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yè)、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______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______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______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wèi)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jiān)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jiān)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wèi)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guī)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y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fā)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______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______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______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yè)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guī)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fā)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fā)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xù)。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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